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可参照上述精神办理。
此复
现行的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9号令)规定企业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至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局的观点一致。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解散后须进行清算。在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注销登记后,公司才正式终止,其法人资格才消灭。
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
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相关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公司的一种处罚,公司丧失对外正常经营的资格,但是并没有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公司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是以注销登记为依据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过清算等程序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才真正从法律意义上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期限,按照现行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因此如果只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就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这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体现。公司虽然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是还没有经过清算,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因此仍然具有向法院申请与公司有关判决、裁定强制执行的主体资格。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 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依法进行清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债权、债务由清算组负责清理。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人自认或者法人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清算之前对其债权债务关系做出处理、对法人资产进行处分,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不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民一终字第29 上诉人(:雷远城。
委托代理人:马晋源,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雷远思,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张琼月,该公司董事长。
以下简称王将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房地产公司)年10日作出(2005)号民事判决。雷远城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月17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月16年在香港成立了远东地产发展公司(,公司性质为无限责任公司。1993月,雷远思与张琼月在香港成立远东房地产公司。1993月22以下简称海沧公司)以下简称王将花园)年8幢楼房的主体及5年8年10日,远东房地产公司在厦门设立全资子公司
王将公司,地产公司与王将公司商定,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王将花园冠名到王将公司名下进行经营。王将花园项目在王将公司经营期间未再进行大规模投资,该项目至今未建设完毕,因此,王将公司只是王将花园项目名义上的所有权人。王将公司于1997 雷远城为支持其主张,提供如下证据:
.海沧公司与地产公司于1993月3地块;2年11日签订的《合作兴建与经营王将花园新城合同书》,该合同书重申了《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将合作项目定名为王将花园;3年1日作出的《关于王将花园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海沧公司兴建海沧王将花园;4年8日签订的《终止合同协议》,约定双方终止于1993月22.厦门安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王将公司于1997月25年1日签订的《合作开发海沧王将花园合同书》,安能公司撤回投资,王将公司偿还安能公司投资款及利息;6杏民初字第813 第二组证据:1.厦门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建设局《选址定点规划意见通知书》,载明王将花园项目建设单位为海沧公司;
3.王将花园工程《施工图纸自会审记录》,载明海沧公司、地产公司为参加施工图纸自会审单位; 5 第三组证据:1泉民初字第0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号民事判决书;3.福建省南安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安县九都建筑工程公司与雷远思签订的《经济合同》;5.建设银行电汇凭证;7南安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六施工队、南安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第八工程队名义投入王将花园项目大量的设备、材料、资金,王将花园项目系由雷远城及雷远思投资建成,应归雷远城所有。
.厦门海沧杏林台商投资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部队厦门指挥部、王将公司于1994月28.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款收据(0059645。用以上证据证明:购买王将花园项目土地使用权的500 第五组证据:1年4日出具的《情况说明》;2年4日出具的证明;3.王将花园工程《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及《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单》;5.王将花园工程《质量台账》;7年8 第六组证据:1年482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情况》表;3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用以上证据证明,由于张琼月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王将花园资产的冠名所有权人王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王将花园资产处于无主状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将花园新城商品房建设用地的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年8日致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领导的函。以该组证据与第一组证据结合,证明王将花园项目属于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先开发建设,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项目。该项目所有权手续直至相关资产冠名至王将公司名下时也未办理完毕。因此,王将花园项目资产的权属状况应根据全案事实综合判定,即根据项目的取得、设计、投资、施工等事实情况判定。
