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强校]教学随笔--人大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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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随笔
在复习政治生活关于人大职权的时候,为了讲解的针对性,首先需要弄清学生对人大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的理解,在学生初始起点的基础上再进行点拨和讲解。
设问设置如下: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这是人大履行什么职能?结果有大约1/3的学生回答的是全国人大履行的最高决定权。他们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关键词“决定”所得出。 这说明学生判断属于何种职能主要是依据关键词来确定,这种方法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因为人大所通过的许多决议一般都采用的是决定或决议。一味根据所用词语来判断很容易出现误判。所以要有针对性地纠正学生的方法。为此,我进一步更换了材料,让学生在对比中发现问题,在鉴别中找到正确的方法。
问题重置如下: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定:
①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②表决通过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③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④表决通过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通过以上人大的相关决议或决定可以看出,四个草案中有两个运用的决议草案,有两个运用的是决定草案。这样学生就会进一步去分析相关决议草案的具体内容,再进行进一步的判断。通过这一个具体知识的处理,对自己的教学有这样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