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施方案
青浦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施方案
为推动本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信息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更好地发挥有线网络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沪委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青浦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施方案。
一、整合原则
(一)一城一网,全城全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有线网络整合、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是国家的战略要求。要通过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现一城一网,全城全网,做到技术先进、可控可管。
(二)明确主体,创新机制。以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广影视局确定的机构为主体,整合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源,推动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统一规划,促进发展。按照有利于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有线网络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业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新体制,完成本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
(四)加强领导,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推动,遵守国资管理规定,给予适度政策扶持,推进本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
二、整合范围
对青浦区内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源进行整合。涉及青浦区有线网络中心、徐泾镇、赵巷镇、华新镇、白鹤镇、重固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共9家单位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源。
三、整合方式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广影视局关于推进本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先区内、后全市、分步实施”的整合方式。
四、资产确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广影视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本市有线网络整合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及确定的有关实施原则的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青浦区评估范围如下:
评估资产范围为权属性质清晰的有线网络运营的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光缆干线、小区红线外的有线网络运营的管道及杆线等资产,由区国资部门对出资资产权属作出认定,负责今后或有的权属争议问题。
对区内列入整合范围的9家单位进行统一资产评估,以2010年7月31日为资产评估时
间基准点。评估后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无偿划拨的形式将评估后的相关资产划拨至区国资委,最后由区国资委与市有线网络机构组建合资子公司,合资子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为市51%和区49%。
合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并按照全市统一技术、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负责全区有线网络运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工作。
五、人员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本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施方案第三条关于人员安置方式:“为了确保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的平稳推进和各区有线网络监管工作及相关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妥善处置好各区原有线网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如各区有线网络中心需要继续保留机构,要按照新的管理职责更名,原属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则上可从事有线网络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其他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妥善安置好原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及各镇原从事有线网络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一)继续保留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事业机构,主要承担全区有线网络监管、安全播出以及有线网络公共服务管理职能,原有线电视网络中心的开发等企业职能划入新公司。
(二)对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及各镇原从事有线网络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以2010年7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为准)。
1. 原网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继续保留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事业编制身份,列入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不进不出,并交纳国家和本市规定需缴纳的各项费用,费用由新公司承担,直至退休。通过与新公司签订岗位合同,合理安排工作。
2. 原各镇从事有线网络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选择进入新公司工作,通过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统一由新公司合理安排岗位。不愿到新公司的,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安置。
(三)对原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及各镇原从事有线电视网络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工的安置(以2010年7月31日在岗人员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男1955年8月1日后出生。女1960年8月1日后出生的)纳入本次整合范围。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进入新公司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统一由新公司重新安排岗位。不进入新公司的(以及不纳入本次整合范围的人员),由原劳务派遣公司或原使用单位依法负责安置。
六、组织领导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成立青浦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资委、区文广影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编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影视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区编办、区工商
分局、区社保中心以及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影视局,区文广影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国资委、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主任、各镇文体中心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七、职责落实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本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
(一)区监察局负责监察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的全过程;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把握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及青浦区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等有关工作;
