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药品专项整治排查方案
武陟县保健品药品专项整治
排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保健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所有的保健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通过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法保健品、药品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排查重点
全县所有的保健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店、医药超市、保健品店、各级医疗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药食同源生产企业
责任单位:质监局
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四大怀药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检查食品小作坊进货单,检查食品小作坊的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加工窝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二)保健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店、医药超市、保健品店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重点检查保健品、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购进、验收制度,从正规合法渠道购进原辅料。对排查中发现的违禁药品、保健品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并立即封存违禁药品。
2、检查经营企业、药店、医药超市、保健品店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验明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示,重点核查供货企业和销售人员的证照资质是否合法;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履行药师职责情况;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三)食品商场、超市
责任单位:工商局
对全县商店、超市经营的保健品等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并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
(四)各级医疗机构
责任单位:卫生局
重点对全县所有的医院、卫生院、卫生室、诊所使用药品和保健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收制度、是否验明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示,重点核查供货企业和销售人员的证照资质是否合法;对非法销售使用违禁药品的医疗机构要迅速查处,及时查扣违禁药物,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案件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
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药品和保健品的行为,对各部门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排查台账,对照排查问题,实行“销号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部门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药品和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采取下架、责令
召回、信息通报等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加强药品、保健食品质量管理。
(四)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按时、准确、全面上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全面整改,并于9月4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