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浅析_张运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浅析
张 运 赵海珊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摘 要】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有着其巨大的生态功能效益,然而其破坏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 湿地 生态补偿 外部性
湿地是地球上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具有多种功能和价值的生态系统,是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资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们认识的局限和对经济效益的片面追求,忽视生态系统的巨大的服务功能的“隐型”价值,我国的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开展湿地补偿机制的研究,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利用是当前我国湿地研究的重点和热点。
各自为政,从不同方面进行管理,这给综合协调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从而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因此,确定湿地资源的产权,是合理进行湿地补偿机制的首要工作。
(二)加强湿地补偿的立法工作
20世纪90年代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之后,湿地才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并由此形成了一些与湿地相关的法律。但现行的法律仍有许多缺陷,如各部门的立法受到其管理权限、协调能力和部门利益的局限性,使得湿地资源难以获得统一的管理,整体功能保护不足;此外,在湿地立法中,注重湿地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忽视其巨大的生态功能效益。因此,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明确各部门的权责,确定湿地管理与保护的重点,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
(三)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
对湿地资源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是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的首要任务。湿地资源具有外部性,其价值往往难以在市场上真实地体现出来,因此往往采用替代市场法与模拟市场法,即通过湿地破坏损失及恢复费用来评估湿地生态功能效益价值。
同时,补偿主体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当今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是最为通用的两种补偿方式。政府补偿是以国家或上级政府为补偿主体,以区域、下级政府或农民为补偿对象,以国家生态安全、项目实施、税费改革和人才技术投入等为手段的补偿方式。市场补偿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兑现湿地生态功能效益的价值,包括公共支付、一对一交易、市场贸易和生态标记等。
(四)选择合理的生态补偿模式
最常用的生态补偿模式有公共支付体系模式、私人交易模式、市场贸易模式等。公共支付模式是指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源来购买社会所需要的湿地生态服务并提供给社会成员。当外部性影响的利益方较少时,私人之间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私人交易模式正是基于科斯的这个观点而建立起来的,即利益各方通过谈判签订合同,完成生态补偿。开放的市场贸易模式是指通过生态价值评估将可交易的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计量,然后让其进入市场交易的一种方式。总之,补偿模式的选择必须依据湿地本身的特点而定。
一、问题提出
湿地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最高的生态系统,根据Costanza的研究与我国湿地的特点,总结出我国湿地生态功能的效益,如表1所示。
项
目 调
类节
目 水
均
蓄污移定移有
维态样应 调分 营
养持
性 节
维
生物
指化水 染出营出毒持
标 洪 物沉 与 养 与 固物 功
指
调
调泥生生泥维能维保植
循环护 泥 土 休
、氮
储防滞湖生
节节沙物物固持与持护物、存湖留床态
湖平沉移移
汛水积出出
标
内 水出
量,
,营
调节
期
期期蓄与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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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养定物 物系
质统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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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生鱼珍
态性过的产惜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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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 育庇 护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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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 提物CO 固2 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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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泥抬旅
循重冲沙高游
壤CO 储2,
环与储存,金 属
击土岸河 岸,防 , 新,园郊外
保旅
持游
土 休
旅游,湿
然而,湿地围垦、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湿地环境污染、湿
地水资源过度利用、大江大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设、泥沙淤积、海岸侵蚀与破坏、城市建设与旅游业的盲目发展等不合理利用导致湿地生态系统退化,造成湿地面积缩小、水质下降、水资源减少甚至枯竭、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功能降低甚至丧失,使湿地处于严重的威胁之中,阻碍了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因此,湿地生态补偿作为调整损害与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激励措施。
四、结束语
随着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全球气候不断变暖,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水陆生态系统的过渡地带,湿地生态系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巨大的生态价值,然而其破坏也越来约严重。因此,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
二、湿地生态补偿的内涵
目前对生态补偿的定义很多,但毛显强等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们认为:生态补偿即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
三、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探析
(一)确定湿地资源的产权
科斯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就是要使产权明晰化。在我国湿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湿地资源权属模糊不清。在湿地资源的管理过程中,也往往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水利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往往
作者简介:张运,男,汉(1982——)湖南桃江人,讲师、管理硕士,研究方向:林业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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