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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检制度的弊端之我见
李雪梅 政治系 [1**********]296
在上食品安全那节课时,同学们谈到当今社会出现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染色馒头”“苏丹红”“毒大米”“地沟油”等等比比皆是,令人不寒而栗。笔者由此想到国家现行的产品免检制度,觉得这种制度的实行有很大的弊端甚至没有必要,于是查阅资料,进行了一番探索。
产品免检制度在我国正式开始于2000年,这是一项特殊的质量监管制度,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如果一家企业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后,在免检有效期内,一是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是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小时候听说某个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当时就很纳闷:国家怎么就这么放心呢,是什么使得国家对一个企业如此信任而不去检查它们的产品?有了免检规定,使得拥有免检自资格的产品成了完完全全的“放任自流”和“畅通无阻”,产品的质量合格与否,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否,除厂方的自我体检外,剩下的统统交给了用户和消费者一方。质检部门,则实实在在做了一回“甩手掌柜”。事实也已证明,国家免检制度存在弊端,会给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国家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已非一起两起或一天两天之事了。单就奶粉一项而言,便先后有雀巢、美赞臣等国家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在其他食品方面,诸如食用油有金龙鱼、福临门等著名免检产品同样上过质量问题黑名单。雀巢公司就曾公开承认说,是“免检”导致了疏漏。假如国家对“免检产品”不免检,问题还会发生吗?
本来,老百姓买东西图个质优价廉,用着放心。这才有了国家免检产品,有了“免检”这块金字招牌,产品的身价会直线上升。因为挂上“免检”的招牌,就意味着该产品的质量得到了国家质检部门的绝对认可。“免检”为的就是突出“质优”产品,老百姓也天然地以为经质检部门认证的“免检”产品是安全的。可众多“免检”产品纷纷逃过检验关口酿成大祸,使免检制度遭遇尴尬,更使老百姓蒙受生命财产损失,危机一来,企业品牌也迅速雪崩。问题产品一旦到了用户和消费者手中,往往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众所周知的三鹿奶粉事件,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国家免检制度的制定,本来是为了方便大家,让大家买一些信得过的产品,可事实上,确是一批批的产品质量受到质疑,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伤害。追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免检制度缺乏合理的理论基础。在制定和设立这一制度时,我们要考虑这样两个问题:第一,之间部门是否有免除一些企业接受质量监管检查的义务?第二,免除这一义务是否合理或必要?
笔者认为,首先,企业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是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履行。纵使是国家质检局也没有权利去免除企业的这项义务,否则,就是违反法律。因此,免除企业这项义务这一举措缺乏合法性。再者,免除企业接受质量监督管理的义务,根本没有合理性或者说没有必要。谁能保证一个企业现在守法以后就不会违法?谁能保证一个企业永远做正确的事?在市场经济巨大的利润刺激下,很少有人能够抵挡的住利益的诱惑。因此也就不能保证产品安全,尤其是食品安全。
所以,国家企业产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是不合理的,理应废除。虽然国家目前已废除了某些食品的免检制度,但笔者认为所有产品的免检制度都应废除,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