(三)区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原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工作,协调非编人员依法妥善安置;
(四)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文广工作经费不受整合影响,并确保全区有线网络监管、安全播出以及有线网络公共服务管理运行经费;
(五)区规划土地局负责落实整合工作中涉及的土地资产的变更工作;
(六)区文广影视局负责编制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区国资委、区农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委托清产核资以及资产划拨工作;
(八)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负责落实整合工作中涉及的房屋产权变更工作;
(九)区社保中心负责确保整合工作中人员的社保关系转接顺畅;
(十)区科委负责对整合过程中涉及的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整合后合资子公司的证照办理等相关工作;
(十二)各镇政府负责配合做好各镇有线电视资产评估、划转及人员安排工作;
(十三)各被整合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评估、审计机构及范围、方法和标准由市有关部门协调后统一确定。
八、整合步骤
(一)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相关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
(二)2011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
九、监督管理
整合期间,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相关纪律,确保人员稳定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安全传输。确保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完整,严禁瞒报、漏报和转移资产。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信息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2009〕5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1〕62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是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开展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支撑平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到2010年底,我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用户数达到50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超过30万户。随着新技术、新应用、新媒体、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广播电视网络面临的挑战和竞争日益严峻,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资产、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管理体制、运营机制、技术水平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和提升,实现“小网变大网、模拟变数字、单向变双向、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适应国家“三网融合”战略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提升传播能力,有效地进行市场开发,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带来新活力、拓展新空间,为打造数字襄阳、文化襄阳、产业襄阳、都市襄阳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与任务
网络整合重组的目标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一网、全程全网、垂直管理、三级贯通”总目标,在2011年底以前,确保实现“全市一网”。网络整合重组的主要范围是:全市尚未进入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广电网络公司)的2个市(枣阳市、老河口市)、2个县(南漳县、谷城县)和未进入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天襄阳有线)的市区所辖乡镇、企事业单位和非广电经营的全部有线电视网络。网络整合重组的任务是:对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进行整合重组,实现资产和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使之成为我市国有重点骨干性文化企业;通过资产评估,摸清家底,盘活存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精简高效、权责清晰的管理运营体制;实现企业转制和人员身份转换,并依据相关政策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三、整合重组主体和公司架构
全省网络整合重组的主体是借壳上市后的上市公司。网络借壳上市工作完成之前,全市网络整合重组以省广电网络公司为主体进行,实现全省一网。上市完成后,再通过定向增发等融资方式,逐步将全省网络资产吸纳进入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
襄阳市的网络整合重组由省广电网络公司和楚天襄阳有线共同实施。上市前整合重组后的网络架构为:省公司、楚天襄阳有线、县(市)分公司。楚天襄阳有线为省广电网络公司控股公司,是全省网络上市的主体之一。上市后整合重组后的网络架构为:省公司,市、县(市)分公司,省公司为一级法人单位,对全省广播电视网实行垂直管理。分公司是省公司派出机构,按行政区划分层次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
四、整合重组办法
(一)剥离整合。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在确定纳入网络整合重组的资产范围后,将全市所有广播电视网络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从原投资主体分离出来,纳入省广电网络公司和楚天襄阳有线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在剥离整合期间,为保证整合工作正常开展,保持各项业务工作不受影响,暂时保持“四个不变”,即资产关系不变,领导班子不变,人员身份不变,收益分配方式不变。完成资产评估和转企改制后形成的收益由整合重组后的股东或出资方享有。有线电视网络在整体并入市网后,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保持对有线电视网络传输的保护和支持,尤其是原共杆干、支线,在楚天襄阳有线未进行改造完毕之前,三年内不因重组而受到影响。
1、县(市)网络整合。按照“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要求以及“国有广电控股”、“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采用“先剥离整合,后资产评估”的办法,以保证与全省网络整合同步。枣阳、老河口、南漳、谷城有线网络,由省公司直接整合,经与省公司沟通协调后,委托楚天襄阳有线统一管理;各县(市)辖区内现有的企事业单位小片网(小系统),由县(市)进行整合;县(市)整合有难度的由楚天襄阳有线整合,整合后委托属地管理。已经与省公司整合的宜城、保康有线网络,经与省公司沟通协调后,委托楚天襄阳有线代为管理。
2、市区网络整合。襄阳市区化六建、湖北化纤、武汉铁路局襄阳办事处、襄北监狱、襄樊学院等企事业单位有线网络,以及高新开发区、襄棉社区和近郊的牛首、欧庙等有线网络,按照一城一网的原则,先进行信号接入并锁定人员和资产,移交管理,再进行体制的理顺和资产关系处理。资产剥离后,需要人随事走的,资产划转楚天襄阳有线;无需带人安置的,由楚天襄阳有线对其网络实行净资产收购。已被省数字公司整合的东风汽车襄阳基地网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与省公司沟通协调后,委托楚天襄阳有线代为管理。
3、对违反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违规小片网(小系统),必须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网络无条件并入市、县(市)网,相关善后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妥善解决。
4、对合股建设的多路微波电视网络(MMDS),纳入整合重组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管理,统一运营。
(二)转企改制。对转企改制人员安置、养老保险等,依据国办发〔2008〕114号、鄂政办发〔2009〕103号、鄂办文〔2011〕62号和襄阳政办发[2011]85号文件等执行。
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广播电视网络转企改制工作负总责,依照相关文件精神,妥善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入省广电网络公司和楚天襄阳有线的人员必须按照转企改制有关要求转换身份,落实相应政策。省广电网络公司和楚天襄阳有线按照现代企业用工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收入与绩效挂钩。
(三)资产评估。县(市)网络由省广电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制定整合重组资产评估实施方案,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评估执业准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同一评估办法,对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网络整合重组资
