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六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6.1 投资估算
6.1.1 编制范围
(1)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308公里;
(2) 项目建设安排的施工工期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6.1.2 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M 20-2011) 。 (2)《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编办》)。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4) 陕西省交通厅陕交建[2000]475号文“关于发布《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省补充规定”)。
(5) 陕交建(1998)164号文“关于恢复公路工程概(预)算质量监督费的通知”。
(6)《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 21-2011)。
(7)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公定字[1999]12号文关于转发交通部公路司《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8) 交公路发[2005]230号《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9)陕交函[2016]475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10)陕政办发[2010]36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布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收费规定”。
(12)陕交发[2006]42号文《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13) 根据我院2017年1月出版《包茂高速洛川出口与210国道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6.1.3 取费标准说明
(1)本工程所处冬季施工气温区为冬二区;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期划分为Ⅰ-1.5。
(2)人工费:根据陕交发[2008]117号文精神,本工程生产工人人工费标准为45.04元/工日。
(3)材料费:木材、钢材、水泥及石油沥青由铜川运至工地,材料原价均按省交通运输厅定额站发布的2017年第2月材料信息价及当前市场价计算。地方材料单价按调查的料场价、运距并加计过路、过桥费计算其预算价。
(4)机械使用费:根据陕交发[2008]117号文规定计算。
(5)直接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企业管理费费率按估算编办规定计取。 (6)施工队伍从延安调遣至工地。
(7)利润、税金:按估算编办执行,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42%计算;税金的综合税率按11%计算。
(8)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1340号文规定不计。
(9)预备费:按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费率为9%。
(10)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估算编办规定执行。
(11)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参照陕政办发[2010]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
平均标准的通知》及国土资发[2010]9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计算,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入了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及社会保障费。
按照有关规定计列了征迁管理费及协调费,分别按照安置补助费用的2.1%计算,环境保障及协调费为征地及安置补助费的5%计算。
(12)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以累进费率进行计算。 (13)工程监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2.5%计算。
(15)项目前期工作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布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16)其它:施工机构迁移费、供电贴费、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新增加项目(作预备费基数)均不计。
6.1.4 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额(推荐方案)3769.718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633.327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2166.7537万元,占总投资的57.48%;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3386万元,占总投资的0.04%;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0.3652万元,占总投资的34.23%。第一、二、三部分投资合计3458.4576万元,占总投资的91.74%,预备费用311.2612万元,占总投资的8.26%。
表6-1 估算金额、人工及主要材料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