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国际业务创新产品手册-行内版
招商银行跨境金融创新产品手册
目 录
一、跨境揽存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锐武器:“拖拉机”存款............................................ 4 引存要义:通过灵活定价,消除政策不利因素,吸收境外发债、IPO等人民币NRA存款。
常规武器:传统国际业务揽存.......................................... 5
一箭双雕——国际结算................................................ 5 引存要义:可带来保证金存款、短期应付款沉淀等,为全行对公日均、时点存款做出贡献。百川归海——贸易融资................................................ 6 引存要义:不仅可带来保证金存款、应付款沉淀,还可通过海外代付、二级市场转让等多种定海神针——对外担保锁定存款........................................ 6 引存要义:既有境内保证金存款、预付款,又可派生出跨境存款,融资性担保指标还可以换左辅右弼——结售汇、外汇买卖........................................ 9 引存要义:在支撑全行对公中间业务收益的同时,可派生大量的本、外币沉淀存款,远期交
洲际导弹:重点产品强力揽存......................................... 10
异军突起——跨境存款贡献力量大..................................... 10 引存要义:红筹上市、股东派息、NRA账户、联动套利等多种新兴业务,借助日益兴旺的离岸人民币市场,为对公存款开辟了新的来源。揽存贡献指数:
移形换位——联动融资类.......................................................................................... 11 引存要义:以境内的全额保证金存款为主流,境外融资更可派生跨境存款,我行在享受联动
化险为夷——避险融资组合........................................... 1
3 引存要义:可吸收100%
瞬息千里——联动结汇通............................................. 15 引存要义:巧用离岸市场提高银、
企结汇收益,结汇资金还可形成稳定的境内存款。揽存贡
稳中求胜——稳健理财吸收存款....................................... 16 引存要义:利用期限灵活、收益较高的外币理财产品吸引行外资金,稳定月末存款,增加存终极核武:新兴国际业务揽存......................................... 16
“e”臂之力——网上交易派生存款 ..................................... 16 引存要义:发挥电子化优势、提高客户体验,从而争取稳定的业务量和对公存款。揽存贡献蛟龙入海——境外债券融资........................................... 17 引存要义:通过零资本消耗的顾问服务、协助客户获取直接融资;借助投行机构对客户的决策影响力,引导其融资款项形成我行境外存款,回流资金又可形成金额大、沉淀期长的境内
鲲鹏展翅——境外股本融资........................................... 18 引存要义:面向具有海外上市、配股融资需求的企业,借助投行机构对客户的决策影响力,吸收境外直接融资存款和境内回流存款,对于因外管政策限制等原因无法回流的,还可通过 二、跨境融资类 ................................................. 20
联动结汇通......................................................... 19
NRA质押联动授信 ................................................... 21
大宗商品进口远期即付信用证......................................... 23
大宗商品背对背信用证下福费廷二级市场转卖........................... 25
中长期境外贷款项下非融资性风险参与(出口买方信贷、境外银团贷款)... 28
风险参与企业借外债................................................. 30
三、跨境投行类 .................................................. 42
境外债券融资....................................................... 42
境外股本融资....................................................... 44
上市企业配套服务............................................. 44
收款行服务................................................... 45 境外兼并收购过桥融资方案………………………………………………..45
融资性对外担保(含人民币保函)…………………………………………………………..47 全球授信业务…………………………………………………………………………………………….48
风险参与境外银团贷款……………………………………………………………………………..49 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50 专项外汇贷款………………………………………………………………………………………………51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51 海外并购财务顾问
(一)新锐武器:“拖拉机”存款
※ 产品概述 在综合控制客户存款定价水平的前提下,将客户在我行的人民币存款分为境内、境外两部分,其中境外分行可向客户提供高于成本的利率报价,并通过境内分行提高跨境清算账户利率或通过年终考核调整的方式将高出部分的存款成本转移给境内分行,从而达到吸引客户、支持境内分行低成本吸收存款的目的。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境外拥有人民币现金资产,或者有境外外币现金、并有结汇意向的客户。可重点关注“走出去”类企业和通过境外资本市场筹融资的客户。
※ 引存TIPS
通过灵活的存款定价成本转移,帮助境内、外分行联合营销跨境人民币存款,有效推动全行对公负债增长、缓解贷存比压力。
可消除监管政策对于人民币NRA存款利率的不利约束(活期),大力吸收境外发债、IPO等投行项目所形成的非居民机构存款。
※ 参考文件