产进行评估,确定其真实价值,为重组资产处置提供客观依据。市区企事业单位及近郊乡镇网络由市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指定评估机构按照上述同一截止时间对网络整合重组资产进行评估。对开展网络业务起着直接、重要作用的资产,必须划为网络资产。
五、相关政策
(一)优惠政策。广电网络公司承担的业务兼有政治性、公益性和产业性,是主要国有文化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文化产业的扶持和税收减免、返还政策,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二)资金扶持。全市有线网络整合涉及到企业转制、人员安置、利益平衡、债务化解等问题,需投入大量资金。各级财政要依据政策积极支持网络整合重组。网络整合重组完成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所属广播电视台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充分保障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等作用有效发挥。
(三)收益分配。整合后的公司依法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同股同权同利以及谁出资谁受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襄阳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网络整合委员会),在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审议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重组的具体事项。
(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本地区网络整合的领导责任主体,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网络整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整合工作。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本单位的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重组工作。
七、整合步骤
(一)工作准备。2011年8月15日之前,制定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大会;成立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2011年8月底之前,根据省里统一要求,研究制定网络剥离、资产评估、人员安置等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全市网络整合重组工作,城区和各县(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进本地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2011年9月底之前完成剥离整合,成立各县(市)分公司,实现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统一运营、管理。剥离整合完成后,通过资产评估、转企改制,依据法律程序逐步将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资产整合进入省广电网络公司和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三)督办总结。由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网络剥离工作进行督办验收,确保网络整合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推进。2011年12月中旬召开网络整合重组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制定网络整合后续工作。
八、纪律要求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突击调进人员、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转移资产,实行人员、资产冻结,停止签订引资及资产处置协议,停止各类投融资项目。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3-10-29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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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3-11315-2003-91797
信息种类:政府文件
文号:
生成日期:2010-01-08 08:55:39
发布日期:2003-10-29 00:00:00
发布机构:法律法规
市广播电视局拟订的《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52号)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搞好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清产核资、网络整合、人员安排和分流等工作,确保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在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严禁转移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不得借机向现有有线电视网络经营管理单位调入人员,不得拖延和阻碍网络整合工作。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北海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市广播电视局 2003年10月2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
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我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目标是:按照自治区建立全区联网、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扩大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广播电视联网的大格局下,实现我市广播电视网络全市一网、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是加强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牢固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政令畅通和安全传输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必须坚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政治属性和喉舌作用。
(二)整体性原则。网络整合必须服从大局,着眼长远,保证全程全网,全市一网,形成互联互通、高效运行的网络体系。
(三)规范性原则。网络整合要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整合中涉及到体制、机制、资产、运营以及人事安排等均按自治区有关实施细则办理。
三、网络整合的内容
(一)网络资产。全市现有有线电视网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进行处置,有线电视户数、网络、资金等资产经评估后作为股份注入广西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所有权仍归市、县所有,经营权委托由区网络公司统一经营。
(二)整合范围。按照全区联网、全市一网的原则,凡现有有线电视已覆盖到的地方,均属整合范围,分市直和合浦县两个局域分配网的格局进行整合。市直分配网涵盖海城、银海、铁山港三区及所辖乡镇,现铁山港及部分乡镇网络未覆盖部分,待网络贯通后并入市网。合浦县分配网包括县城和所辖乡镇,现网络未覆盖的乡镇待网络贯通后并入县网。
(三)收益分配。按照自治区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原则处置原有网络收益(存量)和整合后的收益(增量)。市直分配网涉及海城区地角、靖海等镇及以后涉及银海、铁山港区的整合,也照此办理。
(四)人事安排。市网络分公司(原北海有线广播电视台)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推荐,职员由市广播电视局和分公司研究确定。合浦县网络中心(原合浦有线广播电视台)主任、副主任和财务主管由合浦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推荐,职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和中心研究确定。
四、时间要求
整合工作市级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在2004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表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一)全市网络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行政整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另文印发),统筹协调整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网络整合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内容概述: 市广播电视局拟订的《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广播电
