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乡综治工作中心实施意见
中共明集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整体能力,有效整合综治资源、提高效能、方便群众,促进综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利综治发[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主体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把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工作平台,有效推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建设
综治工作中心在明集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委具体指导,综治办牵头协调,集综治、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作联动的工作平台。
1.机构名称。组建“明集乡综治工作中心”,对外挂“综治工作中心”标牌。
2.部门构成。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油区办等组成,实行依托综治工作中心集中办公,同时吸收民政、农经、国土、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各部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责任务。
3.运行模式。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主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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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工作;一名科级干部兼任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民政办、经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综治工作中心实行统一领导,集中办公,分工负责。工作中心内各部门分别挂牌办公,实行定人、定岗、定职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本着方便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安排办公用房,必要的工作经费及办公用品由综治中心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
三、工作职责
1、综治工作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定期分析辖区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指导开展“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
(3)定期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4)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5)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7)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加强成员部门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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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2、综治工作中心组成人员主要职责
综治工作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派出所所长主要负责掌握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辖区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信访办主任主要负责掌握辖区的信访情况,及时排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减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司法所长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当月工作情况,研究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2、定时定点集中会办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集中2天时间,在综治中心工作集中办公,办理有关需要联合会办的事宜。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4、信息情况报告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将综治工作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同时要总结上报开展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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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5、台帐记录制度。综治工作中心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配好工作人员,收集、整理涉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6、考核评比制度。由综治工作中心负责,以党委、政府名义与辖区单位、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对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进行检查,年底对目标管理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五、工作机制
1、联调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副主任具体抓,相关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负责、联合调处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调处中心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的固定场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对群众直接到乡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的模式,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调处;对不稳定因素,提交综治工作中心每周例会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综治工作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各涉事单位以联合调解的方式进行调处;对综治工作中心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2、联接机制。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综治工作中心带班,接待群众来访。凡是群众来访,统一由信访室登记,并指定相关责任单位现场办公,及时处理,防止信访、调解“两张皮”、互相脱节问题的发生,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3、联动机制。综治工作中心要健全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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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就地化解矛盾、平息事端。
4、联防机制。建立健全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在乡镇、村、企业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主导、专职保安队伍为骨干、群防群治队伍为辅助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动,大力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提高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联勤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及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安排中心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统一落实值班备勤,确保人员职责进一步明确,作用进一步发挥。
6、联治机制。建立健全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打击、整治行动。
7、联创机制。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实现上级职能部门、综治工作中心和基层单位工作有机对接,协调联动、整体推进。
六、考核奖惩
对综治工作中心的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兑现奖惩。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发挥好、工作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党委、政府年终对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不力、辖区发生不稳定事件、重大治安问题或工作长期落后的,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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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政法综治资源和维稳力量的领导,决定成立明集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成员如下:
主 任:张俊发 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副主任:王连玉 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曹延明 乡信访办主任
成 员:于向阳 宣传委员、东堤工作区区长
薄其民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马王工作区区长
李忠军 副乡长、明集工作区区长
刘华忠 政协联络员、灶子工作区区长
段树芹 综治委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董 峰 法律服务所所长
单宝江 乡民政助理
李志强 乡土管所所长
崔东升 乡油区服务站站长
孙广秀 乡村妇联主席
孟庆杰 乡团委副书记
工作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曹延明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段树芹、董峰、单宝江、李志强、崔东升为办公室成员。
中共明集乡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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