总行计划财务部《客户跨境人民币存款综合定价方案及操作规程》
(二)常规武器:传统国际业务揽存
一箭双雕——国际结算
※ 产品概述
国际结算是我行根据客户指示办理的跨境资金汇划结算产品,主要包括信用证、托收、汇款等三种类型。
※ 适用范围
具有进出口贸易结算、直接投资、海外筹融资回流等结算需求的客户。
※ 引存TIPS
1.进口类:我行为客户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款;同时各类进口国际结算业务时所对外支付的款项可形成我行的短期应付款沉淀,为分、支行冲击时点存款提供很大的帮助。
2.出口类:客户通过我行办理出口类国际结算业务,其款通过我行账户回款,从而不仅可以形成大量的本/外币存款,还可派生结售汇、外汇买卖、理财等多样需求。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第二版)》(招银发„2007‟824号)
《招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第二版)》(招银发„2010‟4号)
百川归海——贸易融资 揽存贡献指数:
※ 产品概述
我行根据客户在进出口贸易结算中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进口付汇资金或短期应收账款等资金融通的产品。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信用证、托收、汇款等进出口结算的各环节中,具有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各类资金融通需求的客户。
※ 引存TIPS
1.进口类:我行向客户发放的进口贸易融资款用于对外付汇,可形成短期应付款,同时还可以通过同业代付的形式吸收行外资金,从而冲击时点存款。
2.出口类:客户通过贸易融资方式将其定的存款,同时我行还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转让的方式巧用他行资金、盘活头寸。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招银发„2009‟287号)
定海神针——对外担保锁定存款 揽存贡献指数:
(一)融资性对外担保:
※ 产品概述
我行应客户的申请向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人)出具的书面文件,保证客户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
※ 适用范围
客户在境外投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银行提供融资,可采用融资性对外担保的方式,以我行信用为企业的境外投资企业或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使其在境外得到融资资金。
※ 引存TIPS
融资性对外担保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帮助分行向客户换取长期稳定的存款,一方面是客户开立期间的保证金存款,另一方面是客户在境外获得融资,进行海外并购、贸易支付等活动派生的跨境存款。同时业务品种丰富,有力支持企业“走出去”,融资性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透支担保、超过1年(不含1年)的延期付款担保。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1‟155号)
(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
※ 产品概述
我行应客户的要求,向境外业主或买方出具书面文件,保证客户在一定有效期内,履行合同义务,若在规定时间内客户不履行相关合同,我行将根据业务或买方索赔,按约定承担责任。
※ 适用范围
投标保函:客户作为投标人,在公开招标、议标时,需应业主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函:客户作为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需对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
预付款保函:适用于所有支付方式中包含预付款的项目,常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船舶出口等项目。
※ 引存TIPS
分行开立非融资性担保吸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款,而且通过此项业务可吸引客户后续国际结算、结售汇等业务在我行办理,从而带动更多的派生存款留存我行,如投标中标后,客户执行合同会带来工程款结算存款;预付款资金的及时到位有利于客户加快工程建设或备货等环节的资金周转,如船舶预付款保函开立后,买方会将60%左右的预付款支付给船厂,从而形成可观的存款资金沉淀。
同时银行提供对外担保成功解决了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客户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1‟155号)
左辅右弼——结售汇、外汇买卖 揽存贡献指数:
※ 产品概述:
结售汇:我行为对公机构客户提供的人民币与美元等9种可流通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非实时交割即期结售汇及远期结售汇。
外汇买卖:我行接受机构客户委托,以客户自有或自筹外汇资金,代理客户在国际间外汇交易市场买入一种外币的同时,卖出另一种外币的业务,包括即期、远期、择期、掉期、期权等。
※ 适用范围
有外汇收入或支付需求的对公客户。
※ 引存TIPS
结售汇业务除了为我行创造丰厚的结售汇收益等对公中间业务收入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派生的外币或人民币存款,此外,非实时交割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还可为分行带来有一定沉淀期限、稳定的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存款。
外汇买卖业务除可为分行创造点差收益外,用于业务交割的外币资金如有沉淀时间还可为分行带来直接外币存款,此外,远期、择期及掉期外汇买卖还可派生稳定的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存款。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境内机构即期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办法》(招银发[2011]93号)