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
内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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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局拟订的《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52号)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搞好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清产核资、网络整合、人员安排和分流等工作,确保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在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严禁转移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不得借机向现有有线电视网络经营管理单位调入人员,不得拖延和阻碍网络整合工作。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北海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市广播电视局 2003年10月2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我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目标是:按照自治区建立全区联网、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扩大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广播电视联网的大格局下,实现我市广播电视网络全市一网、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全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是加强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牢固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政令畅通和安全传输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必须坚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政治属性和喉舌作用。
(二)整体性原则。网络整合必须服从大局,着眼长远,保证全程全网,全市一网,形成互联互通、高效运行的网络体系。
(三)规范性原则。网络整合要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整合中涉及到体制、机制、资产、运营以及人事安排等均按自治区有关实施细则办理。
三、网络整合的内容
(一)网络资产。全市现有有线电视网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进行处置,有线电视户数、网络、资金等资产经评估后作为股份注入广西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所有权仍归市、县所有,经营权委托由区网络公司统一经营。
(二)整合范围。按照全区联网、全市一网的原则,凡现有有线电视已覆盖到的地方,均属整合范围,分市直和合浦县两个局域分配网的格局进行整合。市直分配网涵盖海城、银海、铁山港三区及所辖乡镇,现铁山港及部分乡镇网络未覆盖部分,待网络贯通后并入市网。合浦县分配网包括县城和所辖乡镇,现网络未覆盖的乡镇待网络贯通后并入县网。
(三)收益分配。按照自治区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原则处置原有网络收益(存量)和整合后的收益(增量)。市直分配网涉及海城区地角、靖海等镇及以后涉及银海、铁山港区的整合,也照此办理。
(四)人事安排。市网络分公司(原北海有线广播电视台)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推荐,职员由市广播电视局和分公司研究确定。合浦县网络中心(原合浦有线广播电视台)主任、副主任和财务主管由合浦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推荐,职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和中心研究确定。
四、时间要求
整合工作市级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在2004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表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一)全市网络整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行政整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北海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另文印发),统筹协调整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网络整合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省一网,全程贯通,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做准备”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目标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适应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贯通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玉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文缤 县政协副主席
陈美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荣翔 县广电局局长
何树慈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蒋溢华 县审计局局长
熊革生 县发改局局长
张 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廖宜荣 县物价局局长
曾念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小兰 县编委办主任
宾正娟 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阳 广西广电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
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由张荣翔兼任办公室主任,宾正娟、陈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员组成。
三、资产重组
㈠整合方式
按照资产整合的方式,对我县各乡镇有线电视网络净资产进行重组。凡由我县投资形成的乡镇广播电视网络,由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共同认定用户数量,共同开展资产评估,确定相应股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㈡资产评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方案》,采取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结合现行市价法及定额标准,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的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及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参与,参照全区标准,结合永福县乡镇网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1.前端、主干线和支干线的网络净资产(含光纤传输网络、干线放大器、用户放大器、供电器仪表等),按永福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实际净资产进行评估。依据材料用量和网络线路图以及现行工程人工费率,确定其评估值。
2.模拟加扰系统、用户管理系统、MMDS系统、依据订购合同、入库帐表、购入发票、实物评估。用户端机顶盒等不列入评估范围。
3.运行于网络中自行研制的设备和软件,参照类似性能设备确定其价值。
4.通讯设备依据购入发票和实物评估。
5.网络工程、维护专用车辆依据购车发票、行驶证评估。
6.现已形成的用户网,按用户数量等因素评估。2000--3000户的分配网按60元/户、1000--2000户的分配网按50元/户、1000户以下的分配网按40/户的户均成本,确定评估值。
7.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或收购。
8.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㈢利益分配
网络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维护股东享有的经营利益权。县广电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人员过渡
