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治理校园欺凌实施方案
学校治理校园欺凌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制定学校治理校园欺凌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的
加强学生平等友爱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措施
第一阶段:2016年6月—7月
1. 开展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开展“观警营,学法律,警师生互动”活动。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过程中教职工岗位职责。
3. 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大投入,完善“三防”要求,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为:6637056,182---,王校长;134---,高校长。
4. 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新汶街道教育办公室。
1.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新汶街道教育办公室。
2.接受上级检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继续落实好校园欺凌治理的各方面要求,迎接上级对此工作的检查。
新汶街道中心小学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