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章知荣辱做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现代社会主义文明进步、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的基础。作为党员干部要体现先进性,首先必须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讲荣辱观的表率。
党员干部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其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阶级立场、坚强的革命意志上,而且也体现在高尚的道德情操上。正因为如此,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蕴含着共产主义道德的发展方向,为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确立了根本准则。共产党员既是普通公民,又是社会的先进分子,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必须走在群众的前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共产党员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当前,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劳动观念、诚信观念、艰苦奋斗观念乃至法纪观念淡薄,身居要职却不思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而是追名逐利,热衷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有些行为虽然尚未触犯法律,但对社会风气的污染作用不允低估。基于此,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员干部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明确新的历史条件下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的新标准,在思想上树起道德修养的标杆,增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自觉地把树立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紧密结合,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紧密结合,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紧密结合,发挥执政党的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能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关系到党能否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能否正确解决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和如何执政的问题。要把树立和实践“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坚持和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紧密结合起来,核心问题是要解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问题,这是共产党执政观的核心问题,也是党员干部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问题。
党员干部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党的干部和每个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基本观点。它应当贯穿在每个党员干部的全部活动的始终,贯彻在人生的全部旅程之中。共产党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所做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想问题、办事情都应从人民最高利益出发,摆正领导者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防止由人民公仆变成人民的主人。
党员干部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行动,重在持之以恒。党员干部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日常工作生活结合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实践,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成为自己的行为标准和自觉行动。要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实践中逐步积累,在常抓不懈中扎实推进,使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党员干部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自省和自律。道德修养的基本途径是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当今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理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甚至还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当中还有市场,致使少数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混淆了是非、善恶、美丑,以至有的人把腐败当作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态度。面对这样一些不良现象,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广大党员必须做到自省、自律,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抵制各种落后思路和腐朽文化的侵蚀,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在每个诱惑面前都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对照,永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交通局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