按照“以网养网”的原则,乡镇网络资产经整合进入网络公司后,原从事乡镇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在乡镇网络用户数,可按比例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由事业向企业的人员身份置换。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网络过渡1人到网络公司,网络用户多、经济效益较好的过渡人员可适当多一些,按照1000至2000用户过渡2人,2000用户以上过渡3人的标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站现在实有编制17个,在编人员17名(其中财政供养6名、自收自支人员11名),长期临时工3名。乡镇网络整合后,自收自支人员11名、临时工3名过渡到网络公司,其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过渡前由原单位解决,过渡后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负责。其余财政供养的6位同志合并到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五、经济补偿
在乡镇网络资产整合中,网络公司要给广电局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永福乡镇网络质量较好、收视维护费收取率较高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农村广播电视的公益性质,着眼长远发展,按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时双方认可的用户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按每年每户一个月的收视维护费即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给予县广电局补偿,经费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从乡镇网络收益中提收,每半年一次分两次拨付给县广电局。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六、整合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资产处置
1.资产登记上报。凡由永福县自筹资金与乡镇网络自身滚动发展形成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包括分前端机房、光缆线路、同轴电缆线路、用户分配网等资产,统一列表登记。
2.资产评估。由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统一标准对网络净资产进行评估,为股权确定提供客观依据。
3.清产核资。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进行核资认定。
4.资产移交。乡镇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并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㈡人员过渡
1.填表申请。资产登记上报后,乡镇广播电视站自收自支人员及长期临时工填写过渡申请表。
2.考核审查。经县广电局和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联合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网络按程序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3.移交录用。确定过渡人员,在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
由人社局、编制办等部门协助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办理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㈢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底前协商讨论完成整合实施方案,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资产评估工作,2012年元月1日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正式移交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运营管理。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省一网,全程贯通,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做准备”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目标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适应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贯通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玉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文缤 县政协副主席
陈美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荣翔 县广电局局长
何树慈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蒋溢华 县审计局局长
熊革生 县发改局局长
张 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廖宜荣 县物价局局长
曾念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小兰 县编委办主任
宾正娟 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阳 广西广电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
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由张荣翔兼任办公室主任,宾正娟、陈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员组成。
三、资产重组
㈠整合方式
按照资产整合的方式,对我县各乡镇有线电视网络净资产进行重组。凡由我县投资形成的乡镇广播电视网络,由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共同认定用户数量,共同开展资产评估,确定相应股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㈡资产评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方案》,采取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结合现行市价法及定额标准,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的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及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参与,参照全区标准,结合永福县乡镇网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1.前端、主干线和支干线的网络净资产(含光纤传输网络、干线放大器、用户放大器、供电器仪表等),按永福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实际净资产进行评估。依据材料用量和网络线路图以及现行工程人工费率,确定其评估值。
2.模拟加扰系统、用户管理系统、MMDS系统、依据订购合同、入库帐表、购入发票、实物评估。用户端机顶盒等不列入评估范围。
3.运行于网络中自行研制的设备和软件,参照类似性能设备确定其价值。
4.通讯设备依据购入发票和实物评估。
5.网络工程、维护专用车辆依据购车发票、行驶证评估。
6.现已形成的用户网,按用户数量等因素评估。2000--3000户的分配网按60元/户、1000--2000户的分配网按50元/户、1000户以下的分配网按40/户的户均成本,确定评估值。
7.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或收购。
8.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㈢利益分配
网络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维护股东享有的经营利益权。县广电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人员过渡
按照“以网养网”的原则,乡镇网络资产经整合进入网络公司后,原从事乡镇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在乡镇网络用户数,可按比例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由事业向企业的人员身份置换。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网络过渡1人到网络公司,网络用户多、经济效益较好的过渡人员可适当多一些,按照1000至2000用户过渡2人,2000用户以上过渡3人的标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站现在实有编制17个,在编人员17名(其中财政供养6名、
自收自支人员11名),长期临时工3名。乡镇网络整合后,自收自支人员11名、临时工3名过渡到网络公司,其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过渡前由原单位解决,过渡后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负责。其余财政供养的6位同志合并到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五、经济补偿
在乡镇网络资产整合中,网络公司要给广电局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永福乡镇网络质量较好、收视维护费收取率较高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农村广播电视的公益性质,着眼长远发展,按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时双方认可的用户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按每年每户一个月的收视维护费即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给予县广电局补偿,经费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从乡镇网络收益中提收,每半年一次分两次拨付给县广电局。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六、整合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资产处置
