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摩擦
中欧贸易摩擦
目前,世界各国都远没摆脱金融危机带来的深重影响,在全球贸易萎缩、经济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下,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树起保护本土贸易的旗帜,从而导致全球国际贸易摩擦向纵深发展。因此,在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将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中国外贸将面临严峻挑战。 一、中国外贸正面临贸易保护主义层层壁垒围堵
当前,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应对经济的稳定发展,虽然都明确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是这并没有消除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随着经济危机的不断深化,失业的民众将会把更多的怨气发泄到外国人身上,某些政治家看到这一机会必将全力加以利用,因此各国保护主义势力将得到“茁壮成长”。
二、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严重冲击“中国制造”产业链
三、积极应对新一轮贸易从企业层面讲,必须学会在规则下竞争。企业还要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出口企业还要采取如下措施,来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一是要加快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二是要积极开拓海外中高端市场。 三是要自主发展,降低对出口过度依赖。
收入分配不公是形成不合理贫富差距的重要推手,应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只有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才能有效缩小贫富差距。正确处理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问题,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我们发展经济的重要目标。
一、收入分配不公导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象向纵深蔓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各群体的收入都有了显著增长,国家财力明显殷实,这一切为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经济和居民收入总体向上发展的同时,出现了结构性问题,人们对分配不公的意见越来越多。
目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初次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尤其突出。1993年至2009年,居民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降幅达10个百分点。由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的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象正向各个方面纵深蔓延,着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由于城乡之间人口和土地要素不能自由流动,配置资源更多地倾向于城市,使得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2009年达到3.33:1。2009年,我国年收入低于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群比例为62%,这部分人群绝大多数在农村。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中,排在前列的通常是东部省(市),排在末尾的通常是西部省(区、市)。我国东、中、西部的居民收入极不均衡,差距明显,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承担国家生态屏障、粮食基地、资源储备等公共职能的地区,收入偏低。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和不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区之间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的蔓延。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第一产业的劳动报酬显著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报酬,第二产业的劳动报酬与第三产业的劳动报酬之间也有较大差距。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不断快速上涨,已大幅超过社会平均水平。行业间收入差距最高达到15倍。
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和财富不断向少数群体集中。有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最富裕的20%家庭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已超过50%以上。《人民日报》2010年5月19日的文章
指出,我国有1/3的职工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接近,绝大多数省(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且远低于当地平均工资。
上述问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分配不公的副产品,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国力强盛又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充足的调控资源。要通过科学决策,建立先富帮后富的激励机制,明确先富帮后富的法定义务,强化先富帮后富的社会责任。
二、切实缩小不合理贫富差距顺民意合时宜
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与以投资收益为主要收入的少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当这种差距是由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和不规范的分配秩序造成时,必然会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由此引发和形成的社会矛盾,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推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居民收入是重要推手。只有加快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劳动者素质才有可能普遍提高。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缩小贫富差距,普遍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真实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产阶层的壮大,有利于缓和因贫富差距而形成的对立矛盾,形成社会进步合力,促进社会稳定。 收入分配问题是社会经济中的重大问题、焦点问题、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经济的平稳发展。政府运用所掌握的资源和力量,通过调控和干预来统筹缩小这种不合理的差距,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可以让广大民众切身体会情为民所系。目前,社会财富不断殷实,国力
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呼声十分高涨,下大力气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正当时。
共同富裕是我们的一贯方针和最终目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牢固树立共同富裕的理念,增强全社会共同富裕的信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既是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又是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现在出现的贫富差距过度扩大问题,是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问题,需要统筹解决,尤其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
三、多途径促进公平分配是统筹缩小贫富差距的必由之路
1. 加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力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资源垄断、不公平竞争和机会不均等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规范国有企业职责,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少行政性垄断和地区性垄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政府应为人口、土地、资本自由有序流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资源价格改革,从根本上消除造成城乡居民收入不合理差距的体制性障碍。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流动,减少就业壁垒,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异;通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自由流转,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异;通过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缩小行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异。特别是要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只有充分竞争,才能减少不合理的垄断利润,形成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
2.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任务是要通过增加居民总收入来完成的。重点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职工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形成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体制应联动改革,通过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使广大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双增长,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
必须果断切断权力与资本的利益链条,防止权力、垄断、地位、投机成为获取财富的主要手段,鼓励并倡导勤劳致富。只有当劳动成为获取财富的重要手段时,才能真正形成中等收入占多数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3. 有效调节高收入,完善税收调控机制
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高收入群体,切实扶助低收入群体。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特别是要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对于土地、矿产、森林等国有资源,其增值收益应由全社会共同均等享有,不应该也不能由占有或使用这些资源的企业坐享其成或独享超额垄断利润。当前,土地、煤炭等已经成为暴富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应该引起足够的警觉和关注。
2.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任务是要通过增加居民总收入来完成的。重点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职工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形成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体制应联动改革,通过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使广大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双增长,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
必须果断切断权力与资本的利益链条,防止权力、垄断、地位、投机成为获取财富的主要手段,鼓励并倡导勤劳致富。只有当劳动成为获取财富的重要手段时,才能真正形成中等收入占多数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3. 有效调节高收入,完善税收调控机制
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高收入群体,切实扶助低收入群体。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特别是要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对于土地、矿产、森林等国有资源,其增值收益应由全社会共同均等享有,不应该也不能由占有或使用这些资源的企业坐享其成或独享超额垄断利润。当前,土地、煤炭等已经成为暴富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应该引起足够的警觉和关注。
只有建立合理的税收体系,才能对居民收入进行公平的分配和再分配。合理设计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和扣除项、起征点及税率,扣除项应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家庭人口、赡养负担等情况,起征点应与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挂钩,税率应体现收入贫富的差异化,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赋,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调高高收入者的累进所得税率。适时有序开征房地产税,完善资源税,从财产方面调节贫富差距,有效缩小高收入与低收入之间的差距。
4. 切实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劳动力报酬,特别是低水平劳动力报酬在合理的水平线之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程序和动态公布机制,明确职工所应享受的补贴、保险和福利。正常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应每年调整一次。
