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义特征分析到行为类型分析
2008・4123
从从语语义义特特征征分分析析到到行行为为类类型型分分析析
金立鑫
摘※要:本文对比汉语动词的语义特征分析方法和“行为类型”的分析方法,在针对本文所讨论的对象来看,“行为类型”的分析具有更强的解释力。行为在时间(事件进程)上的不同类型不仅可以用来解释一些句式之间的差别,而且也与不同动词所能选择的体标记有直接关系。学者们通常采用Vendler 的四范畴来解释行为类型或情状类型,而现代汉语动词在形态上表现出来的是“状态”“成就”和“活动”类型,“活动”和“完成”则属于情状类型。
关键词:语义特征动词行为类型情状类型
引言
动词的行为类型(Aktionsart )近年来引起国内不少学者的注意,在德语、希腊语等语言中动词都分属于不同的行为类型,不同行为类型的动词构成句子的不同时体类型,因此动词的行为类型和句子的时体类型之间有较为整齐的对应关系。此外,行为类型也和事件的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 ,我们用来指称动词短语或小句的事件时间类型)有关。情状类型不仅仅有时体分析的意义,而且也有语义分析的价值。汉语句子的时体类型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也有不少学者从汉语动词的行为类型角度作出了很有意义的探索。本文先用行为类型的理论来解释两类著名的句法结构在语义上的差别,然后讨论动词和行为类型之间的关系,并试图在Vendler 的基础上将汉语动词时间结构的研究引向深入。
1. “±附着”语义特征的解释力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有一个很经典的例子:“台上坐着主席团”和“台上唱着戏”的比较,朱德熙(1981)曾经将这两个句子的差别归于“±附着”义的对立。如下:
(1) a 黑板上写着两个字。b 台上唱着戏。
朱先生认为a 类句式的动词都有“附着”的意义,b 类句式中的动词则没有这个意义。这一类动词还包括:“坐、站、躺、蹲”等。朱先生认为,这是这类动词本身的语义特征,他说“这可以从词典里对某些Vd 类动词的释义里看出来”。上面的a 组可以变换为下面的c 组:
(2) a 院子里放着四方桌。c 四方桌放在院子里。
(3) a 屋子里躺着一个人。c 一个人躺在屋子里。
(4) a 草地上站着张三。c 张三站在草地上。
但是b 组的例子不能变换成与c 平行的d 组:
(5) b 台上唱着戏。d*戏唱在台上。
(6) b 屋子里跳着舞。d*舞跳在屋子里。
———————————————
※感谢韩国釜山庆星大学图书馆提供的外文资料,感谢上海外国语大学邵菁老师的修改意见。
1242008・4
(7) b 草地上播放着音乐。d*音乐播放在草地上。
现在我们要问,这种差别到底是由什么因素引起的。我们将上面句子变换前的内部结构分解为三个主要成分:A 处所词;B 动词;C 一般名词。变换后的结构内部成分分别相应记为:处所词a ,状态动词b ,c 存在对象。这样,(2)—(4)的结构成分的变换如下:
A =a (处所词角色相同)
B =b (动词状态相同)
C =c (名词角色相同)
但是(5)—(7)例句变换的结果是:
A =a (处所词角色相同)
B ≠b (状态变为活动)
C ≠c (名词角色非存在对象)
根据剩余法,(2)—(7)内部成分A B C 与a b c 之间的对应关系中,(2)—(4)其他成分都能有整齐的对应性,而只有(5)—(7)中的B 、C 不能对应于b 、c ,因此可以推断,
(5)—(7)之所以不能变换,问题出在成分B 和成分C 上。
观察发现,(2)—(4)变换以后主语和动词之间是一种“静态的存在类型”或者“静态的状态的持续”,而(5)—(7)的动宾关系也可以变换为主谓关系,但是变换后的主谓关系是动态的持续(见下)。我们可以通过添加表示动态持续的副词“在”来测试:
