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入境须知
韩国入境须知
持台湾地区护照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来访者可免签证在韩国停留30天;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游客可在韩国无签证停留90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护照持有者可免签证在韩国停留90天。
持有中国大陆护照的游客可申请免签证进入韩国济州岛30天(对于申请人资格,韩国领事馆作有具体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领事馆)。
持有美国、日本有效签证和前往第三国出境机票的中国游客可免(韩国)签证,通过入境审查后可在韩国停留15天(注意!这里的“可”表可能性,不代表明文规定。最后的结果取决于入境审查时检察官的判断)。
其它情况均须先向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签证时所需材料等详细情况可向附近的大使馆及领事馆询问。
驻中国大韩民国大使馆
- www.koreaemb.org.cn(中)
2010年8月1日起,中国游客签证制度改善,中国人旅韩更为轻松自由。
一、就读于中国政府指定的优秀大学便可获得签证! 二、一张家庭关系证明就能让全家获得相同的签证!
三、将进一步扩大多次签证的签发对象范围,并新增可2次入境的双重签证制度。 中国游客签证制度改善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各地区领事馆的主页。
驻广州总领事馆
福建省
自治区、海南省、
广东省、广西壮族
广东省天河区
体育东路羊城 (020)3887- 国际商贸中心西塔18楼 辽宁省沈阳市
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纬路37号 四川省成都市
驻成都总领事
省、云南省、贵州
馆
省
重庆直辖市、四川
下南大街6号(028)8616- 天府绿洲大廈19楼 陕西省西安市
驻西安总领事馆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开发区科技路33号国际商务中心19层 湖北省武汉市
驻武汉总领事馆
河南省、湖北省、江汉区新华路湖南省、江西省
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楼
(027)8556-1085 (027)8574-1085
高新技术产业
(029)8835- 1001 5800
(028)8616-5789
和平区南13
0555
(020)3887-0923
(024)2385- 3388
(024)2385-5170
(29)8835-1002
医疗观光/修学旅行
1,中国游客医疗观光,青少年修学旅行访韩签证政策改善
韩国法务部为了促进国内旅游产业和资源外交的发展,于2008年4月21日起开始实行对外国游客签证政策的程序改善,范围扩大等政策。
对因医疗,疗养等目的而访韩的患者及家族成员预予签证的签发。自2007年3月开始实行的中国青少年修学旅行签证入境的具体程序进行了部分的省略,其中包括领事馆面谈,领事确认程序由15日缩至3日等,使修学旅行的入境程序尽量的简化,同时对中国团体游客实行的入境申请书实行了省略,更加方便游客。
2. 为促进医疗观光活性化的签证制度改善
◆ 以医疗观光为目的的签证签发对象
以疾病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预就诊住院于韩国国内专门医疗机关或疗养设施者及家属配偶,子女或直系
亲属)。 ◆ 签证种类
对于患者,疗养者及其家属签发其他资格(G-1)的复数签证。 ◆ 签证签发及附加材料
治疗期间90日以内: 签证有效期间1年, 最长滞留期间90日 治疗期间91日以上: 签证有效期间1年, 最长滞留期间1年
※ 治疗及疗养期间超过1年时,延长滞留期间至结束治疗,疗养日为之止(最多4年内) 附加材料
- 可证明治疗或疗养的医院诊断书,医生意见书等资料
- 韩国境内医疗机关或疗养机关内的治疗或疗养机相关预约证明材料
- 支付治疗,疗养及滞留费用等的支付能力证明材料(医疗保险加入与否,银行存款或所得证明等综合性判断医疗费用等的支付能力)
◆ 复数签证签发权限 : 委任于在外公馆长
3. 中国青少年修学旅游团访韩入境程序改善 ◆ 适用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领队教师,修学旅行主管团体关系者或修学旅行主管指定旅行社职员 ◆ 在外公馆领事确认
申请权力者 : 领队教师,主管团体或指定旅行社职员
- 主管团体为中国政府正式认定的少年宫等公共团体及指定旅行社
修学旅行团成员 : 成员无最少限制,但一定要包括领队教师,主管团体或指定旅行社职员等1人以上 提出材料
- 青少年修学旅行团领事确认书, 中国青少年修学旅行团名簿
- 在学证明书,学生证复印本等在学证明资料(校长直接制定领事确认书及修学旅行团名簿时省略) - 修学旅行主管团体或指定旅行社证明材料 领事确认处理期间: 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
领事面谈省略: 领队教师或旅行社职员领事面谈程序省略
韩国法务部http://www.moj.go.kr/
通关必备材料
入境时须提交资料
机内服务员发给的申请书提前填写好的话,可以节省办理入国手续的时间和步骤 1.
入国申请书 – 所有外国人都须填写 (持韩国护照或外国人身份证者除外) 2. 游客携带物品申报单 – 个人时1份/家族时可统一填写1份 3. 检疫报告 – 来自霍乱,黄热病,鼠疫等感染区域的乘客或乘务员
入国申请书
● 物品申报单
海关
大韩民国关税厅: http://www.customs.go.kr/
报关以书面申报为原则,但游客所携带的随身行李,口头申报即可。通过韩国仁川国际机场的游客,可自由选择一般游客税或免课税的海关柜台。若游客所带的物品价值不超600美元,所持外币不超10,000美元者,皆可由免课税的简便柜台办理手续。枪炮、火药、毒品、动植物、障碍公共安全之事物、伪造货币或证券、仿冒品、无线电机用品等不包括在内。使用简化柜台走私的违法者将加重刑责
下列物品则免税
*随身携带的自用衣服、首饰、化妆品及日用品 *香烟200支
*酒类1瓶(1,000毫升) *香水2英两
*价值400美元以下的商品(不含烟、酒)
韩国的古董及重要文物必须获得文化财鉴定官室的批准才可出境。欲知详情,可拨电话至仁川海关查询:Tel) +82-32-452-3114 有关钱款的限制
进入韩国时,如带有10000美元以上的钱款,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离开韩国的非居住旅客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或韩币(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支票),必须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的许可。但在入境时申报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违反此规定者将按照外汇买卖法予以罚款或处罚
检疫
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 http://www.nvrqs.go.kr/Chinese/ (中文简体) 国立植物检疫所: http://www.npqs.go.kr/homepage/chiness/ (中文简体) 动物检疫
所有的活动物及其制品入境时必须具备出口国有关当局颁发的有效证明,进口的活动物及其有关制品一旦入境,必须向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申报。来自禁止进口地区的牛、马等蹄类动物及其有关制品将被退回或销毁处理。
其它详细事宜请向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咨询: Tel) +82-31-467-1923法 植物检疫
携带植物、水果、蔬菜、种子、兰草、苗木、花卉等入境时,须在海关申报书上详细填写物品种类 禁止入境的品种和地区
鲜水果(如橙子、芒果、椰子、樱桃等):所有国家 苗木(如苹果、葡萄等):几乎所有欧洲国家 核桃和果实类:所有国家
土壤或者带有土壤的植物:所有国家
其它具体事项可向国立植物检疫所(National Plant Quarantine Service) 咨询: Tel) +82-31-446-1926 / +82-31-445-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