《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招银发[2009]798号) 《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09]799号) 《招商银行外汇买卖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版)》(招银发[2008]268号)
《招商银行对公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管理办法》(招银发[2010]449号)
《招商银行柜面即期对公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0]450号)
(三)洲际导弹:重点推荐揽存产品
异军突起——跨境存款贡献力量大
※ 目标客户
有境外生产、贸易、投资、并购等跨境业务需求的客户。 ※ 适用范围
1.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分红及派息资金:近年境内企业纷纷在境外上市,但受到外管限制,该部分资金无法直接用于境内。可通过吸引境外筹集资金进入离岸账户,形成我行对公存款。
2. NRA账户人民币存款:NRA账户存款能够有效拉动存款增长,深圳分行某支行2010年下半年通过NRA业务引存近10亿元。目前,受到政策限制,NRA账户只能给予活期利率,但总行已创新推出NRA
人民币账户质押境外授信业务,盘活人民币NRA账户资金,且未来政策空间很大,可紧密关注有该类需求的企业客户。
3. 境外NDF和套利交易业务派生存款:境外关联企业可通过境外联动平台进行NDF交易,获取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同时,可通过其他同业作为对手银行进行套利交易,进而派生存款。例如青岛、厦门与进出口银行合作进行套利交易,以人民币定存保证金开出保函给进出口行,由进出口行贷外币进行进口付汇,获取升值套利机会。
※ 引存Tips
伴随跨境人民币结算及海外上市企业的增多,境外人民币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之中,现仅香港一地人民币存款已突破6000亿元。在相关政策尚未明确之前,境外人民币市场大有可为。
移形换位——联动融资类 揽存贡献指数:
※ 产品概述
票据保付:客户以保证金或在我行的授信额度为担保条件,向我行境内分行申请票据保付,我行境外分行凭以为客户的境外关联企业提供票据贴现。
背对背信用证:客户向我行境内分行申请开出以客户的境外关联企业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下称“母证”),我行境外分行以母证作为保证,为境外企业开出背对背信用证(下称“子证”),并提供其所需进出口押汇的业务。
委托开证:客户通过我行境内分行委托境外分行根据其境外关联企业的申请开出信用证并提供其所需贸易融资的业务。
委托融资:客户通过我行境内分行委托境外分行根据客户的境外关联企业的申请提供贸易融资的业务。
保函境外授信:客户凭保证金或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向我行境内分行申请开立付款保函,受益人为客户的境外关联企业,我行境外分行为客户的境外关联企业提供开证、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联动保理:由我行境内分行为客户提供进口保理项下信用担保,我行境外分行为客户的国外供应商提供保理项下融资。
NRA存款质押境外联动授信:由在我行境内分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的境外机构(出质人)以该账户内存款作为质押物(保证金)、向我行境外分行申请在质押担保所覆盖的范围内为其提供各类授信服务。
※ 适用范围
境内客户在中国大陆注册设立,在境外设有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通过境外关联企业对外采购,以信用证或托收或T/T方式为结算方式,且需要为境外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票据保付、背对背信用证、委托开证、委托融资、保函境外授信、联动保理);或境外客户在我行境内分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同时在我行境外分行开立与人民币NRA账户相同户名的账户,以人民币NRA账户内存款质押作为境外分行授信的担保条件。(NRA存款质押境外联动授信)
※ 引存TIPS
客户提供全额保证金向我行申请联动业务,我行境内分行可借此吸收大量人民币存款;境内外分行通过保函、信用证、托收、汇款等联动结算,满足客户降低交易成本的需求,还能获得相应的中间收益和境外融资息差收益。
在近年来境内外、即远期汇差高企的市场环境下,联动融资类产品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如:背对背信用证尤其适用于大宗商品进口类客户;票据保付还可运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境外股东支付股息红利等。同时,联动融资类产品所带来的高额保证金存款也成为我行对公存款增长的一大主力。2011年1-10月全行共办理联动项下的背对背证业务24.5亿美元、票据保付5.6亿美元,带来可观的保证金存款。
※ 参考文件
《关于推广境内外贸易融资联动系列产品的通知》(招银办发„2008‟175号)
《招商银行境内外贸易融资联动业务操作规程(第二版)》(招银发„2009‟295号)
《招商银行票据保付融资及保函境外授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0‟604号)
《招商银行人民币NRA账户存款质押境外联动授信业务指引》(招银发„2011‟410号)
化险为夷——避险融资组合
※ 产品概述:
在人民币远期汇率波动预期下,通过境内、外的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帮助客户锁定风险、提高收益。根据汇率工具的不同,可分为避险融资和联动避险融资两类。
具体做法为:我行以客户拟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存款资金为担保标的物,并通过远期汇率风险控制产品来充分覆盖汇率风险,从而向客户发放一笔本币或外币融资供其周转使用,产品期限届满时再以担保资金为客户办理远期汇率风险控制产品的交割、以交割款项偿还我行的融资本息。
※ 适用范围
避险融资:结汇通组合产品适用于在人民币贬值预期下,有外汇收入且需即期使用结汇人民币资金的机构客户;购汇通组合产品适用于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有外汇购汇支付需求的机构客户。
联动避险融资:适用于在境外有关联公司,且有规避汇率风险和资金融通需求的客户,其他同上。
※ 引存TIPS
