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遵循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
第三条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和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四条 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第五条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六条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办公用品管理部门要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定无误,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
第七条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做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之后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
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检查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 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室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通知书”给发送室。
2、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把申请所要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联通用品分发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室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联通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销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
第十三条 必须清楚得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办公室主管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
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应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管。
第十六条 必须对总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做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个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核对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