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银行卡资金安全
如何保护银行卡资金安全
摘要:近年来,银行卡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在拓宽支付渠道、促进消费信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使用最广泛的个人非现金支付工具。然而,针对银行卡的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对银行支付体系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并对银行卡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防范银行卡风险、打击银行卡犯罪势在必行。
关键词:银行卡;安全性;终端;风险;防范
一、切实加强银行卡用卡安全的宣传,增强广大客户的用卡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采取宣传标语、条幅、电子屏幕、有线电视、报刊或设立咨询台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银行卡用卡安全,增强客户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可借助村民大会、庙会、墟天等有力时机,向村民传授银行卡知识,避免农民朋友受骗遭损失,维护银行卡信用。
二、严格银行卡操作流程,规范银行卡申领手续。一是客户申领银行卡时必须告知适时更换密码、不要相信虚假信息、不要乱扔存取款凭条的知识,提高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客户申领银行卡时,必须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明和身份证与申领人的长相特征是否相符,发现可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禁止冒领银行卡。
三、加强atm机的日常维护及监控。一是建立atm设备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辖内atm机的安全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atm设施24小时安全运行;二是建立atm
机业务情况24小时监控制度,随时关注辖内atm机业务动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三是改进atm机安全设施,将进卡口改为抖动式进卡,增设喊话功能,监控人员可通过喊话制止可疑。加强atm机等自助设备管理,防范欺诈风险。一要切实加强对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检查。银行机构要严格落实atm机等银行自助设备的检查制度,定时对自助设备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尤其要加强自助银行区域的安全管理。二要定期检查监控录像设备和相关录像资料。各银行机构必须在自助设备营业场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24小时监测系统等。要完善相关制度,按制度规定调阅银行自助设备区域的全套录像资料,重点查看有无可疑人员在银行自助设备上安装物件,并做好调阅情况记录。
四、加强警民合作,共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持卡人要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生银行卡资金被盗、被骗时,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为公安部门侦破案件争取时间并提供相关信息;二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安部门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把小案当作大案、大案当作要案来办,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切实加大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处,无可趁之机。
五、完善银行卡业务内控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银监会成立以来,先后发布了授信尽职、外部营销、银行卡安全管理等一系列规
范性文件和风险提示,各银行机构应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根据银行卡种的属性、业务种类及其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各行应从各类风险事件中吸取教训,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的落实,把银行卡业务的审计工作纳入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计划中,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发卡环节风险管理,严把风险源头关。发卡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和“了解你的业务”的原则,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针对当前不少银行发卡业务外包的现状,发卡机构应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并严格约束与外包商之间的外包关系,对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或单位批量提交的申请资料,发卡机构应加大资信审核力度。
七、加强收单环节风险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一方面,收单机构应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强化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控制,防范特约商户套现等风险。另一方面,收单机构应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和pos机具的管理制度,根据银行卡受理市场的有关规定,按照“一柜一机”的要求布放pos机具,并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设置商户编码、商户名称、商户服务类别码、商户地址等关键信息,为发卡银行对交易风险度的判断和对交易的正常授权提供准确信息。另外,收单机构还应建立健全日常监控机制,对商户的交易量突增、频繁出现大额或整数交易等可疑异常现象,收单机构应及时进行监控和调查。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方面,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对干部员工的教育和思想动态管理,加强内部员工的合规和职业操守教育,重视对有异常活动员工的排查。另一方面,银行机构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公众进行有关银行卡知识的宣传,使公众了解银行卡的基本常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客户提示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加强协作,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防范合作机制。各银行机构应加强与银联、公安机关的合作与沟通,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是中国银联建立的包括不良持卡人、黑名单商户等银行卡重要负面信息的系统,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积极利用该系统,对确认的不良持卡人、商户名单应及时报至该系统,以实现信息共享,共同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当前银行卡业务风险及其防范》.
[2]新疆银行业协会:《加强银行卡特约商户管理,防范欺诈风险》.
[3]薛严清,王潮端.银行卡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金融会
计,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