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制度
1.目标管理制度
编号: JXSDKF/ZA—ZD01
第一条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管理目标和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考核等相关活动,从而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满足客户需求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围绕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而展开的管理目标及各部门、施工项目部所制定的分解目标的管理。
第三条 质安部负责公司管理目标的拟定,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配备必要的资源。质安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将总目标分解为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的分解目标,定期的检查、改进并向总经理报告管理目标之达成状况。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要兑现本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目标,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和各项承诺。
第四条 管理目标须在管理方针所给定的范围内制定,以推动管理方针的实现,其内容可包括合同履约情况、顾客满意程度、一次交验合格率及售后服务及时率等。
第五条 质安部于每年年初依据上年度的管理目标的达成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年度整体管理目标,新目标应体现逐步改进的思想,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发布。
第六条 为实现公司整体管理目标而设定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的分解目标。分目标的设定须符合整体管理目标的要求,并为总目标顺利完成提供基础。
第七条 目标的拟定应规划好其目标值、统计方式、测量方式等,以便控制。
第八条 核准的管理方针、目标由质安部发放至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执行。分解目标应传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岗位,以利于员工参与执行。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管理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一般情况下在每年7月、次年1月进行。各部门按照质安部要求及时报送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十条 质安部根据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的目标达成状况,统计出公司总的目标达成状况并记录结果。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管理目标考核与各部门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公司管理目标考核与公司经营层绩效考核挂钩。
第十二条 由质安部组织召开管理目标讨论会。
管理目标讨论流程:报告管理目标的达成状况——分析未达成之管理目标的主要原因——适时讨论管理目标之适应性、充分性——讨论改善对策并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会议的结果应予以记录,质安部负责将后续执行状况进行跟踪——会议后需抄送分管领导、总经理——管理目标提交年度管理评审会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