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设想
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设想
【摘要】 文章论述了现行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完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应考虑的几个因素,探讨了改革和完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设想,以及改革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关键词】 边远地区; 津贴补贴; 设想
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是军队针对编制在雷达、观通、技侦、微波、导航、发信、航海、武器试验(发射)、技侦密码等边远艰苦地区各项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士官、义务兵,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标准,以货币形式发放激励性和补偿性报酬的制度。从近几年来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执行情况来看,总体效果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现行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标准滞后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我军现行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是依据1998年国家经济水平、物价平均指数、个人经济收入水平制定的,至今没有大的增长,仅仅只是在近年来工资改革调整后,计算基数比以前有了变动。而近年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物价上涨指数和个人工薪收入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并且地方个人待遇中的补助津贴在种类、标准上又有较大突破。此消彼长的局面,导致军队的艰苦地区津贴远远落后于地方,增长幅度跟不上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如近年来我国GDP的增长均保持在7%以上,2011年GDP的增长率已达到9.2%(2011年全国普查公布结果),同时2011年8月份统计公布的物价指数也上涨到106.2%(2011年全国普查公布结果),但诸如艰苦地区津贴等补助津贴标准却停滞不动,补助性津贴比同职级的地方公务员平均低27.8%(宁夏青铜峡市财政局统计数据)。
(二)项目设置不够科学完整
首先,地区津贴项目内部设置不够科学。目前边远艰苦地区的类型,主要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分的。然而,一方面,国家划定的边远艰苦地区范围不能覆盖所有部队驻地,即使在划定范围内的部队驻地也比地方更为艰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自然地理环境比较复杂,仅仅以行政区来划分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有些地区驻地自然条件及其他条件基本一致,但因行政区划分不同,仅一水之隔或一山之隔,地区津贴标准却相差悬殊。其次,地区津贴项目外延界定不够科学。现有军队地区津贴项目所涵盖的内容,并未考虑到各边远艰苦地区的所有情况。
(三)军人特殊消耗和奉献补偿不充分
军事劳动不同于其他社会劳动,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艰苦程度等方面都是其他劳动无法比拟的,艰苦地区军事劳动补偿的特殊性尤其显著。而目前的艰苦地区津贴只是象征性地予以补助,没有对军人超常劳动、肌体伤害和家庭牺牲等方面进行充分补偿。
一是超常劳动没有得到充分补偿。驻艰苦地区部队多为战斗部队,为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广大官兵必然付出更多的劳动,作出更大的牺牲。从劳动消耗看,科研单位对部分部队膳食营养和体能检测结果显示,一类灶军人每天热量实际摄入量4 304千卡,普通部队军人每天实际消耗量为4 000千卡左右,而战斗部队实际消耗量达到4 512千卡。同时,驻艰苦地区部队与社会相对隔离,交通不畅,信息闭塞,这就使部队干部知识更新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相对较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