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性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我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性研究
作者:刘轩羽 高云飞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3年第24期
摘 要: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政策性与经济性分析相结合、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林业贴息贷款业务的政策规定和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我国林业贴息贷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贷款期限短、贷款落实难、忽视地区差异、贷款项目规模小的问题,并提出加大对林业贴息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延长贷款期限、简化林业贴息贷款业务的办理手续、因地制宜调整贴息贷款政策、加大贴息资金扶持力度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我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4-0027-02
1 引言
自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业贴息贷款成为我国调整林业生产结构,有效培育与开发林业资源,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一项优惠政策。它在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带动农民消费增长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 林业贴息贷款业务的政策性与经济性分析
2.1 林业贴息贷款的具体政策规定
中央财政对重点扶持工程项目的贷款予以贴息,主要包括:(1)林业龙头企业为开发林业资源、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2)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3)国有和集体林场、国有森工企业为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缓解林业生产资金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4)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对于符合以上规定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按年3%的贴息率贴息。对于大兴安岭和中国林业集团公司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按年5%贴息率贴息。
林业贴息贷款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对于农户个人小于30万元的小额林业贷款,根据林业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贴息期限,但最多不超过5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