王将公司提供以下几组证据:1.周永利、张远望的《声明书》及公证书,证明董事张琼月未按《召开董事会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未移交公司文件、账册、公章;3.《厦门晚报》2000月16 雷远城对王将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不持异议。
一审法院另查明:1年8年10日后未再进行商业登记,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地产公司不得在没有商业登记的情况下以其名义经营业务。
.雷远思于2004月8年4日再次发表声明,将地产公司的所有股份和王将花园的所有资产转让给雷远城。
.王将公司系由远东房地产公司于1994月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该公司于 2001 4年10日,厦门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建设局与王将公司签订《厦门海沧投资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1994]号).32地块出让给王将公司。王将公司于1996月26厦国用 [96]号)一C.24年9日,王将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4月13一期)。
地块土地使用权和王将花园(项目所有权。王将公司虽已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经清算并注销,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并未丧失,仍是海沧新区01-C一期)元,由雷远城负担。
1 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认定雷远城所举证据的证明力,确认雷远城系王将花园项目不动产的投资人、建设人这一基本事实。一审判决没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对雷远城所举证据进行认证,其关于雷远城所举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不具有关联性的认定是错误的。
.一审判决判令雷远城通过清算程序解决王将花园项目所有权归属,缺乏法律依据,且判决指引根本无法实现。地产公司属香港公司,在王将花园项目原所有权人海沧公司解散后,地产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产权登记,因此,在王将花园项目不动产已经形成后,才成立王将公司,由其对上述不动产接管经营。王将公司接管王将花园项目后,由于公司相关董事的侵权行为,该公司放弃了对王将花园项目不动产的经营管理,公司经营资格亦被吊销,王将花园不动产处于无主状态,相关房产被任意侵占。在此情况下,王将公司及该公司名义上的投资人远东房地产公司均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王将花园房产进行保护,且不组织对王将公司进行清算,而雷远城并非王将公司的股东,无法对王将公司组织清算。因此,雷远城不可能通过清算之路实现对王将花园项目不动产的相关权利。
王将公司当庭答辩,同意雷远城的全部上诉主张。
本院二审查明,1994月31 1994月20年12日,安能公司与王将公司签订《关于王将花园抽回投资的协议》,约定王将公司应付安能公司投资款2153 874.90杏民初字
第813年1日前向安能公司赔偿本息1 150 000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厦工商公告(2001)2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称,被吊销企业应在3 雷远思于1998闽经初字第04年8日,远东房地产公司在厦门设立独资企业王将公司,注册资本1800年11日,厦门中民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王将公司委托,对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证,证明:截止1994月21.35.8年12日,厦门仲正审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王将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证,其证明公司实收资本1 637 419美元,外汇均由张琼月在国内以外汇现金投入。
年8日在一审庭审中述称,地产公司在大陆开发房地产,没有考虑到海沧公司会退出合作。后与远东房地产公司约定在大陆成立专门的公司开发王将花园项目,但雷远城不愿加入,双方口头约定开发完成后雷远城有分红就可以。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焦点问题有二:一是一审法院是否全面审理了雷远城的诉讼请求;二是雷远城是否为王将公司名下的王将花园项目房地产的所有权人。
一)地块77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及王将花园(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述权证的取得,表明王将花园(项目所有权及海沧新区 01-C.24一期)一期)地块77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王将花园(项目所有权人和海沧新区 01-C.24 (关于雷远城是否为王将公司名下的王将花园项目房地产的所有权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权属证书是确定房地产所有权人的法定凭证。王将公司取得海沧新区01-C.24一期)一期)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不宜以一方当事人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已丧失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问题的复函》意见表明,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企业未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起诉企业股东或者开办单位承担清算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函复意见,王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启动清算程序。雷远城可以通过清算程序确认其所享有的权益,并在确认基础上履行相应义务。如王将公司及其股东远东房地产公司不履行清算义务,雷远城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请求判令王将公司及远东房地产公司承担清算义务。王将公司在诉讼中认可雷远城提出的全部主张,同意将王将花园房地产权属确权给雷远城。本院二审中,王将公司与雷远城主张调解,王将公司同意将王将花园项目确权给雷远城所有。王将公司上述诉讼中的自认及提出的调解意见,均是对王将花园项目房地产的处分,在其未启动清算程序,对雷远城享有权益进行确认前,对公司主要资产进行处分,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程序。如果王将公司尚有其他债务,其在清算前将公司主要资产处分给雷远城,必然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不符合公平原则,故王将公司通过自认或调解方式对公司资产进行的处分,本院均不予支持。
一)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元,由雷远城负担。
审 判 长 冯小光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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