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庄镇庄里小学请假条
12-21
羊庄镇庄里小学
请假条和调课单(存根)
2013.9
羊庄镇庄里小学考勤制度及计分办法
一、考勤制度
1、根据《滕州市教育局教职工管理规定》和《羊庄镇教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实行请销假制度。
2、凡公事出差、培训、听课、学习、有关职称,工资等事情请假不计分。
3、凡有私事,教师必须先请假,自己找好代课人,写好调课单,经批准方可休假,不写请假条、调课单视为旷工。
4、教师本人婚假、产假、父母去世、学校给予人性化管理,按滕州市有关规定办理。
5、全年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教学实绩不得超过C级
6、每位教师平时有事必须先当面请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离校;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打电话请假,经领导批准后记事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7、教师病假凭医生证明办理。
8、教师本人直系家属生病、送子女上大学、就业,学校按情况酌情处理。
9、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原则不准请假。考试期间请假按双倍考勤记录。
10、本考勤制度从宣布日起执行。
二、具体计分方法:
1.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预备时间20分钟以内为迟到,20以上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2.事假每节扣0.5分,病假每节扣0.2分,旷工一节扣2分。(每天按8课时计算)。
3.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
4.符合政策的婚、丧、产假等经教委批准后不扣分。因公出差按通知精神执行,教师函授学习、考试不扣分。
5.学校抽查考勤时,发现工作期间干私活或者不在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羊庄镇庄里小学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