B 组可以作如下变换:
(8) 台上唱着戏——戏唱着——戏在唱
(9) 屋子里跳着舞——舞跳着——舞在跳
(10) 草地上播放着音乐——音乐播放着——音乐在播放
A 组不可作相同的变换:
(11) 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坐着——*主席团在坐
(12) 院子里蹲着老王——老王蹲着——*老王在蹲
(13) 屋子里躺着一个人——一个人躺着——*一个人在躺
这两组例子的差别我们很难用“±附着义”来解释,但是如果用动词的行为类型模式来解释那就容易得多,以下我们来讨论。
2. 行为类型论的解释力
行为类型(Aktionsart ),这个词来自德语,字面意思就是kinds of action ,是根据动词所表现的行为在客观世界中所占据的时间特征划分出来的动词类别,也称之为词汇体。动词是用来表现动作、行为、状态、关系的,而我们世界中的动作、行为等等都不可避免地与时间相关。因为时间是运动的形式,时间是运动的本质特征。因此,所有的动词都分属于不同的行为类型。
学者们通常把行为类型分为以下几类:状态(States )、活动(Activities )、完成(Ac-complishment )、成就(Achievement ),这四个概念最早是由哲学家Vendler (1967)提出的。不过,Vendler 在确定这些范畴的时候,动用了与动词相关的其他成分,甚至同一个动词因为宾语的不同,就可能分属于不同的类型,在与这个宾语搭配的时候,可能是活动,
从语义特征分析到行为类型分析125而在与其他宾语搭配的时候可能是完成的(Vendler ,1967:100,102)。
我们把动词本身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时间类型称作行为类型,也就是Aktionsart ,把动词加其他成分整个短语所表现出来时间类型称为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 )。区分这两个概念的原因是出于语言类型的差异。有的语言大部分动词本身就有时间类型,而有些语言的动词则需要其他成分的配合。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采用Vendler 的四个概念来分析行为类型,也可以用比这个理论更为细致的方法来分析。下面我们先用Vendler 的概念来分析上面的例子。
我们在第一小节中所列举的两组对立的例子中,A 组“台上坐着主席团”这类句子中的动词形式(动词加词尾)属于状态类型。其典型成员是“站”“坐”“蹲”“躺”“戴”“贴”等。这些动词如果解释为活动的话,则持续时间总是相对短暂,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甚至有的根本就是一个状态(如“站”)。
这一类状态动词的使用绝大多数粘附“在”,我们随机抽取台湾平衡语料库中包含动词“站”前200个例句,得到147个“站在”,占总数的73.5%,粘附“着”的12个,占6%,二者相加共计159个,占总数的近80%。而这些动词所构成的“V 在”或“V 着”都是表示状态的。我们从这些数据的分布(73.5%vs 6%)中可以发现,“V 在”所表达的状态属性比“V 着”更为典型。
现在我们来看另一类B 组的句式。“台上唱着戏”这一类句子中的动词形式属于活动类型。其典型成员是“演”“唱”“修”“做”“讨论”等,这些动词所表现的行为通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过于短暂的时间一般不能满足行为的需要)。活动动词可以兼容表示活动持续的“着”,但是无法兼容典型地表示状态持续的“V 在”形式。因此,它虽然可以以“L+V着+Np”的形式出现,但是却无法以“Np+V在+L”的形式出现。因此,这一类句式无法像“台上坐着主席团”一样变换。
相反,由于“台上唱着戏”表示的是活动类型,而“台上坐着主席团”是状态类型,因此,“台上唱着戏”可以变换为“L+在V+Np”,而“台上坐着主席团”却不能变换为这一句式。因此它们有下面的对立形式:
(14) a 台上在唱戏b*台上在坐主席团
(15) a 屋子里在跳舞b*院子里在蹲老王
(16) a 草地上在播放音乐b*屋子里在躺一个人
可见,以往所讨论的两类句式“台上坐着主席团”和“台上演着戏”的对立更为本质的是状态持续和活动持续的对立。
典型的状态动词和活动动词比较容易通过行为类型来解释,但并非所有的动词都是典型类型。因此,在许多研究中,我们不得不结合其他成分来分化事件的时间属性,甚至通过句外的成分来区分事件的时间属性。例如:
(17) 开着门
(18) 穿着裙子
(17)和(18)既可以是状态也可以是活动。单单从动词本身我们很难区分它们。如果我们添加其他辅助性成分,情况就不一样:
(19) a 银行开着门b 他不正开着门嘛
1262008・4
(20) 她穿着裙子走过来b 她正穿着裙子呢
上例a 是状态,b 是活动。因此,单独看这些动词,我们无法区分。我们的语言中有不少类似单独无法区分其时间属性的动词。面对这种动词,我们或许只能在情状类型的层面上而不是动词本身的类型上作出区分了。
3. 行为类型:完成和成就
完成(Accomplishment )和成就(Achievement )这两个概念也可以翻译为“完结“和“达成”,它们之间的差异很多中国人难以区分,感觉上完成和成就或者达成没有多大区别。我们用下面的例子来区分这两个概念。
(21) 我昨天写了一封信
(22) 我昨天认识了一位新朋友
很多人感觉这两个句子的时体是一样的。确实,它们的时体是一样的,但并不能说它们的行为类型也是一样的,实际上这两个句子所表现的事件时间类型并不相同。请看:
(23) 我昨天写了一封信,但是没写完。(Tai, 1984)
(24) *我昨天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但是没认识完。
(25) 我昨天认了那些生词,但是没认完。
(26) *我昨天写成了一封信,但是没写完。
(21)通过添加后续句成为(23),(23)表明“信”并没有写完,也就是事件的运动虽然停止了(完成,或结束),但是事件并没有达到预计的目标,对宾语的处理尚未圆满。但是如果我们不添加为(23),单看(21)既可以理解为“完成”(动作结束)也可以理解为“成就”(一封信写完了)。因此(21)的行为类型可以有两个解释,而(23)的行为类型却只有一个解释。这是“写”这一类动词在行为类型上的不确定性造成的。
(21)可以通过添加变成(23),但是我们看(22)却不能通过添加变成(24),这就是因为“认识”是一个成就动词,已经成就了的行为,不可能再需要继续加工。因此(24)不合法。同样的道理,(25)中的“认”是尚未成就的,所以后续句可以说“还没有认完”,但是(26)的动词是成就动词,所以无法添加“还没有写完”的后续句。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成就蕴含完成。一个事件如果成就了,那么它也完成了,但是一个事件完成了,则不一定成就了。所以,单独一个完成的事件,可能是成就的,也可能是还没有成就的。
根据Vendler 的模型,行为类型首先可以根据能否“反复进行”区分为两类,然后在不能反复进行的那一类中根据是否为“瞬间”时间特征的,分为“状态”和“成就”,在可以反复进行的那一类中根据有没有自然的终结点分为“活动”和“完成”。汉语中只有“成就”和状态动词是具有形态特征或不需要其他成分的配合就能确定的(汉语中有大量的成就动词形式。这就是我们常见的动结式VR 动词,此外,汉语中还有大量的粘合式动词形容词补语,粘附于动词的后面,例如:好、完、掉、成、起、下、上、干净、清楚等等),而“活动”和“完成”却很难在形态上来断定,需要由配价成分或其他成分的配合才能确定。如果没有其他成分的配合很难确定其是否“完成”,我们可以把它们合为一类,用“活动”来统称。因此,我们认为,汉语中的动词可以分为三种行为类型:“状态”“成就”和
从语义特征分析到行为类型分析
