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窗口服务单位公开承诺
农业局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
公 开 承 诺
一、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农业局各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公开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岗位职责;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
二、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和资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不得无故拖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健全和完善农业局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三个规范”:规范执法证件、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坚持“四个
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公示执法;坚持“五个不准”: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乱收乱罚、不准损公利己、不准徇情枉法、不准粗暴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限期办结有关事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群众,假公济私或违规收费、罚款以及摊派等行为,根据农业局有关制度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违规行为告诫或纪律处分。对署名举报(投诉)违规违纪行为的,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举报监督电话: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