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注册岩土工程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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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报告
第一章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基坑,也就是基坑的概念。基坑是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然后了解施工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规范上分为两级:
一级
1 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
2 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
3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 ;
4 基坑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 ;
5 基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 ;
6 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地基隆起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设计性能的工程 ;
7 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
8 地基施工对基坑侧壁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或超孔隙水压力较严重的工程 ;
9 具有震动荷载作用且超载大于50kPa的工程 ;
10 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工程。
二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及设计等级为丙。
在施工前期,建设单位应进行基坑环境调查,查明周边市政管线现状及渗漏情况,邻近建筑物基础形式、埋深、结构类型、使用状况;相邻区域内正在施工
和使用的基坑工程情况;相邻建筑工程打桩振动及重载车辆通行等情况。
在关于塔吊荷载计算规范上也是有要求的,具体为深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塔吊荷载等纳入设计计算范围,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有关塔吊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对于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基坑的监测方案应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评审;对特别需要或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宜进行基坑安全风险评估;对设计文件中明确提出变形控制要求的基坑工程,监测单位应将编制的监测方案经过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审查后实施。
规范中3.0.13为强条,因此无论在设计中还是在施工中均需要注意到,其具体要求如下: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和基坑稳定性验算。
无论设计还是施工对基坑周边的环境的调查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调查如下:
1、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情况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情况等使用现状;
2、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
3、对基坑及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的旧建筑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应查明其空间分布特征和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基坑周边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
5、基坑周边地表水的汇集和排泄情况;
6、基坑周边正在进行抽降地下水施工时,应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抽时间,以及对基坑侧壁土性指标的影响。
7、基坑周边有振动荷载时,应查明其影响范围和程度;
8、相邻已有基坑工程的支护方法、开挖和使用对本基坑工程安全的影响;
9、相邻工程盾构顶进、爆破等施工作业对本基坑安全的影响。
探明的方法和基坑的安全等级是有直接关系的,具体如下: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周边分布有地下管网的基坑工程应采用以物探为主、坑探为辅的勘查调查方法,查明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工程应采用坑探方法予以查明。
第二章
逆作法”的工艺原理及优缺点 传统的施工多层地下室的方法是开敞式施工,即用支护结构围护后垂直开挖,或用大放坡开挖,挖至设计标高后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再由下而上逐层施工地下室结构,待地下结构完成后再进行地上结构施工,但上述施工方法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支护结构的设臵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基坑很深,支护结构的挡墙长度增大,费用增加;其次如用井点设备降低地下水时,水位的降低会引起土体固结,使周围地面产生沉降,如不采取特殊措施,亦会危及基坑附近的建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等。当采用地下连续墙作多层地下主体结构的外墙时,可采用“逆作法”施工。它的工艺原理是:先沿建筑物地下室轴线或周围施工地下连续墙,同时,在建筑物内部的有关位臵,浇筑或打下中间支承柱,作为施工期间于底板封底之前的承受上部结构自重和施工荷载的支撑,然后由上向下逐层开挖土方和浇筑各层地下结构,直至底板封底。同时,由于地面一层的楼面结构已完成,为上部结构施工创造了条件,这样可以同时向上逐层进行地上结构的施工。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用“逆作法’’施工多层地下室主要有下述优点。
1、 可节省支护
结构的支撑深度较大的多层地下室,若用传统方法施工,需设臵强大的内部支撑或外部拉锚,这样会增加费用,而在用“逆作法”施工时,土方开挖后是利用地下室结构本身来支撑,作为支护结构的连续墙可省去支护结构的临时支撑。
2、可以缩短工程施工的总工期
带多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传统方法施工时,其总工期为地下结构工期加地上结构工期,再加上装修等所占之工期,而用“逆作法”方法施工时,一般只有地下底层占绝对工期,其他各层地下室可与地上结构同时施工,不占绝对工期,因此可以缩短工程的总工期。地下结构层数愈多,用“逆作法”施工则工期缩短越显著。
3、 减小基坑变形及相邻建筑物等的沉降
在“逆作法”施工中,是利用逐层浇筑的地下室结构作为周围支护结构地下连续的内部支撑。由于地下室结构与临时支撑相比刚度大得多,所以地下连续墙在侧压力作用下的变形就小得多,同时,由于中间支撑柱的存在,使底板增加了支点,浇筑后的底板成为多跨连续板结构,与无中间支承柱的情况相比跨度较小,从而使底板的隆起也减少。因此“逆作法”施工能减少基坑变形,且能使相邻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的沉降减少。
4、使底板设计更趋向合理
在地下结构中,钢筋混凝土底板要满足抗浮要求。用传统方法施工时,底板浇筑后支点少,跨度大,上浮力产生的弯矩值大,有时为了满足施工时的抗浮要求而需加大底板的厚度,或增强底板的配筋。而当地下和地上结构施工结束,上部荷载传下后,为满足抗浮要求而加厚的混凝土,反过来又作为自重荷载作用于底板上,因而使底板设计不尽合理。而在用“逆作法”施工时,施工中底板的支点增多,跨度减小,比较容易满足抗浮要求,甚至可以减少底板配筋,使底板的结构设计更趋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