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春天的故事"摄影.绘画.书法比赛的通知
中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工作委员会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文件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重大虎溪委〔2011〕12关于举办“春天的故事”摄影、绘画、书法比赛的通知各二级团组织、虎溪校区各工作站: 二级团组织、虎溪校区各工作站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 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 旋律,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 活,提升校园艺术品味,展现重庆大学“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大 发展,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党工委、虎溪校区管委会、校团委、学—1—工部、研工部决定面向全校学生举办“春天的故事”摄影、绘画、 书法(篆刻)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题材 歌颂改革开放新气象、 反映时代主旋律、 赞美祖国秀丽河山, 展现校园变化和学生风采的作品,参赛作品的表现手法和体裁不 限。 二、参赛人员范围: 参赛人员范围: 重庆大学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的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等。 2.摄影作品凡经过后期处理的需注明; 3.绘画作品可为中国画、油画等各类表现形式;书法可为任 何字体表现形式,须提供宋体 A4 打印文稿。 4.凡在省、市及全国相关比赛中获奖或展出过的作品请特别 注明并提供获奖原件; 5.照片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 均可参赛;须提交尺寸统一长边为 6 英寸的评审稿,并提交电子 文件,需为 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 4M。 6.参赛作品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 6 幅)均可,每人投送 作品数量不超过 10 幅(组) ;—2—7.每幅参赛作品须用中文注明:作品标识(组照须有照片说 明及顺序号) 、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联系电话,以便评 选揭晓后通知作者并调底(或光盘)制作参展照片,底片用后退 还作者。 8.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 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四、相关说明 1.大赛主办方负责参赛作品主题与内容的审定,具有展览与 展品公开展示的最终决定权。 2.大赛不收参赛费。 3.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 者本人负责。 4.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 (包括编辑画册、 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 ,不再另支付稿酬, 作者享有署名权。 6、可集体参赛和个人参赛,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推荐 1 0-20 副作品,同时也欢迎各位同学以个人方式报名参与。 五、荣誉及奖项设置 摄影组: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若干名(视报名情况定)—3—绘画组: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若干名(视报名情况定) 书法(篆刻)组: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 优秀奖若干名(视报名情况定) 设组织奖: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 入选作品将在学校三个校区巡回展览。 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颁发证书、奖品、获奖文件,同时 在校报选载。 六、时间 征稿截止时间:2011 年 5 月 1 日 七、投稿方式 分别在新老校区设置大赛作品收集点 1. 2. 老校区投稿点:A 区学生活动中心 A04 办公室 虎溪校区投稿点:综合楼管委会办公室所有参赛作品连同报名表可由各学院于 5 月 1 日前统一送到 以上投稿点,电子文件可以拷贝也可以发送邮箱。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5106763 65678008特此通知 附件:大赛参赛报名表—4—中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工作委员会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摄影 绘画 书法 比赛 通知 重庆大学校团委—5—2011 年 3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