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必备的条件及程序
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必备的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常住城镇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二)、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职工缴存一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本区域人均建筑面积;
(四)、上一年度至现在第一次购买、建造、翻修、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困难职工。
二、申请流程:
1、提供购建房材料:①购买在建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房:出具发改委的立项报告、国有土地证或土地来源合法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房改办批准文件及花名册或权威部门认定的其它文件及花名册、开发商(单位筹建办)账号;②购买在建商品房:出具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国有土地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发商账号、售房企业开发资质及法人身份证;③购买普通二手房(现房):出具买卖合同、契税证、完税证、交易过户审批表(含发票)、卖房人账户;④个人自建、增建、大修自住房: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合法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放线记录、基建水费收据。
2、调查:①填写借款申请表;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③查询房屋购买、登记情况;④查询个人征信记录;⑤核查产籍档案;⑥核查预售房备案;⑦核对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妻双方身份;⑧实地查看抵押物;⑨资格核定;
3、借款申请受理:①填写借款审批表(含夫妻双方收入证明);②申请人1—2寸照片一张;③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明),复印件各4份(用于借款材料、办理评估、抵押登记、公证各一份);④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包括编号)、婚姻证明,复印件各4份(用于借款材料、办理评估、抵押登记、公证各一份,其中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多余一份用于银行开户);⑤进行面谈并填写抵(质)押承诺、划款承诺书签字;
4、借款申请审核(略);
5、确定资格:通知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办理办理房产评估、抵押登记(需房产证、土地证(明)及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6、发放贷款:通知审贷会研究通过后借款人,需借款人、抵押人夫妇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在服务大厅办理借款合同签订、公证、银行划款手续等。
三、几点说明:
(一)、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贷款一次;
(二)、贷款资金(除自建、增建、大修房外)必须划入房屋出售或建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号内;
(三)、贷款只能用于本人普通自住房的购买、修建,不能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他用房;
(四)、提供材料均应为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以上为现房作抵押应提供的材料,如用在建房做预抵押的,将按预抵押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略);
(六)、每月11—30号为接收材料时间,其余时间为审核材料、上会、发放贷款时间。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审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