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关于发展新团员
通 知
各团支部、各班:
为了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壮大团员队伍,为团组织增加新的血液,经团委会研究决定,在近期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经本人申请自愿加入,能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
3、能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过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刻苦,积极追求上进,成绩优秀;
5、热爱班集体,能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能充当好老师的助手。 二、发展原则: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各班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积极征求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的意见,决定本班的团员的发展。团委会下达发展指导人数:初一年级各班4—6人(先做为入团积极分子申报,举行退队仪式后,再入团);初二年级各班5—8人;初三年级各班6—10人。表现优秀的班级发展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发展程序:
1、本人申请,并有两位团员作为本人的入团介绍人;
2、团支部、班委征求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3、初二、三年级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就申请入团的同学进行表决。初一年级各班召开班会,对申请入团的同学进行充分的讨论,由班委会及班主任老师提出推荐意见。讨论过程中,作好会议记录,结束后初中部将会议记录、名单交到学生团委书记
4、入团前培训、考查及填写入团志愿书。 5、团委会审批。 6、入团宣誓。 四、组织工作:
1、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接到通知后,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在班主任教师的指导下,努力做好新团员发展各项工作;
2、发展的各项工作由团支部书记或班长统一安排,符合发展程序; 3、严格把关,把优秀学生吸收到团组织,不成熟不发展。
团委会
2010-12-6
入团积极分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