分行为客户提供的人民币融资或外币融资,属低风险授信业务,不需要额外占用客户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可获得100%融资金额的外币或人民币质押定期存款。联动避险融资项下,境内分行通过提供外币/人民币融资获得利息收益;为规避汇率波动、锁定汇率,境外分行通过为客户办理对冲交易获得相应的中间收益,帮助客户在享受人民币汇率升/贬值好处的同时,优化本外币、境内外资产配置。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避险融资”产品组合指引》(招银发„2009‟209号)
《关于下发避险融资产品组合指引补充说明与测算参考表的通知》
瞬息千里——联动结汇通
※ 产品概述
通过我行境外联动平台,为符合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的客户提供免开户的代理结汇服务、并将结汇所得的人民币汇入客户的境内账户。
※ 适用范围
具有外币跨境收入,且按照人民银行监管政策规定可以收取跨境人民币款项的企业(如:试点企业出口、边贸企业出口、服务贸易收入等)。
※ 引存TIPS
借助离岸市场满足客户结汇汇率更具竞争性的要求,结汇资金汇入境内可形成稳定的人民币存款;同时客户无须在境外银行开户、无需设立境外平台公司,即期交易,不影响收款结汇速度。
※ 参考文件
《“跨境结汇通”产品指引》(招银国部字„2011‟第66号)
稳中求胜——稳健理财吸收存款 揽存贡献指数:
※ 产品概述
保本稳健收益型外汇理财产品,含美元、港币、澳元、英镑、欧元等五个币种。
※ 适用范围
财务水平管理要求较高的客户。
※ 引存TIPS
利用期限灵活、收益较高的外币理财产品吸引行外资金,稳定月末存款,增加存款沉淀。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业务管理规定》(招银发[2006]592号)
(四)终极核武:新兴国际业务揽存
“e”臂之力——网上交易派生存款
※ 产品概述
通过“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行办理实时结汇或外汇买卖。 ※ 适用范围
在我行境内分行开立了在岸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企业。 ※ 引存TIPS
利用我行先进的网上银行系统,为客户提供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业务办理体验的同时,将客户资金吸引至我行。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企业客户网上自助即期结汇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0]631号)
蛟龙入海——境外债券融资
※ 产品概述
客户在香港等境外市场发行债券(人民币债、美元债、合成债),我行通过境外平台为其提供债券发行、承销、收款行与派息行等服务。
※ 适用范围
客户规模大、资质好,在目前境内融资规模紧张、成本高企的形势下有在境外市场融资意愿;或者客户的境外投资企业、关联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融资。
※ 引存TIPS
我行可为客户提供零资本消耗的顾问服务,同时还可借助境内分行对客户的决定性影响力,吸引发债融资的款项存放于我行境外机构、形成境外存款;客户发债资金回流又可形成大额的境内存款,且存款沉淀时间长,实为揽存利器中的“洲际导弹”。
我行2011年先后协助比亚迪、津联集团、中国信贷、山水集团、中国诚通、中国外运等多家客户在境外发债40亿人民币,带来对公存款合计近30亿元。
※ 参考文件
《跨境人民币债券融资业务营销指引》(招银国部字„2011‟第19号)
鲲鹏展翅——境外股本融资
※ 产品概述
客户在香港等境外市场进行股本融资,如境外上市、配股等。我行通过境外平台为其提供财务顾问、募集资金收款行和派息行等服务,在客户上市前可为其提供搭桥贷款等服务。
※ 适用范围
客户规模大、资质好,为进一步发展选择在境外市场上市、融资。 ※ 引存TIPS
客户上市、配股募集的资金可通过我行境外机构收款、形成境外存款;客户融资的运用、回流又可形成大量境内存款;如因外管限制等原因无法回流的,还可通过离岸账户形成离岸存款。
客户上市直接融资所形成的存款通常金额巨大,而且沉淀时间长,实为揽存利器中的终极“核武器”。
我行2011年先后协助正业国际、顺风光电实现海外IPO融资3.1亿港币,带来对公存款合计超过3亿元。
二、跨境联动类
(六)联动结汇通
※产品概述
通过我行境外联动平台,为符合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的客户提供免开户的代理结汇服务、并将结汇所得的人民币汇入客户的境内账户。
※优势特征
1、巧用香港离岸市场汇率,协助客户提高结汇收益,同时提高我行结汇报价竞争力、增加我行点差收入空间。
2、支持不落地交易方式,境内客户无须在香港开户、无需设立境外公司。
3、即期交易、不影响客户收款结汇速度。
4、我行香港分行、永隆银行双渠道,流程清晰、衔接顺畅。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外币跨境收入,且按照人民银行监管政策规定可以收取跨境人民币款项的企业(如:试点企业出口、边贸企业出口、服务贸易收入等)。
※业务流程
1、境内分行向客户提供以我行境外联动行部为收款中间行的汇款路径信息。
2、境外联动平台收到外币款项后,及时通知境内分行的业务联络人,并提供实时汇率报价。
3、境内分行向客户确认交易价格后,按照约定格式向境外联动平台逐笔发送交易确认信息,并提交相关的背景材料。
4、境外联动平台按约定汇率结汇后,将人民币款项汇入境内分行;境内分行审核交易背景真实性后为客户办理解付入账,并通过RCPMIS申报收款信息。
※风险防范
1、境内分行应逐笔严格把握业务背景真实性及出口项下的企业试点资格,避免发生退款、产生客户汇率损失。
2、境内分行应提前将收款路径格式告知境内客户,由境内客户提供给境外付款方。
※参考文件
《“跨境结汇通”产品指引》(招银国部字[2011]66号)
(七)NRA质押联动授信
※产品概述
在我行境内分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的境外机构(出质人)以该账户内存款作为质押物(保证金)、向我行境外联动平台(质权人)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我行境内分行作为被授权的质押物代持人,在出质人发生违约时,根据联动平台的指示扣划其NRA账户内的质押存款,用于偿还境外债务。
※优势特征
1、可协助境外客户将境外资金提前结汇,从而规避汇率风险、享受人民币升值。
2、在质押担保下,境外客户可申请办理各类授信融资,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有助于境内分行吸收非居民存款,缓解贷存比压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境外闲置资金(本币或外币),且同意办理质押授信业务的非居民客户。
