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论学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罗源县霍口中学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创21世纪教育振兴的新局面》的报告中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依法治校就是把法律作为管理学校的依据和最高权威之意,即作为管理者,要体现一种法治精神。
一、学校进行依法治校的的目标、要求及其基础
(一)依法治校的目标
1、将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新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强化普法教育,促进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
2、坚持依法治校,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教师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自主办学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学生的水平。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群体。
3、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方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4、建立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和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促进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5、通过法制课和普法宣传教育,了解“法”的概念和基本法律常识,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参加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拓宽法制教育途径,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的学生。
(二)依法治校的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的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校规必须透明、公开;校规内容要合法,应适时修改、废止、清理。
2、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及其它各项权利。
3、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校务公开;推进教师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对校务的民主参与。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
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是依据合法标准治理学校或依据合法标准治理或处理学校事务。为此,有必要将所谓的合法标准予以准确的界定。合法标准的要件有两项,一是制定的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制定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三)依法治校的基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和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全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果。这些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教育法律和十多部教育行政法规,为我国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了法律依据。自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始执行以来,各级督导机构已经基本健全,我国的教育已逐步进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阶段。政府和学校形成思想共识、目标一致、步调统一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基础。全国各地已经陆续开展了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活动,并有了一定的经验可提供参考和借鉴,不少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广大学校管理者进一步树立明确的法制观念,认清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都是进行依法治校的基础。
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依法治校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必然呈现出多元化、开放式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从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上讲,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强调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随着各级教育的发展与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教育管理越来越复杂,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要依靠法律、依靠教育规章制度来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加强管理。所以,依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是学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依法治校对我国教育事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继续教育尚不发达,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依法治校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都是国民教育的主要途径,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又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质量,影响国民的整体
素质和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发达国家的发展,首先是重视教育。如战后的日本通过法治途径规范学校管理、发展学校教育,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提高国民的科技和文化素质,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日本的综合国力。美国自1945年以来,经济产出增长的一半以上得益于教育和科技的进步。
以上所述都充分说明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三、我校如何进行依法治校
罗源霍口中学座落在美丽的岱江河畔,是福州市仅有的两个民族乡中学之一。学校创办于1969年,是一所初级中学,当时只有一座土木结构的教学楼,一座师生食堂。办学条件十分简陋,1993年迁至现址,如今办学规模几倍扩大,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初级中学。目前,学校共有1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数为594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为136人,寄宿生24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34人,少数民族教师2人,市骨干教师3人,专任教师31人,中学高级教师1人,中级教师8人。校占地面积为14020平方米,生均23.9平方米。建筑面积5309平方米,生均8.9平方米。同时,学校下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工会、财务室、团支部、生管室、教研室及学生会等机构。我校依法治校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并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
我校进行依法治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一)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我们通过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学校每学期均不定期地开展专家讲座、律师(法官)对案例分析、专题论坛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教师的依法治校的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坚持“依法治校,文化立校,科研兴校,体育强校”的办学思想。同时,学习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校的文件精神和《福州市中中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方案》及《福州市中中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实施依法治校、人本管理、综合治理,全面加强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而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
(二)健全制度 完善体制
我校的学校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注重内部章程、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形成既与目前基础教育改革相配套衔接,又与协调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紧密结合的管理制度。我校从2000
年开始逐步制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2005年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汇编正式印制。学校在管理体制上首先追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和依法发挥作用。我校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监督,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管理主要由校长室、党支部、各处(室)、工会等系统组成。在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权责,保证权责统一。各职能部门及教工严格依照章程制度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将国家教育法规上墙,将各个岗位的职责悬挂在各办公室的墙上,随时提醒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使之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宏观调控、微观管理的新局面。 我校建立和健全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始终将法制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学校都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学年度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依法治校工作从学校到部门、年级层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工作网络,并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学校还建立健全了警校联合岗制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坚持向师生和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办学行为依法规范
