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刮痧]中体现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电影《刮痧》中体现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主要根据社会工作者(A 小姐)的几次主要出场:
第一次:起诉
第二次:两次听证会
第三次:帮助解禁
第一次并不是第一次。(影片前面的铺垫:抗议,可能做成的影响:先入为主)
第一次:起诉
直接依据:小丹背部的伤痕 判断:受虐待
结果:决定起诉小丹的爸爸
体现的价值观: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体系从根本上要求专业工作者在实践中要考虑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符合道德的?同时这些道德原则和伦理规定也使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对“如何做”做出
了道德上正确的决定。
从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其中一条:最大限度保护受助者权益这点,我个人认为这个A 小姐的做法从伦理的角度是完全正确的,而且你会发现她是严格走法律的程序。
第二次:两次听证会
在第一次听证会中,A 小姐其实并没有很好地听取大同(小丹的爸爸)的一些合理的解释,而且是非常固执坚持自己的看法:小丹确实是被虐待的观点。
而这个过程,A 小姐是违反了社会工作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的沟通原则:在工作过程中,专业人员应该热情谦虚和受助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在第二次听证会上,特别是A 小姐听完大同(小丹的爸爸)对小丹的爱的表述后,在思想上她是有明显的动摇的。具体的表现:害怕自己怪错好人;指责律师的谎言(孙悟
空);即使官师赢了,所有人都是输家。
在我看来,这应该算是A 小姐的一种理性的回归。因为在社会工作领域中,专业工作者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其他有需要的人群的问题及需要,并通过理性判断同实践方法与技巧结合起来,达到助人的目的。
体现的关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A 小姐在社会工作实践中陷入了伦理困境:指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陷入一种在道德上难以取舍和难以找到满意方案的境地。——具体分类的就是:社会工作者的个人价值观和专业价值观的冲突。
第三次:帮助和解禁
在约翰的解释下(他亲自去试刮痧),A 小姐确信自己怪错好人,决定向法官求情,解除了大同跟小丹见面的禁令。
体现的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最大程度保护受助者的利益。
个人的疑问:我发现,整部影片中,A 小姐是没有向整件事件的“第一受助者”小丹询问事件的情况。
在我看来,这是违反社会工作实践的两个核心的伦理决定价值观:1. 尊重受助者的尊严和独特性;2. 努力促成受助者的自我决定,在专业实践中鼓励受助者个人对自己负责并做适当的决定,同时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也要尊重他人的选择。
反驳:小丹还太小,不能为自己负责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受到虐待。
其实,对于决策的专业人员来说,应该尽力收集更多的信息,同时列出可能的选择方案,最后统一做出抉择。 既然小丹身上存在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我觉得应该是值得尝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