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无乡镇总结
达县百节镇“四无乡镇”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百节镇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信访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按照达委办[2011]46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信访工作“四无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在全镇开展了信访工作“四无乡镇”创建活动。现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大力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制度,采取走访、约访、专访、回访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疏通群众心结,化解群众矛盾。为扎实开展“四无乡镇”创建活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访干部专人抓信访工作。镇政府设立了固定的信访工作办公室和群众来访接待室,村(社区)设立了信访接待点,并配备信访联络员,具体负责信访事项的日常处理。使全镇信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处理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全镇信访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实现了“无进京赴蓉上访、无赴市县集访、重复访、无信访积案、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创建目标。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排查 及时调处。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息预警机制。坚持每月排查两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建立台账,由村三职干部包案化解;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并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对信访突出问题逐一落实包案限期化解。
三、强化宣传 落实责任。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信访条例》进社区、进村、进家庭,让人们群众全面正确理解《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并自觉贯彻执行,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发生到县上访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包片领导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对越级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包片领导给予处分;对因摸排不彻底导致赴省进京上访或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