"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
贵州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实
施方案
贵州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
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公司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确保实现“平安工地”达标工程。通过开展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突破阻碍工地现场安全监管的瓶颈,解决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阶段评比“平安工地”项目,实施流动管理,最终达到安全管理层次化,安全投入标准化,施工现场规范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
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
⑶、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⑷、不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较大(含)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⑸、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⑹、杜绝重大以上突发环境责任事件;
⑺、无刑事案件发生。
⑻、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里到位,不发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无重复上访,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处理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以“科学管理、和谐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以“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为主要抓手;以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主要载体,着力推进安江高速工程建设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着力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着力保障建设项目的优质安全,为推动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思路:以“安全内业资料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为主要切入点,通过开展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到我项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全面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力争做到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防护
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有效,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目标。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结束,安江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全部参加此活动。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关于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指令。制定本项目平安工地工作计划,并进行考核评价。
2、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组织并参加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专题会,对“平安工地”推进的过程情况进行通报,对下步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4、针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偏,保证工作开展按预期方向进行。
(二)、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职责:
①统筹负责本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②贯彻执行贵州省交通厅及厅属部门、中国交建、中交二公局等上级单位的相关指令。
③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本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活
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④负责确定工作目标,并监督落实。
⑤负责重大决策的制定与评审,并组织处理日常的管理实务。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做好本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关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相关要求,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
③组织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工作开展的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
④负责定期组织“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现场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组织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监督落实。
⑤负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分析,改进不足,推广好的经验。 ⑥负责偏离措施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
3、组员职责:
①在组长、副组长的安排部署下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项工作。
②按照分工不同,分块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业务口的相关工作。
③深入施工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保护及现场的安全防护,加强技术、科技、法规与现场施工的结合,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控制施工中的关键环节。
④参加专题会议,定期向组长、副组长汇报所负责业务口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展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协助组长、副组长对工作进行开展与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各领导、成员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和“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协作联动,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建设“平安工地”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把建设“平安工地”活动与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规范现场标准化程序,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执行高危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工地民工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做到情况清、手续齐、名册全,并做好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工作,全面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明素质。
(五)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隐患按照整改“六落实”(责任人、治理方案、治理资金、劳力设备、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治理完成时间)的要求对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整治。
(六)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杜绝拖欠,做好农民工劳保用品
的发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杜绝上方和群体性事件。
(七)确保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有效落实、使用和管理。
(八)促进文明和谐环境的建设,有效落实环境保护规定和制度措施。
(九)有效进行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十)安全巡查行动。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强化安全巡查工作,制定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在巡查中针对不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登记、整改和销号工作,切实消除工程建设中的缺陷和安全隐患。
六、实施步骤
建设“平安工地”活动,具体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1月)
1、动员部署
各参建单位制定《建设“平安工地”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到个人。
2、宣传培训
由公司建设“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做活动总体部署,副组长组织对全体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其了解国家部委及地方行业监管部门有关建设“平安工地”活动要求及公司建设“平安工地”活动方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12月)
1、全面实施
根据上级有关建设“平安工地”活动文件要求,对照评分表格,逐项逐条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的如期到位。公司各领导和职能部门,加强建设“平安工地”活动的领导和督促,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
期巡查,促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各参建单位严格按附件有关考核标准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不得遗漏。如有困难或疑问,应逐级上报寻求解决。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5年1月)
公司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每半年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评比出示范、达标和不达标的参建单位,对建设“平安工地”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督促不达标的单位整改、落实,直至达标;推进达标单位改进,直至示范;推广示范单位坚持保持。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5年2月-工程结束)
巩固“平安工地”建设成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建设“平安工地”活动目标,推动“平安工地”活动的常态化。
七、考评奖惩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要求,公司每半年对各参建单位建设“平安工地”活动进行考评。
(一)、“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计算按附件规定进行。
(三)、给予在每半年的考评中被评为示范工程的施工单位¥10000.00元的奖励,被评为示范工程的驻地办给予¥30000.00元的奖励;考核中被评为达标工程的不奖不罚;给予考核中被评为不达标工程的施工单位¥50000.00元处罚,被评为不达标工程的驻地办
¥20000.00元处罚。
(四)、在中交集团、贵州省组织的“平安工地”考评中,对被考评为“不达标”工地的各项目经理部处以罚款¥30万元,对考评为“示范”工地的各项目经理部奖励¥50万元,对考评“达标”的各项目经理部不进行奖罚。各监理单位达到以上条件,其奖惩额度为项目经理部的10%。
(五)、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平安工地”考评中,对被考评为“不达标”工地的各项目经理部处以罚款¥50万元,对考评为“示范”工地的各项目经理部奖励¥100万元,对考评“达标”的各项目经理部不进行奖罚。各监理单位达到以上条件,其奖惩额度为项目经理部的10%。
八、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公司上下及各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工地”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工作职责,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组织好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二是认真加强检查督导。按照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公司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督导。对评为省级以上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要予以表彰宣传,推广经验;对在建设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参建单位,要坚决予以纠正,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建设“平安工地”活动是一项生命保障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实现宣传交流深入人心,特别是要让在工地参加建设的广大农民工参与进来,提高全部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让每一个建设者能在一个平安、放心的工程建设环境中做好工作。
开展建设“平安工地”活动任务艰巨,工作繁重,意义重大,要求各参建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用心、用力、用智,持续推进建设“平安工地”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努力完成和实现建设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
价工作的通知》。
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