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国际行李运输有关规则
CZ 关于修订国际行李运输有关规则的通知
各公司市场销售部(营运部),上海基地,营业部、办事处: 自2011年4月1日起,IATA 正式施行关于行李的302决议,各全球分销系统将陆续完成行李自动化(ABR )测试并排期上线。中航信系统于7月7日22时起正式上线。
经过近一个月的运行,我们基本实现了行李自动化项目
(ABR )的平稳过渡,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旅客行李运输服务,杜绝发生因行李运输规则问题引起的歧义、误解,我们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国际行李运输区域政策的调整,对我公司现行的国际行李规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补充。现将修订的国际行李运输有关规则通知如下:
一、托运行李免费行李额:
1、实行计重制的航线免费行李额规则(详见附件一) 除中国自或至一区、欧洲(不包括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等)之间南航承运的国际航线行李运输,采用计重制免费行李额规则。
2、实行计件制的航线免费行李额规则(详见附件二) (1)在中国自或至一区的航程,持成人或儿童票的旅客,头等舱免费行李额为三件,公务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一件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高端经济舱、经济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行李,每一件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50磅)。
(2)在中国自或至欧洲(南航营运的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等除外)的航程,持成人或儿童票的旅客,头等舱、公务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三件,高
端经济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经济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一件。每一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50磅)。
3、国际转国际涉及计重制及计件制航线的航程,采用该航线的计件制标准执行。
4、团队免费行李额按照南航股销发〔2011〕36号《关于明确国际团队免费行李额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逾重行李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三)
1、计重制逾重行李费率仍按照承运人的单程经济舱最高票价(Highest OW Economy Normal Fare)1.5%来计算, 如果无承运人公布的单程经济舱最高票价,则按照YY 运价的1.5%来计算。每公斤逾重行李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2、修订有关计件制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对涉及三区与欧洲区之间航线逾重行李收费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统一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发布。
三、托运行李的体积及重量限制标准
1、在计重制航线,乘坐我公司国际或地区航班的旅客每
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乘坐国际或地区与国内联运航班的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 (62英寸)。 2、修订计件制航线一区行李的限定标准为:加拿大航线不接收单件重量超过 32公斤的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 (62英寸);其它航线(如美国)仍为不接收单件重量超过45公斤的行李。
四、所有修订的行李运输规则将于九月一日(销售日期
为准)正式实施。涉及客票换开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自愿换开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照客票换开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执行。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执行。
(二)非自愿换开
免费行李额及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按原客票的标准执行。例如,旅客非自愿提高舱位服务等级后的免费行李额,按原客票所列舱位服务等级对应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规定请参照《国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及《地
面服务保障手册国际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销售单位在进行国际机票销售时,按照系统显示行李规则进行销售及相关解释工作,如系统显示无行李规则时,需按IATA302决议的原则,遵循我公司的行李规则,手工修改免费行李额,确保正常销售。
此通知。
附件:1、计重制免费行李额规则 2、计件制免费行李额规则 3、逾重行李收费规则
附件一:计重制免费行李额规则
特殊旅客类型的免费行李额标准
说明:
1、 中西亚包括:阿富汗、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伊朗;
2、 如无特别说明,东南亚地区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3、 默认行李规则(表中“其他”部分):指未列明在上表中的具体
航线则按照如下免费行李额规则执行—-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5公斤,豪华经济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
4、 “R ”舱的免费行李规则为20公斤,适用于所有计重制航线的全
部旅客类型, 不再享有特殊旅客类型的行李优惠。
5、特别提示:特殊旅客类型的客票填开时
(1)请在旅客姓名后注明相应的旅客类型代码;
(2)请在使用QTE 指令计算运价时标注正确的旅客类型代码,以
便系统生成相匹配的免费行李额。
( 3)出票人还须按规定
将旅客身份证明(海员证、留学证明、劳务证等)、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附在开票当天的帐单后备查。
附件二:计件制免费行李额规则
特殊旅客类型的免费行李额标准
说明:
1、欧洲不含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 2、“R ”舱的免费行李规则为1件(23公斤/件),适用于所有计件航
线的全部旅客类型, 不再享有特殊旅客类型的行李优惠。 3、特别提示:特殊旅客类型的客票填开时
(1)请在旅客姓名后注明相应的旅客类型代码;
(2)请在使用QTE 指令计算运价时标注正确的旅客类型代码,以
便系统生成相匹配的免费行李额。
(3)
出票人还须按规定将旅
客身份证明(海员证、留学证明、劳务证等)、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附在开票当天的帐单后备查。
附件三:逾重行李收费规则
计件制逾重行李
说明:
1、 欧洲不含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 2、 中西亚包括:阿富汗、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伊朗
3、 如无特别说明,东南亚地区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欧洲、三区与一区之间、三区与欧洲之间:如逾重行李为高尔夫球袋(1件,重量不超过23KG ),免收逾重行李费(仅限南航实际承运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