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现行税收政策解读
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相关税收政策介绍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指地税机关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
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征税范围为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测量的,纳税人持有合法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及单位税额
阜蒙县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单位税额历经三次调整,2006年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对地段等级进行了重新划分,并适当上调单位税额;2007年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在2006年单位税额的基础上上调两倍,地段等级未进行调整;2011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再一次对地段等级和单位税额进行了调整。
目前阜蒙县地段等级划分为三等,从高到低单位税额分别为,12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3.6元/平方米。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办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人民政府确定。”金税三期软件上线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改为按月申报缴纳,申报期限为十五日。
八、闲置土地是否免税
•条例‣第六条规定,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上述免税范围,未包含闲置土地。•办法‣规定,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
九、房开企业土地使用税特殊规定
房开企业在销售开发产品前,应当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全额纳税;当房开企业逐步销售开发产品时,应按照销售面积增加逐步减少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当开发产品全部售出后,房开企业不再缴纳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