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纲
2013年组织工作
市级重点调研课题
金城江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问题研究
中共金城江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金城江区的实际来看,随着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综合改革的推进,乡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乡镇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因此,新形势下如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是金城江区建设河池首善之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须面对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研究背景分析
(一)改革开放以来乡镇政府及其职能的历史演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已经失去了权威基础,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此确立了“乡政村治”二元
治理体制的新模式。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新概念。1991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在县级机构综合改革试点中,省、地、市要适当地下放权力给县,县要适当地下放权力给乡镇。要在县级政府转变职能的基础上,逐步理顺县与乡镇的关系,让乡镇一级能够办更多的事情”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目前先要坚决把不在编人员精简下来,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从2006年1月1日起,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中央也多次提出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历史演变的具有渐进性、复杂性和曲折性等特征,其转变的快慢直接受制于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变革基本是在“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循环中往复,陷入所谓的“黄宗羲定律”中。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涵义和定位
乡镇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领域的一个基本范畴,现行《宪法》第95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0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这些规定表明,乡镇政府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最基层政机关,它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直接领导着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有益农村建设的各项社会活动。由于乡镇事务具有综合性、执行性等特征,通常意义上的乡镇政府其实包括乡镇党、政、群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行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具有下列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从实际情况来看,乡镇政府应定位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
理职能等四种职能。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现状
农业税取消以后,国内有一定数量的学者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问题进行研究,学界大致有三种意见:撤消论、保留论和自治论。以邓大才等为代表的“撤消论”学者认为,乡镇级政府早该撤消,其理由是:乡镇没有能力建立一级完全政府,乡镇级政府已没有多少职能,撤销乡镇级政府的收益大于成本, 撤销乡镇级政府不会影响农村的管理等等。以徐勇、赵树凯等为代表的“保留论”者认为,乡镇政府主要功能是收取税费,但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的管理活动或行为大为减少,因此,彻底改革的时机基本成熟,乡镇政府应改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以党国英、温铁军、李昌平等为代表的“自治论”者认为,只有乡镇自治才能从根本解决乡镇政府目前存在的债务负担重、机构庞大、职能不清等问题。学者们对政府机构与职能变革的重点、难点、治理主体结构、配套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也为后人研究此课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研究基础。
二、金城江区乡镇政府职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金城江区乡镇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设置
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是从上到下垂直管理的体制,中国的宪法规定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三级: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盟、自治县)——乡(镇)。但是实际上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四级: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地区、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区)——乡(镇、
街道办事处)。
(二)职能定位(政府工作报告)
(三)运行状况(列图表)
(四)转变现状——金城江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之路
三、阻碍乡镇政府充分发挥职能的困难和问题分析
一是,我国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具有渐进性、复杂性和曲折性等特征。二是,我国乡镇一级政府处在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末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快慢直接受制于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因而它具有多层次性、上下连动性和左右协调性。三是,当人们谈论“如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一话题时,往往会忽略掉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即“一切官僚机构都具有自我繁殖能力和持续膨胀能力,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是威权政治惯有的通病”(即著名的“帕金森定律”)。事实上,“‘官’字下面的两个‘口’,不仅意味着维持政府运转需要花费成本,而且政府官员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只是这种利益追求往往会被权力的公共形式所遮蔽罢了”?輧?輮?訛。因此,当前我国政府体制最大的障碍是地方各级政府官员的“牟利性”和部门“寻租行为”,这又使得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呈现出了利益多元性、可变性和反复性等特征。
一是政府职能与政府目标不一致;
二是各部门职能尚未理顺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政经、政事、政社职能错位;
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中出现某种虚假现象……
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对策与建议 但因此, 我们必须重塑乡镇政府职能, 提高组织运行与服务效率,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
课题负责人:班果隆 金城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课题组成员:覃 琴 金城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组织员办主任
莫仕杰 金城江区委组织员办副主任、
组织股股长
黄齐成 金城江区委副科级组织员、
组织部调研股股长
覃 立 金城江区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 黄大辉 金城江区基层办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