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暨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暨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2日)
尊敬的省督查组各位领导、市领导:
20XX年,我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执法和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市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制、改进服务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全国6月安全生产月和9月质量月活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函》(湘建建函[20xx]17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和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1、建设工程招投标。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XX县招标投标管理实际,建立了招投标异议投诉举报和快速查处机制,严格执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邵阳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邵阳市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流程》,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严格依法实施监管,重点加强了对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尤其在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为了防止串通投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开标会上,我县采取了要求投标单位派出项目经理、五大员、技术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以及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的同志到现场待查,有效地防止了“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今年以来我县共受理施工招标项目3个(共有11个工程核发了施工许可手续,其中8个工程不属于强制公开招标范围),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个,工程合同造价577万元,建筑总面积7820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中标造价121.8万元。全部为公开招标项目工程,依法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我县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20XX年1-10月,我县共核发施工许可证11个,建筑面积33674.18平方米,总投资1964.8万元。
3、施工图审查。今年我县共送审施工项目11个,建筑面积 33674平方米,送审项目率为100%。在新推广的建筑节能工作方面,我县以设计为龙头,以施工图送审为把关手段,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已购买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软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全部实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
4、建筑市场监管。针对我县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的现象,县建设局于去年专门抽派人员组成行政执法组,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重点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不按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今年以来,共下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立案调查案件8起,发出催办通知书3份,核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通过加强建筑市场执法管理,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服务和保障了经济发展。
二、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
自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以来,县建设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XX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领导小组,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关,在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严格审查其质量安全机构是否健全,质量安全体系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的投入是否满足生产需要,企业的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合理,制度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进行把关。突出质量安全中心,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公示制度、警示制度以及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我县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隐患进一步消除。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制度,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我县5家建筑业企业已全部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共523名三类人员通过安全生产考核。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要求,分别于4月、6月份共两次组织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培训146人,发放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卡。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政策及文件精神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领导到位。对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建设局党组非常重视,做到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对阶段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部署下阶段质量安全工作。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位。我们充分发挥质监安监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是制定了考核办法,确保措施到位。我们对照《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进行自查自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了对每个质监员、安全员的考核办法,并与个人绩效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9月质量月活动,确保宣传到位。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全县人民的工程质量意识,提高我县工程质量水平。五是狠抓质量安全大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共组织了4次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长假、特殊时期的安全。共计检查在建工程56项次,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六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确保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到位。我们明确了机构、人员和分管领导,建立了不良行为记录工作程序,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现、确认、告示,依据事实记录不良行为之后,上报市建设局。今年3月25日,我县XX宾馆工地发生一起死亡一人的四级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具体调查,做出了结论,并暂扣了施工单位XX县城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罚款1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禁止企业承揽新的工程任务,并对公司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予以公示。
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有施工企业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员,安监员,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并采用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人员交叉检查的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每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针对安全工作重点发布安全生产警报。在所有在建工地强制推行意外伤害保险,给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同时增强施工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情况
在接到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建办[20xx]104号)后,县建设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在抓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狠抓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规定拨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没有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管理。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五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方案。六是强化层级检查、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了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检查监督机制。继续开展以边坡坍塌、人工挖孔桩、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提升设备等薄弱环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存在的其它问题
一是私房建设监管难度大,未依法依规监管到位,尽管我们派出日常巡查的安全、质量人员深入各私房建设工地指导,宣贯有关政策,指出违反强制条文的通病,并完全免费提供咨询与服务,但业主仍然拒绝接受监管。私房建设依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大有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质量意识不够强,安全质量工作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三是执法环境差执法难度大。县一级一般工程投资少、规模小,工程从立案查处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少需要90余天,往往还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程已经竣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在省厅和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