※业务流程
1、非居民客户与我行境内分行、境外联动平台共同签订《质物代管协议》,并在NRA账户内存入足额质押款项。
2、境内分行扣收NRA账户质押款项,并通过SWIFT加押电文的方式通知境外联动平台。
3、境外联动平台按当地法律要求完成必要的质押登记手续,在NRA质押存款所覆盖的额度范围内为境外客户办理授信业务,并将办理情况逐笔通过SWIFT电文通知境内分行。
4、境外授信业务到期时,如需以NRA质押款项偿还,则境外联动平台向境内分行发送SWIFT电文、指示划款;如境外授信业务已撤销或者已另获清偿,则境外联动行部通知境内分行解除质押。
※风险防范
1、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人民币NRA存款可用于质押的政策正式出台前,各分行根据上述指引叙做有关业务应事先征求当地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机关的明确意见。
2、主债权的到期时间点应精确至到期日当天12:00(或12:00之前,北京时间),以保证质押款项(第二性还款来源)汇划时间。
3、境外联动平台按照当地法律要求,协助客户办理必要的质押登记手续。
4、通过人民银行大额系统(CNAPS)办理划款的,应留意操作时间,避免因系统关闭(17:00)原因造成境外融资逾期。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人民币NRA账户存款质押境外联动授信业务指引》(招银发[2011]410号)
(八)大宗商品进口远期即付信用证
※产品概述
远期即付信用证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证中指定合作银行作为议付行或保兑行,凭收到的我行承兑电文为受益人办理即期付款,我行在承兑到期日按约定要求向合作银行进行本金和利息的偿付的业务。
※优势特征
信用证开立和承兑均在表外核算,不占用我行资金规模和贷存比,可以利用境外较低的资金价格满足我行客户的融资需求、缓解外币流动性压力。
※适用范围
1、适用于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向我行申请融资的进口商。
2、远期信用证的期限:
美元信用证的开证期限一般为90天(含)以内;开立90天以上的远期证应逐笔向总行申请短期外债指标。
人民币信用证的开证期限一般为180天(含)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业务流程:
1、信用证开立
(1)开证申请人向分行提交业务申请书。
(2)分行向合作银行进行电话询价,并与客户约定价格及我行需要在信用证中添加的特别条款。
(3)客户接受报价,向我行提交业务承诺函,我行对外开出远期信用证。
2、证下来单处理
(1)分行国际部收到合作银行寄来的进口来单后审核单据。
(2)分行向开证申请人提示承兑付款通知书,并要求其在收到单据翌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妥承兑/拒付手续,以便分行对外进行承兑与拒付。
A.分行向合作银行发送承兑电文,并要求合作银行依据承兑金额向受益人付款。
B.分行向合作银行发送拒付电文,并通过电话联系合作银行向受益人银行转发拒付电文。如果申请人拒付后又接受单据,分行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向合作银行发出承兑电文并要求合作银行向受益人进行
付款。
(3)分行收到合作银行发送我行的付款通知,核实报文中的本金、利息、费用等要素,无误后向申请人发出提示。
3、承兑到期日,分行敦促经办行网点备付资金,包括来单金额、合作银行贴现利息,对外进行支付。
4、如分行所在地有利息税报送的要求,须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利息税的报送。
※风险防范:
1、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2、开证之前应与合作银行确认资金价格,并与合作银行提前预约额度,以避免合作银行因某种原因无法及时对受益人付款。
3、受益人未按照约定要求向合作银行交单的,我行须在收到单据后及时通知开证申请人,必要时需要备付资金即时对外付款。
4、受益人按照约定要求向合作银行交单的,我行须协同合作银行监控交单时间。
(九)大宗商品背对背信用证下福费廷
※产品概述
福费廷业务是指我行以贴现的形式买断出口商未到期的国际贸易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的业务,或以无追索权的形式全部出让或部分出让应收账款或其项下风险并获得收益的业务。
福费廷二级市场转卖,是指我行以无追索权的形式全部出让或部分出让应收账款项下风险并获得收益的业务。该业务不占用我行资金规模,可以有效利用境外便宜的资金价格满足我行客户的融资需求。
※优势特征
大宗商品背对背信用证下福费廷特别是二级市场转卖业务,作为我行外币资产转让的重要形式,改变了传统福费廷业务境内机构为出口方向的业务模式,借助我行离岸、香港等境外平台,境内机构进口方向开立远期信用证,由境外平台贴现后再转卖。
※适用范围
1、适用于远期信用证项下在我行申请叙做出口押汇的客户,其开证行在我行拥有同业授信额度,且已经取得了开证行的承兑电报。
2、适用于叙做大宗商品进口贸易企业,透过其在我行离岸部、香港分行等境外分支机构的子公司账户进行对外采购;采用背对背信用证方式结算。
※业务流程
1、有大宗商品进口交易需求的客户,从我行境内分行或境内其他银行开立远期的母证到该客户在我行境外分支机构开户的关联公司,由我行境外分支机构对海外开立即期的子证进行大宗商品的采购。
2、我行境外分支机构收到子证项下单据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限
内向我行境内分行或境内其他银行寄送单据,获得了母证项下开证行的承兑之后在二级市场上将该笔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用该笔资金完成对子证项下的付款或归还我行为客户提供的子证项下的进口融资款。
3、我行以完全让渡方式卖出手上持有的未到期应收账款时,业务流程包括:询价、确认交易及审批、转让(让渡)、收款及收益拆分等环节。
(1)询价:分行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总行提交《福费廷业务询价申请书》,总行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分行反馈询价结果或通报询价进展。
(2)确认交易及审批:分行收到总行回复的报价后,与客户签署让渡函、《福费廷交易确认书》,向客户报价,同时通知经办行填写《福费廷业务审批表》,明确该笔业务的贴现率、到期日、宽限期、承诺费、天数、预扣费等项目,按权限管理对该笔业务报送审批。
(3)转让(让渡):分行在行内一事通系统中下载相关买入行的有效文本,根据各买入行的业务流程完成后续交割处理。
(4)收款及收益拆分:分行收到买入行的付款核对无误后,向经办行会计出具《入账通知书》。经办行会计人员根据分行出具的经有权人审批后的《入账通知书》在扣除我行相关费用之后为客户办理入账手续。