我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制、学额和教师编制等规范行为办学,坚持有计划,按规范不断优化组合教育资源,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课程计划,均衡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使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从未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对学生进行补课或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办班,不分快慢班,不设尖子班。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注重所有学生都能接受一视同仁的公平教育。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卓有成效。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和福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适龄儿童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籍管理使用软件操作,按要求规范办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有关手续,学生学籍登记卡,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备案齐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把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图》,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的,有力推进了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近几年来校风良好,教风严谨,师生素质普遍提高,法治意识高,没有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有效
我校做到民主渠道畅通,真诚欢迎师生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让师生员工支持和参与依法治校工作。坚持做到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群团组织在学校建章立制、遵章守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做到加强学校行政自身的监督和师生员工对行政的监督。完善教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教代会,坚持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度,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使教师与学校同步健康发展。
我校建立健全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做到校务公开“六个一”:制定了一个切合实际、统一规范和便于群众监督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设置一个校务公开栏;规定校长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设立一本公开记录本;设置一个意见箱;成立一个校务监督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以便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群众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行为。严格做到按上级标准收费并公开收费项目,绝不乱收费;让家长明白缴费项目和标准,绝不搭车收费;学校统一收支,绝不设立“小金库” 、“帐外帐”,依法接受监督。基建、修缮和较大开支项目实行行政会议、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采购、招标、议标或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并落实到文明科室评比、文明教工评比、文明班级评比之中等等。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与农村、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农村、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教师权益
我校从教师的招聘到使用再到继续教育,坚持“以教师为本”,保障教师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教师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内容,学校坚持做到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证承担给聘用教师买劳动保险的经费,保障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坚持做到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学校还通过教代会等多种途径为教师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并建立和实施了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从而使教师权益得到保障。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使教师充分享有权利。职称评定实行“四公开”,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教师的个别申诉不压制、不打击报复,同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做到开诚布公,让教师心悦诚服;定期组织教师体检,确保教师身体健康;依法聘请或解聘临聘教师及其他临时职工。形成人人参与依法治校工作、争当学校主人翁的良好风尚。
(六)维护学生权益
我校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学校和教师把每一个学生当作平等的人来看待,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体来看待,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帮助学生。十分强调:以人格塑造人格,用心灵呵护心灵。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几年来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措施落实 成效显著
在学校日常工作中,我校十分重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建立了普法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了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切实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形成一个浓厚的学法氛围,逐步形成学校的法制文化。主要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二是针对教育的特点,突出宣传贯彻教育法规;三是依据学校章程,加强规章制度等宣传教育活动,使学校管理落到实处。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法制教育三个系列:一是以知法、懂法为目的的课堂教学系列;二是以增强法制意识为目的的各科教学渗透系列;三是以提高守法、用法自觉性为目的的法制讲座和活动系列。让学生在法制实践中提高守法及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学科教育相结合;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四是把法制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五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我们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办《岱江风》校报,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我们还开展了“小手牵大手——请学生把法带回家、带到农村”的活动,使学生和家长共同学法,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法律素质,优化中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八)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 促进学校发展
我校在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还坚持以德治校,两者结合,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德育的主渠道功能,使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得到有效结合,并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收到良好的实效,出现了喜人的局面:全体师生精神奋发、关系和谐、行为规范、举止优雅。近几年来,我校获得了县“德育先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应急管理先进学校”、“县级学校”、 “县依法治校示范校”、“ 县安全文明标兵学校”、“县安全文明校园”、 县“美术书法特色学校”、“ 县阳光体育先进学校”、“福建省绿色学校” 、等二十多个殊荣。
我校不断提高对依法治校工作的认识和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不断完善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师生员工、社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确保校内外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进行依法治校过程中,不断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努力开创依法治校工作的新局面。
总之,依法治校主要有两个基本的作用:一个表现在“治”字上,校长可以让法律成为一种有效管理手段,使学校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管理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另一个则表现在“护”字上,就是要做到用法维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只要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保证。所以,校长要保护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这些合法权益不受来自学校外部的侵害,或者说当这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得以补救和保护。一句话,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校,其意义就在于,法律对学校管理工作能够起到保驾护航、不偏离大方向的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以利于更好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