127“活动”。这三类行为类型可以用来解释许多体助词使用的条件以及相关的句式时体特征。
4. 小结
我们通过汉语动词的行为类型的讨论显示,动词的行为类型的解释力或许要比以往一些基于动词语义特征的分析和解释更为有力,汉语的动词行为类型不仅可以用来解释某些句式之间的区别,也可能用来解释某些体助词使用的条件。同时,本文还显示,汉语动词的行为类型在“状态”“成就”和“活动”的类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而“活动”和“完成”的区别超出了动词本身的形态,需要在动词短语的层面上用“情状类型”的概念来解释,换句话说,在汉语中,“活动”和“完成”属于情状类型,而“状态”“成就”等则属于行为类型。区分这两个层次有助于我们对动词形态和动词时间特征的认识。
那么汉语有没有可能全部采用情状类型来处理动词的时间类型?如果采用情状类型,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是否能用一以贯之标准或方法确定情状类型?情状类型的解释力比行为类型强多少?它能否或多大程度上能帮助我们在词库内部建立时体标记规则?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责任编辑:萧国政元杂剧宗教人物研究
唐昱
在元杂剧众多艺术形象中,宗教人物形象是一个颇
具特色的类别,散发出与
众不同的艺术魅力,体现着中国古代丰富的宗教文
化和独特的审美文化。
很少有一种艺术样式像元杂剧一样以如此开阔的胸
怀,接纳了如此众多的神祇人物。从天神到地仙,从人
神到鬼神,各路神祇不辨门派,不论身份,都活跃于戏
剧舞台之上。元杂剧中的神祇形象呈现出这样两种特
点:其一,神祇人物形象大都不是剧作家独创之人物,
他们属于“世代积累型”人物,但这并不意味着剧作家
面对他们完全无能为力,实际上,剧作家通过艺术创造
使他们的形象更稳定、更鲜明;其二,神祇人物形象越
来越世俗化,他们不再正襟危坐在高出俯视众生,而是
主动“走下莲台”,“跋涉凡尘”,来到人间与民同乐。
僧道人物也广泛地活跃在元代的戏曲舞台之上。元
杂剧中道教人物成分非常复杂,他们并不全然是我们今
天所理解的道教人物。除了那些投身道门的人士以外,
隐士和军师在元杂剧中也被道化了,体现出道教的泛
化。元杂剧中僧人形象类型化的倾向比较明明显,长老
之慈,行者之鄙,武僧之义,形象十分鲜明,令人一目了然。思凡的道姑和粗鄙的行者是最值得关注的两类人物。他们虽是宗教人物,但身上所体现的却是反宗教的思想。不要以为宗教就远离了世俗,恰恰相反,就如宗教神祇不忍高蹈尘世、舍弃众生一样,宗教也热烈地拥抱芸芸众生。在元杂剧中,宗教与世俗的关系竟然是如此亲近,以至于宗教思想已经浸入每一个世俗人的血液之中,把他们变成了宗教的信徒。由于信仰者的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所以信仰的忠诚度不一。大体而言,元杂剧中的善男信女们大多是缺乏深沉的宗教感情的,他们对待宗教的态度往往是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眼睛只盯在两类宗教教义部分:一类是可以带来现实利益的部分;一类是可以免除现实灾难的部分。他们需要宗教,但只是想索取,而不想献身;只想从中取得现实利益,而不是寻求精神上的归宿。元杂剧宗教人物形象尽管分属不同的宗教流派,在宗教特性上和人物个性上呈现出了不同的特征,但是他们却在这样几个方面呈现出了相同的特点:呈现较为明显的类型化倾向;具有三教合一的宗教特性;体现出强烈的世俗精神。元杂剧宗教人物形象所具有的这些共同特性,既与戏曲本身对人物形象塑造的要求有关,又是我国宗教文化三教合一特性以及浓郁的世俗精神对元杂剧深刻影响的结果。元杂剧宗教人物形象虽然大都是剧作家虚构的,但是表达的人物精神和社会见解却是真实的,他们在宗教、社会和艺术三方面发挥着稳定而有效的影响。(作者系武汉大学文学院2008届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