※风险防范
1、 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2、 关注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和所在地国家政治风险。
(十)中长期境外贷款项下非融资性风险参与(出口买方信贷、境外银团贷款)
※产品概述
出口买方信贷:由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业主)购买中国出口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境外银团贷款:我行境外银团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参加,基于约定的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同一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业务。
风险参与项下的出口买方信贷及境外银团贷款:在上述业务品种项下,我行境内分行与境外分支机构进行风险参与合作,双方签署风险参与协议,约定由我行境外分支机构代表我行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并提供资金,而由境内分行就我行份额承担全部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客户违约,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相关费用,则由境内分行向境外分支机构支付贷款余额及应付未付利息和费用,并接受债权的转让。
※适用范围
1、出口买方信贷:我行认可的进口商(业主)、进口国金融机构、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
2、境外银团贷款:适用于借款人有控股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是我行的基本客户,或在境外(含港、澳、台)注册,与我行往来关系良好。※业务流程
1、营销和前期调查:由境内分行发起对项目进行前期调查,完成《出口买方信贷/境外银团贷款项目核准表》,在出口买方信贷/境外银团贷款业务核准表中明确以风险参与模式叙做业务。
2、项目核准:总行国际业务部根据核准表对境外银团贷款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及项目核准。
3、授信审查审批:经总行国际业务部核准后,经办行应组织对借款人或贷款项目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完成贷前调查报告,按照行内授信审批权限报授信审批部进行审批。
4、协议签署:落实授信审批部审贷意见后,由我行联动行部对外签署协议,境内分行与境外分支机构签署风险参与协议。
5、放款及还款:由境外分支机构根据贷款协议要求对外放款并按照协议要求收回款项。
6、风险承担及转让:一旦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发生了违约事件,承担风险的境内分行按照风参协议的安排接受境外分行对承担份额的转让,及截至转让时应收未收利息、费用等款项。由境外分行协助境内分行向借款人进行追讨。
※风险防范
1、多方协作做好贷前尽职调查工作,多渠道了解借款人信息。
2、 严格监控客户对贷款资金的用途,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
3、 严格遵守贷款协议及风险参与协议的具体规定。
(十一)风险参与企业借外债
※产品概述
风险参与企业借外债,指我行境内分行风险参与境内企业在其投注差额度内向我行境外机构借款的业务。
※优势特征
该业务不占用境内分行的贷款规模和贷存比,并可利用境外价格较低的外币资金。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投注差的外商投资企业。
※业务流程
1、前期准备:境内分行了解境内企业的资质、融资需求等。
2、业务审批:报总行国际业务部进行业务审批。
3、授信审查审批:境内分行和境外机构分别按照行内授信审批权限履行授信审批手续。
4、协议签署:落实授信审批意见后,境外机构对外签署协议,境内分行与境外机构签署风险参与协议。
5、放款及还款:境外机构根据贷款协议放款,并按照协议要求
收回款项。
6、风险承担及转让:一旦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发生了违约事件,承担风险的境内分行按照风参协议的安排接受境外分行对承担份额的转让,及截至转让时应收未收利息、费用等款项。由境外分行协助境内分行向借款人进行追讨。
※风险防范:
1、借用外债、归还外债等各环节应符合外汇政策要求。
2、借入的外汇资金如需结汇,需获得外汇局审批同意,用途应符合相关规定。
3、境内分行风险参与境外机构外币贷款期间,应加强对境内企业的额度管理,如企业在到期日不能还本付息,境内分行应按风参协议的内容,自行主动处理。
三、 跨境投行类
(一)境外债券融资
※产品概述
我行与香港永隆银行或其他境外投资银行合作,帮助有较大融资需求的机构客户(发债主体为海外机构)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人民币债券、美元债券、人民币美元合成债券)的直接融资产品。
※优势特征
1、通过海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可获取较低成本的直接融资。
2、海外市场(香港)具备完善的金融制度、灵活的交易规则和大量国际投资者,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壮大更可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3、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海外投资者更关注人民币升值敞口,为推广境外发债业务带来良机。
4、我行为客户提供零资本消耗的顾问服务,可获取丰厚的中间收益,同时可吸引发债款项的境外存款和回流存款。
※适用范围
客户规模大、资质好,在目前境内融资规模紧张的形势下有在境外直接融资意愿;或客户的境外投资企业、关联公司等因业务发展需获取融资支持。
※业务流程
1、寻找目标客户:重点针对红筹、H股及有境外实体运营平台的企业,了解其对境外发债的兴趣。
2、制定初步方案:协助目标客户与境内监管机构及境外主承销商之间的沟通,设计资金回流路径方案,协助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3、融资方案实施:安排海外投行机构与客户的三方会谈,进入发行程序,最终落实分行的收益,接收回流存款并积极营销其他派生业务。
※风险防范
1、选择的目标客户须有境外平台,同时应规避房地产行业及八大限制类行业。