1.资产登记上报。凡由永福县自筹资金与乡镇网络自身滚动发展形成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包括分前端机房、光缆线路、同轴电缆线路、用户分配网等资产,统一列表登记。
2.资产评估。由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统一标准对网络净资产进行评估,为股权确定提供客观依据。
3.清产核资。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进行核资认定。
4.资产移交。乡镇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并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㈡人员过渡
1.填表申请。资产登记上报后,乡镇广播电视站自收自支人员及长期临时工填写过渡申请表。
2.考核审查。经县广电局和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联合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网络按程序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3.移交录用。确定过渡人员,在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人社局、编制办等部门协助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办理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㈢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底前协商讨论完成整合实施方案,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资产评估工作,2012年元月1日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正式移交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运营管理。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省一网,全程贯通,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做准备”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目标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适应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贯通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玉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文缤 县政协副主席
陈美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荣翔 县广电局局长
何树慈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蒋溢华 县审计局局长
熊革生 县发改局局长
张 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廖宜荣 县物价局局长
曾念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小兰 县编委办主任
宾正娟 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阳 广西广电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
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由张荣翔兼任办公室主任,宾正娟、陈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员组成。
三、资产重组
㈠整合方式
按照资产整合的方式,对我县各乡镇有线电视网络净资产进行重组。凡由我县投资形成的乡镇广播电视网络,由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共同认定用户数量,共同开展资产评估,确定相应股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㈡资产评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方案》,采取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结合现行市价法及定额标准,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的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及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参与,参照全区标准,结合永福县乡镇网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1.前端、主干线和支干线的网络净资产(含光纤传输网络、干线放大器、用户放大器、供电器仪表等),按永福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实际净资产进行评估。依据材料用量和网络线路图以及现行工程人工费率,确定其评估值。
2.模拟加扰系统、用户管理系统、MMDS系统、依据订购合同、入库帐表、购入发票、实物评估。用户端机顶盒等不列入评估范围。
3.运行于网络中自行研制的设备和软件,参照类似性能设备确定其价值。
4.通讯设备依据购入发票和实物评估。
5.网络工程、维护专用车辆依据购车发票、行驶证评估。
6.现已形成的用户网,按用户数量等因素评估。2000--3000户的分配网按60元/户、1000--2000户的分配网按50元/户、1000户以下的分配网按40/户的户均成本,确定评估值。
7.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或收购。
8.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㈢利益分配
网络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维护股东享有的经营利益权。县广电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人员过渡
按照“以网养网”的原则,乡镇网络资产经整合进入网络公司后,原从事乡镇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在乡镇网络用户数,可按比例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由事业向企业的人员身份置换。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网络过渡1人到网络公司,网络用户多、经济效益较好的过渡人员可适当多一些,按照1000至2000用户过渡2人,2000用户以上过渡3人的标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站现在实有编制17个,在编人员17名(其中财政供养6名、自收自支人员11名),长期临时工3名。乡镇网络整合后,自收自支人员11名、临时工3名过渡到网络公司,其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过渡前由原单位解决,过渡后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负责。其余财政供养的6位同志合并到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五、经济补偿
在乡镇网络资产整合中,网络公司要给广电局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永福乡镇网络质量较好、
收视维护费收取率较高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农村广播电视的公益性质,着眼长远发展,按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时双方认可的用户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按每年每户一个月的收视维护费即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给予县广电局补偿,经费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从乡镇网络收益中提收,每半年一次分两次拨付给县广电局。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六、整合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资产处置
1.资产登记上报。凡由永福县自筹资金与乡镇网络自身滚动发展形成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包括分前端机房、光缆线路、同轴电缆线路、用户分配网等资产,统一列表登记。
2.资产评估。由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统一标准对网络净资产进行评估,为股权确定提供客观依据。
3.清产核资。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进行核资认定。
4.资产移交。乡镇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并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㈡人员过渡
1.填表申请。资产登记上报后,乡镇广播电视站自收自支人员及长期临时工填写过渡申请表。
