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补贴资金提取
住房补贴资金提取
住房补贴资金提取是指补贴资金由个人补贴资金账户划到资金转入账户(开发商、偿还贷款账户、个人储蓄结算账户)的过程。 需要提供的审核材料:
商品房已经预交房款且欲把补贴资金作为剩余(部分)房款划转给开发商的,需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原件(已经过合同登记备案)及复印件1份;
②商品房预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补贴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贴人与购房人非一人需提供);
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贴人与购房人为夫妻关系需提供);
⑥公证的《声明书》原件(补贴人与购房人为亲属关系需提供)。
商品房用补贴资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商品房结算发票原价及复印件一份;
③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其它须提供材料同(1)中③④⑤⑥项。
商品房房款已经全部结清且未贷款,需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登记备案,若无登记备案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②商品房结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此项则提供1、2项);
④其它须提供材料同(1)中③④⑤⑥项。
购买二手房,需提供:
①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贷款的提供);
④其它须提供材料同(1)中③④⑤⑥项。
购买军队产权住房,需提供: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军队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统一)收费(票据)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收据应由总后勤部与财政部联合监制);
③其它须提供材料同(1)中③④⑤⑥项。
购买集体土地的产权住房,需提供: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房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结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它须提供材料同(1)中③④⑤⑥项。
购买上市交易的承租权住房,需提供:
①联络单(房屋租赁中心出具);
②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房屋租赁中心备案(签章));
③已过户的公有住房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补贴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贴人与购房人为夫妻关系需提供);
⑥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贴人与购房人为夫妻关系需提供)。
业务流程:
经办人到住房补贴资金开户的办事处领取并填写《住房补贴资金职工提取情况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凭证》和《XX银行进账单》(或为《XX银行特种转账凭证》),办理审核提取业务。
注意事项:
职工(或为单位经办人)在填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凭证》及《XX银行进账单》(或为《XX银行特种转账凭证》)时,需准确填写收款人名称、收款银行、收款账号等项目,如因上述项目填写错误引起退票情况出现,职工(或为单位经办人)需重新办理全部提取手续,如由此引起经济纠纷,由职工(或为单位经办人)负全部责任。对于批量提取的,单位在填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凭证》时填写一笔汇总数,《XX银行进账单》(或为《XX银行特种转账凭证》)需逐笔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