2、为避免同业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客户资源流失,各分行应严格按照总行的指导和要求来选择合作机构,规避在具体企业和项目上存在商业银行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投资银行机构。
※参考文件
《跨境人民币债券融资业务营销指引》(招银国部字„2011‟第19号)
(二)境外股本融资
上市企业配套服务
※产品概述
客户在香港等境外市场进行股本融资,如境外上市、配股等。我行通过境外平台为其提供财务顾问、募集资金收款行及新股认购的理财和现金管理等服务,在客户上市前可为其提供搭桥贷款等服务。
※优势特征
1、永隆银行、招银国际等海外平台联动,可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境内外服务窗口。
2、服务内容涵盖企业上市前、上市期间和上市后等不同环节。
3、企业上市、配股募集的资金可通过我行境外机构收款、形成
境外存款和回流存款。
※适用范围
客户规模大、资质好,为进一步发展选择在境外市场上市融资。 ※业务流程
1、寻找目标客户:针对有海外上市意向的企业,了解其上市计划及融资需求细节。
2、制定初步方案: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协助目标客户与境内监管机构及境外投行机构之间的沟通,设计必要的过桥融资方案,协助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等。
3、融资方案实施:由永隆银行或招银国际承担企业的收款行,提供配售服务等;募集资金完成后,还可继续跟进企业的资金管理、回流等派生业务机会以及境外发债等再融资需求。
收款行服务
※产品概述
对于拟在海外资本市场募股上市的企业客户,由永隆银行担任其收款银行,凭借自身渠道优势和客户群优势,向机构、零售投资者介绍认购新发行股票,实现企业的融资计划,并为新股认购后的资金提供理财、汇划、现金管理等服务。
※优势特征
1、境内分行与永隆银行可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境内外服务窗口。
2、可凭借广泛的海外网点、坚实的客户群基础、成熟的实战经验,为企业新股募资提供有力的帮助。
3、募集资金可形成我行境外机构存款、派生回流存款,并可派生理财、现金管理等业务机会。
※适用范围
客户规模大、资质好,为进一步发展选择在境外市场上市融资。 ※业务流程
1、针对海外上市企业开展全方位营销,同时推荐由我行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承担收款行角色。
2、准上市公司在承担收款行的机构办理开户手续,收款行向目标投资者派发申请表格、募股章程等信息和资料,并在招股截止日内收取募集款项。
3、完成收款后,还可继续跟进上市企业的资金管理、回流等派生业务机会以及境外发债等再融资需求。
(三)境外兼并收购过桥融资方案
近年来,海外并购业务发展的如火如荼,特别是08年金融危机之后更是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我行在海外并购领域提供六大融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各有优势和特点,可满足不同类型的企业需求,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融资性对外担保(含人民币保函)
※ 产品概述
我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被担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受益人在规定期限内可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履行偿付/付款义务。
※ 适用范围
适用于“走出去”客户境外融资业务,包括通过境外公司进行并购的融资业务,由境外金融机构提供并购过桥融资。
※ 优势特征
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无需具有股权关系,规避以境内公司进行直接收购时的阻力。
通过银行借助境内公司信用可使境外公司迅速获得融资。 可在境外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可根据当地人民银行跨境办、外汇管理局及总行的管理政策,开立人民币融资性对外担保。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1‟15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
全球授信业务
※ 产品概述
由境内集团客户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境外子公司授信纳入集团统一授信。须由总行公司银行部或境内牵头行按照《招商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第四版) 》(招银发【2011】42号) 发起集团统一授信,原则上由境内母公司与境内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境外子公司授信纳入集团统一授信,境外机构对担保协议另有要求的除外。境外子公司授信经审批同意后,由境外子公司向境外分行直接申请融资。此时,境外机构办理的不再是“内保外贷”项下的低风险融资,而是授信额度内放款,且境内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中被担保人为境外子公司部分视同为对外担保(信用授信除外),境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和履约均需逐笔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境内分行应留存监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备查。
※ 优势特征
适用于总行战略类或管理类集团客户。
通过银行借助境内公司信用可使境外公司迅速获得融资。 不占用境内分行的贷款规模和贷存比。
可在境外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境外企业使用、境内企业提供担保时视同对外担保需外汇局核准,但无需占用银行的融资性余额指标。
※ 适用范围
适用于“走出去”企业的境外融资,包括通过境外公司进行并购的融资业务。
※ 参考文件
《关于现阶段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招银国部字„2011‟第016号)
《招商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第四版)》(招银发„2011‟42号)
风险参与境外银团贷款
※ 产品概述
