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XXX„2014‟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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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监理、施工单位:
当前,正值施工旺季,各在建工地均能按照施工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工程进度明显加快。从近期对在建工程检查来看,个别建筑工地只注重进度,忽视了质量安全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治理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加强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雨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目前,已进入多雨季节,各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制雨季施工管理技术措施,排查施工场地雨害隐患,落实砌筑、混凝土工程的防雨淋措施。现场搅拌砂浆要
针对砂、石雨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材料强度指标安全可靠。要增设防雨排水设施,疏通雨水导排渠道,防止积水倒灌。要做好基坑防护工作,防止出现坍塌伤亡事故。要针对雨季易引发触电事故的特点,特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用电隐患,实行电工专业人员按分管区域定时、定位、定人巡查,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同事采取有效的避雷措施,防止出现雷击事故。
二、加强建筑材料验收和复检管理。坚持采用国家提倡的建筑新型材料,并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材料入场验收和抽检。除常规性检查外,重点对涉及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塑料管材、钢材、水泥等产品的合格证进行核查,严格履行进场验收程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强化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特别是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偷工减料、私自变更结构设计、不具备验收条件施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设计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我公司将加大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脚手架、临边、桥梁、涵洞等防护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使用及维护等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拆方案、登记、安全检测检验、验收和备案,以及安
全设施所需材料的检测、验收情况;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安全质量工序交底及验收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使用情况;对炸药库房、岩石爆破、高挖高填方、桩基开挖、高空作业、塔吊等进行重点检查,包括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持有情况。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各施工单位要监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对安全质量责任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要限期整改,指定专人负责,重大隐患应实行挂牌销号治理。在排查中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边角、死角。加强对雷管、炸药等民爆物资的管理,必须实行专人专库专管,建立领退料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根据爆破试验参数控制装药量,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爆破资格上岗证。
五、“五一”假期做好安全工作。各单位必须做好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派出情况(按附表逐项填写)的书面材料于4月27日前报公司总工办。4月28日我公司将组织县相关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如发现在自检自查中瞒报虚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隐患情况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