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文化路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发布学校的有关信息,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确保学校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部门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信息发布栏目
热点新闻-反映全校师生共同关注的工作、学习等话题;
校园新闻-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
校园公告-各类通知、公示、表扬等内容的信息。
三、信息发布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由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教学、科研、管理等集体奖励;
3、由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其他奖励;
4、面向全校下发的各类通知、公示等信息;
5、各个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
6、学校主页原则上不设单独弹出窗口公布信息,如需发布,需由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
四、信息发布程序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发布;
2、教育信息(新闻类)、行政管理信息由校办公室签发;教育教学资源由学
校电教负责人审批;
3、由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组织专人撰写,并由部门信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审核后,同时报网络管理中心备案再由信息管理员发布;
五、信息发布时间要求
1、各部门在新闻发生后,上网信息应及时上报,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信息发布管理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口令管理,禁止非网管人员掌握上传文件的口令,操作人员上传文件后要及时关闭上传软件。
2、对委托发布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3、所有文化路小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其发布时间、IP地址、发布人员等信息记录必须保存60天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4、网站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要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6、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建立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如属个人因素影响学校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