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要除"保护伞"
从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公布的2006年第一批四起挂牌督办污染大案中,可以看出:2月19日牡丹江发生水栉霉污染事件的主要“元凶”是黑尼汀省海林雪原洒业公司。这家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扩建酒精生产项目,且无配套治污设施,造成高浓度污水直排牡丹江。
2月28日,环保总局发布我同首部《环境绿皮书》,认为中国目前的环境污染了生态恶化已出现“复合型、压缩型”特点,呈现积重难返之势,我国城市水环境和空气污染状况在2010年前仍将持续。《绿皮书》给出的两组数据十分触目惊心:一是空气污染直接导致的慢性呼吸道疾病成为中国入死亡的主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中国GDP的3%列8%。二是燃煤污染所引发的疾病到2020年将使中国付出3900亿美元的惨痛代价。
我想,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中间公民,对中国环境的严峻现状部不会无动于衷,毕竟我们要在这片古老的国土上生活、生存,要吃饭、要喝水,要呼吸新鲜空气,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污染加剧,环境恶化,有多少是“人祸”酿成的?解剖牡丹江水污染这只“麻雀”可见一斑,据环保总局通报,海林市环保局曾于2005年12月提请海林市政府责令海林雪原酒业公司停产,但市政府并未下达停产决定,导致这家企业长期违法排污。不难看出,出于地方政府火失责失职和不作为,直接“鼓励”和“纵容”季非法排污,使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停产令成了一张废纸。
海林市政府的不作为只是一个“影子”,其实许多重大污染事件的背后部有地方保护主义支撑。少数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何千方百计的庇护非法排污企业?这首先反映了政德、官德和公民责任感的严重缺失。环保关系到国外民生、人民安居乐业和子孙后代的幸福安康,爱惜和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不重视环保的政府和官员政治道德缺火、公民责任感泯灭,只顾了眼前利益。其次反映了地方政府一味地偏面迫求政绩。因为污染企业大都是当地创效大户,能带来GDP的增长,给地方政府创造税收,这些恰恰是政府和官员政绩的核心价值,是乌纱帽上的闪亮光环,所以要竭力加以保护。
那么,违法排污企业为何敢于“顶风作案”?敢不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擅自扩建项目?少数地方政府为何敢于充当污染企此的“保护伞”?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们认为环保法律是“软肋”,轻视、蔑视《环保法》;二是认为“先上车后补票”是中国的国情,故对环保部门的“停连令”、“停产令”充耳不闻,不当回事。
因此,整治污染首先必须打掉幕后的“保护伞”。为了遏制污染高发态势,今年国家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刚刚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对充当污染“保护伞”的政府和执法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笔者以为,打“保护伞”需要双管齐下,首先加强绿色GDP考核,严罚那些不惜牺牲环境和资源膨胀地方经济的做法,从而增强地方政府的环保门律意识。同时要采取铁腕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村污染肇事者下“刀”要狠,让污染制造者心惊胆战,让地方“保护伞”望而生畏。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并举,直至追究违法企业领导人和幕后充当“保护伞”的政府官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