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砂合同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海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兹因甲方建设需要,现向乙方发包金刚砂地坪工程(包工包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甲方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范围: 。
四、工程内容及价格: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若在实际施工时数量增减,则按合同中所列单价为准增减合同总价。
五、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负责提供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施工。
六、工程施工计划:
6.1、计划开工时间:月日;
6.2、计划完工时间:月日;
6.3、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前3天将混凝土每天浇灌面积及进度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 即付人民币 元整;工程进行到 时即付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整;工程完工
当日甲方即付清工程余额。
7.2、因实际数量增减而调整的合同总款在工程决算时予以调整。
7.3、所有结算方式: 。
八、施工方法及合作要求:
8.1、乙方一切人员应听从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统一调配。
8.2、甲方须免费提供给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及电;须免费提供给乙方放置材料、设备的地面空间及人员住宿(要求:场地须干燥防潮湿、水气)。
8.3、混凝土切忌用速凝混凝土。甲方下属的土建单位必须把基础面清洁干净后,施工前必须淋湿方可捣混凝土。
8.4、混凝土设计强度至少在C25以上,面层混凝土灌浆厚度至少要5公分以上。
8.5、照正常浇置混凝土程序,摊平,整实,拍提浆,震动梁摊平,然后,由乙方实施耐磨地面施作。
8.6、浇置混凝土待水泥初凝后表面浮水回收时,再以抛光机整体加强平坦度,后做1/2-2/3之耐磨材料,再以抛光机整体磨光,细微边角要以镘刀修平,后再撒余量,再次整体磨
光,最后作表面收光。
8.7、硬化剂(金刚砂)材料施作完3天内由乙方自行养护与保护。
九、工程工期延误:
9.1.0、对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代表监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9.1.1、甲方不提供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道路通畅,障碍物清除,而影响进场施工;
9.1.2、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而影响施工;
9.1.3、如因重大的设计变更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调整而影响正常施工;
9.1.4、未按乙方提供于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要求执行而影响正常施工;
9.1.5、由于天气及温度变化致使无法施工;
9.1.6、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影响的施工;
9.1.7、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或拖延付款;
9.1.8、经双方代表同意认可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0、工期延误处理办法
9.2.1、非甲方、气候、温度、不可抗拒等因素,经核实确定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将按合同总金额的0.5%天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但罚款金额累计不得超出合同总金额的3%。
9.2.2、对上述工期延误条款的第 9.1.1、9.1.4、9.1.7 等条款中任意一条造成的工期延误,
将按合同总金额的0.5%天计算,对甲方进行罚款处理;但罚款金额累计不得超出合同总
金额的3%。
十、质量及验收:按照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施工方案的确定,硬化剂地坪工程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
10.1、表面平整度:与混凝土层(含找平层)平整度一致。
10.2、表面密实程度:抗折强度(28天)Mpa≧13.5;抗压强度(28天)Mpa≧90.0。
以上数据为实验室标准环境下制样测试所得,仅供参考。
10.3、抽样:甲方应保留每批混凝土试块和乙方每批材料抽检样品,经双方确认封存。
10.4、对于以下现象造成本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地面平整度超过土建规范:每2m范围内偏差5㎜,找平层每2m范围内偏差5㎜。
2)混凝土的标号、强度(包括找平层)、塌落度及施工法不符合国家土建规范要求和乙
方提供的施工方案中的工艺要求。
3)由于空鼓或建筑体产生的预应力等原因造成的开裂现象(空鼓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
责,即基层砼终凝,而乙方在基层振动时造成的原因)。
4)由于混凝土水灰比过大、标号过低、含泥量超标引起的质量问题。
5)由于建筑体结构发生变化引起的一切质量问题。
6)由于甲方下属的土建单位未将基础面清洁干净及用水合理润湿而造成一切质量问题。
10.5、本工程验收标准的依据为: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10.6、验收方式: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下述条款中的第 B 条。
A. 分阶段验收:如果本工程工期较长或需要分阶段、分场地施工,必须进行分段验收;
每完成一次工程量,验收一次,并办理验收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B. 一次性验收:本工程竣工后,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0.7、其它验收约定:
A. 按上述验收方式,工程一经验收合格即交付甲方,但一定要等到混凝土标准养护期满
后方可使用。如果甲方因故(条件限制或客观因素)推迟或拖延验收,乙方只负责二
天的现场维护,从第三天起自动交付甲方。
B. 本工程验收不合格,如果原因完全是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负
责维修,如果原因与乙方无关,甲方需在验收上注明并按合同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C. 本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包括其他第三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引起的质量
或其它原因是由甲方承担责任。
D. 本工程的验收属于分项工程项目的验收,无需整体工程项目竣工后再办验收手续。验
收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过此期限,乙方视验收合格,甲方须
按合同条款支付一切工程费用。若逾期不付,则按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每天累计赔
付滞纳金。
E. 保修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免费保修内容是指在竣工后由于乙方使用的材料或
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
F. 保修范围:本工程保修范围不包括因为甲方使用不当、基层构原因造成的缺陷或人为
的破坏、不可抗拒事故造成的损坏,出现上述情况需要维修的,乙方将按维修工程量
结算材料成本、人工等费用。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乙方应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懂建筑施工技术,能独立操作,思想品德好人员进场,并组织学习安全施工,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常识,熟悉施工图,做好工前准备,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十二、甲方责任:
12.1、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2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12.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3、如工程中途停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赔偿乙方所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损失。
12.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12.5、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责任:
13.1、负责包工、包料、按施工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完成本施工项目的一切事项。
13.2、负责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违章施工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
13.3、负责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13.4、负责将甲方提供施工用具回收。
13.5、负责施工用一切辅助材料及工具。(甲方提供除外)
十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4.1、甲、乙双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同时也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争
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同意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4.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在执行合同条款中擅自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引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合同总金额10%月累计赔偿给对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有效印章后成立。
15.1、保质期:至竣工之日起算起六个月。
15.2、本协议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协商解决,并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3、如甲、乙双方达成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程合作项目,必须另外签订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深圳市海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