境外银团贷款:我行境外银团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参加,基于约定的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同一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业务。
风险参与境外银团贷款:我行境内分行与境外分支机构进行风险参与合作,双方签署风险参与协议,约定由我行境外分支机构代表我行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并提供资金,而由境内分行就我行份额承担全部信用风险。
※ 优势特征
境内分行以风险参与方式参与境外银团贷款,由我行境外机构发放贷款。
通过银行借助境内公司信用可使境外公司迅速获得融资。 不占用境内分行的贷款规模和贷存比。
可在境外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境外企业的项目融资,包括通过境外公司进行并购的融资业务。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银团贷款管理办法》(招银发„2010‟760号) 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
※ 产品概述
我行向符合人民银行指导意见规定的境外项目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境外项目是指境内机构“走出去”过程中开展的各类境外投资和其他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直接投资(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出口买方信贷等。
※ 优势特征
对符合要求的境外项目(包括海外并购融资)可发放人民币贷款。 境内分行可直接对境外项目发放贷款,借款人既可以是境内公司,也可以是境外公司。
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涉及的非居民存款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无需占用银行的融资性担保余额指标。
※ 适用范围
适用于“走出去”客户各类境外投资和其他合作项目的融资业务。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指导意见》(即将发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
专项外汇贷款
※ 产品概述
委托人与我行协商,按照议定的利率向我行提供外汇存款,再由我行根据贷款项目需要将相应外汇存款资金专项用于发放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进口等用途的外汇贷款。
※ 优势特征
专项外汇贷款可用于海外并购融资。
借款人既可以是境内企业,也可以是境外企业。若为境外企业,是我行战略客户或基本客户的下属控股企业或者关联企业。
境外企业使用、境内企业提供担保时视同对外担保需外汇局核准,但无需占用银行的融资性余额指标。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走出去”及战略进口业务。
※ 参考文件
《招商银行专项外汇贷款管理办法》(招银发[2012]20号) 《招商银行专项外汇贷款操作规程》(招银发[2012]21号)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
※ 产品概述
境内企业在外汇管理局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
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 优势特征
可使用境内企业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委托贷款。
占用企业核准的放款额度而无需占用银行的融资性担保余额指标。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以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作为境外融资平台,包括通过境外公司进行并购的融资业务。
※ 参考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海外并购财务顾问
※ 产品概述
海外并购财务顾问是指以我行境外全资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招银国际“)在符合监管规则的要求、客户及目标企业的要求或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制定及执行海外并购方案,制定严谨的时间表并确保在时间点内有效地完成。详细并购流程请参阅下图:
并购项目对时间点的控制要求非常高,好的财务顾问对企业的成功并购起到莫大的促进作用。
※优势特征
在整体的并购项目进行过程中,
招银国际作为财务顾问将牵头协助客户发现和挖掘有独特潜质的海外企业、
认知并购过程中的限制及风险、
对并购方案进行估值及定价、确定交易结构及条款以及设计后续整合方案等服务。招银国际将协助客户对并购目标的相关市场、业务运营情况、财务情况、法律和监管环境及人力资源情况等进行尽职调查。
上述尽职调查将以访谈、实地考察、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调查、权威或政府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等方式进行。招银国际亦可为客户介绍及协调其它参与并购项目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包括专业审计师、律师、资产/资源评估机构(如需)、市场评估机构(如需)、人力资源顾问
(如需)等专业机构的紧密配合,为客户节省资本并确保并购的如期完成。
此外,在海外并购过程中,招银国际更可发挥商行与投行联动的优势协助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发行人民币或外币债等方式解决并购资本的融资问题。
※ 适用范围
海外并购财务顾问的主要客户包括香港上市公司、香港非上市公司及海外其他区域公司。
※ 注意事项
对于海外并购事宜,保密工作至关重要,消息的泄露将会对收购价格及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带来极大的波动及影响;为避免变数过多,海外并购项目对时间点的要求非常高;各企业地方文化背景皆有差异,良好的沟通及文化背景可以使企业整合后管理事半功倍。
※ 参考文件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来企业的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