在低收入群体中,农民占绝大多数。解决农民收入低的问题,对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及缩小贫富差距至关重要。要积极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和农产品价格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大农业和农村发展投入,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切实减少低收入人群的数量。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失业、疾病、机会不均、资源分布不均因素带来的贫富不均问题的重要途径。应当建立起全面、适度、公平和有效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健全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贫困者的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要解决好保障性住房问题,尤其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应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5. 精心营造机会均等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教育机制
要合理征税,更要合理使用税收,再分配应更加注重公平问题。政府在二次分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应科学决策,把握好分配的原则和调控的力度。税收使用应更加注重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设施等。通过财税收入的转移支付,注重保障设施建设和劳动者素质教育,以提高劳动者创造价值和积累财富的能力,确保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队伍的渠道畅通。
公平的教育机会是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的起点。一般来说,居民收入水平与其受教育程度总体上是呈正相关的,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获得高收入的可能性也越大。应该稳步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公民受教育机会均等,完善义务教育制度和机制,教育经费和师资力量应有意识地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倾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缩小不同群体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
一定要重视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完善,为全社会创造机会均等的发展空间。应鼓励和支持中低收入者创造和积累财富,构建良好的就业和创业外部环境。想方设法提高国民素质和劳动者就业能力。解决就业问题,关键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让贫穷者有通往富有的途径和机会。鼓励并宣传劳动致富,在脱贫和扶贫问题上,应培育并完善致富机制,从根本上摆脱造成贫穷的困境。
在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 历史、社会自然条件、政策的影响。我国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
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另外之前中央对东部地区以及城市的政策优势,使得这些地区快速发展起来,造成东西部、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还未完全形成。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一方面,一些非经济因素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集中到寻租和设租行为、内部人控制、垄断、腐败等方面,成为形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期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市场化程度有差异,形成相应的收入差距也是必然的。
三、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因为种种原因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主要是因为我国人过众多,国情复杂,从而形成我国目前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新三座大山。社会保障体系对贫困地区,下岗失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也不够大。
因此,要解决贫富差距不多扩大的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初次分配差距太大,再分配纠正的成本就会过高。初次分配既要体现效率,又要体现公平,关键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国应国民收入依法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努力促进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
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收入分配税收调节功能。要扭转当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再分配的作用,关键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加强财税调节。财政政策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强力工具。在收入方面,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利用税收杠杆达到“限高补低”的效果,比如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取方式、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等。在支出方面,应建立起财政增加对民生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财力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比如硬性规定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省(区、市)向区县转移支付的占比等。通过提高执法力度,减少税收漏洞,降低中低等收入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开征某些特殊的税种如遗产税、财产税等,缩小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三,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就业是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基础。促进就业创业,一靠发展,即通过加快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比如支持内陆省份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实现产业发展与劳动力优化配置等;二靠政策,即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
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更多新生劳动力和困难群众就业,比如推行免费中职教育帮助农民工及新生劳动力提升就业技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以带动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创业等。"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要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
第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充分发挥教育作为社会公平孵化器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平等教育的机会,不让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输在“起跑线”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加大财政投入,补齐农村教育在“软件”、“硬件”两方面的“短板”,比如始终保持教育财政性投入占G D P的4%及其以上、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教育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等。
第五,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缩小贫富差距的思路中,不能不考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从实际出发,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要正视当前社会保障体制面临的风险 提高政府的财政支出,切实解决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失业保障金的管理上,严厉打击某些贪赃枉法者将“救命钱”挪作他用的行为。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网络,通过各种措施解决他们的难处。 第六,消除政策性因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最大的难点也是在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推进城市化,使农民向城市转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1)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农民进城的身份障碍。(2)加快劳动就业制度改
革,消除农民进城的就业障碍。(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产权障碍。(4)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框架。
第七,加强法制建设,整治非法收入。要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增加执行公务的透明度,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要严惩贪污腐败、整治非法收入。要通过立法规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税法,加强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条件与环境。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快政府改革,减少审批项目,不断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降低因"寻租"和"共谋"等滥用权力的行为而使"权力精英"和"经济精英"获得不当利益而引发的贫富差距。
第八,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当前,政府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调节,只限于个人所得税,这既不会取消大大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利润,也不会对职工的高收入发生较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以法律和规则的形式,对政府垄断的范围和垄断价格等等加以限制。按照国际惯例提高一些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引入竞争机制,缩小国家垄断性行业的范围,减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该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过大。
第九,加快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步伐,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国家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地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通过各种形式增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以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长,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 加强制度建设,杜绝腐败和非法收入的渠道;加强收入管理,提高税收的再分配作用;加快社会保障体制
改革和城市化进程,切实保证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因此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对实现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三)区域间贫富差距扩大。区域间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东部和西部之间的贫富差距。2006年,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GDP总和不到人民币4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17%; 而东部地区GDP达到2万亿元的省份就有3个,其中江苏省为21500亿元,山东省为22000亿元,广东省为25000亿元。从这一组数据不难发现东西部之间的差距的明显。
三、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对策建议
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贫富差距的严重性。对此,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
2、完善社会保障
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它
不但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还关系到亿万个家庭以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覆盖全国所有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3、健全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
4降低垄断收入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尚短,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体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至今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垄断。并可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拉开了这些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为此,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垄断行业中引入
竞争机制,降低行业的垄断性收入。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相信通过这些政策的改革,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能够得到有效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