2.考核审查。经县广电局和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联合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网络按程序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3.移交录用。确定过渡人员,在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人社局、编制办等部门协助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办理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㈢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底前协商讨论完成整合实施方案,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资产评估工作,2012年元月1日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正式移交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运营管理。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省一网,全程贯通,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做准备”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目标
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适应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贯通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玉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文缤 县政协副主席
陈美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荣翔 县广电局局长
何树慈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蒋溢华 县审计局局长
熊革生 县发改局局长
张 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廖宜荣 县物价局局长
曾念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小兰 县编委办主任
宾正娟 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阳 广西广电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
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由张荣翔兼任办公室主任,宾正娟、陈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员组成。
三、资产重组
㈠整合方式
按照资产整合的方式,对我县各乡镇有线电视网络净资产进行重组。凡由我县投资形成的乡镇广播电视网络,由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共同认定用户数量,共同开展资产评估,确定相应股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㈡资产评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方案》,采取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结合现行市价法及定额标准,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的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及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参与,参照全区标准,结合永福县乡镇网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1.前端、主干线和支干线的网络净资产(含光纤传输网络、干线放大器、用户放大器、供电器仪表等),按永福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实际净资产进行评估。依据材料用量和网络线路图以
及现行工程人工费率,确定其评估值。
2.模拟加扰系统、用户管理系统、MMDS系统、依据订购合同、入库帐表、购入发票、实物评估。用户端机顶盒等不列入评估范围。
3.运行于网络中自行研制的设备和软件,参照类似性能设备确定其价值。
4.通讯设备依据购入发票和实物评估。
5.网络工程、维护专用车辆依据购车发票、行驶证评估。
6.现已形成的用户网,按用户数量等因素评估。2000--3000户的分配网按60元/户、1000--2000户的分配网按50元/户、1000户以下的分配网按40/户的户均成本,确定评估值。
7.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或收购。
8.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㈢利益分配
网络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维护股东享有的经营利益权。县广电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人员过渡
按照“以网养网”的原则,乡镇网络资产经整合进入网络公司后,原从事乡镇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在乡镇网络用户数,可按比例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由事业向企业的人员身份置换。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网络过渡1人到网络公司,网络用户多、经济效益较好的过渡人员可适当多一些,按照1000至2000用户过渡2人,2000用户以上过渡3人的标准。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站现在实有编制17个,在编人员17名(其中财政供养6名、自收自支人员11名),长期临时工3名。乡镇网络整合后,自收自支人员11名、临时工3名过渡到网络公司,其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过渡前由原单位解决,过渡后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负责。其余财政供养的6位同志合并到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五、经济补偿
在乡镇网络资产整合中,网络公司要给广电局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永福乡镇网络质量较好、收视维护费收取率较高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农村广播电视的公益性质,着眼长远发展,按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时双方认可的用户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按每年每户一个月的收视维护费即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给予县广电局补偿,经费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从乡镇网络收益中提收,每半年一次分两次拨付给县广电局。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六、整合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资产处置
1.资产登记上报。凡由永福县自筹资金与乡镇网络自身滚动发展形成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包括分前端机房、光缆线路、同轴电缆线路、用户分配网等资产,统一列表登记。
2.资产评估。由永福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统一标准对网络净资产进行评估,为股权确定提供客观依据。
3.清产核资。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物价局、广电局、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等共同进行核资认定。
4.资产移交。乡镇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注入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并由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㈡人员过渡
1.填表申请。资产登记上报后,乡镇广播电视站自收自支人员及长期临时工填写过渡申请表。
2.考核审查。经县广电局和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联合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网络按程序过渡到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
3.移交录用。确定过渡人员,在网络资产评估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人社局、编制办等部门协助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办理好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㈢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底前协商讨论完成整合实施方案,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资产评估工作,2012年元月1日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正式移交广电网络永福分公司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