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中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06-05
城管中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中队车辆的安全管理,增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现就规范执法车辆使用、保养管理规定如下:
一、用车管理
中队共有两辆车,车牌号分别为A和B。原则上两辆车由专人驾驶,特殊情况下可由其他队员驾驶。A的负责人为ZHANGSAN,B的负责人为LISI。
二、驾驶员职责
1、加强自身政治、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3、服从中队领导和指挥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4、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检修,按规定进行修理保养,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5、爱惜车辆、节约开支、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三、管理规定
1、不准驾驶或使用执法车辆从事非执法活动;不准驾驶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在非执法行为时出入酒楼、商场或娱乐场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故意遮盖、涂改执法车辆号牌。
2、中队执法车辆必须实行集中管理,下班后按规定统一停放,一律不准开回家。
3、在执行公务期间,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辆违章由驾驶员自行缴纳。
4、注重执法车辆的日常清洁和养护,车身完好无损,标志标识清晰明显,执行公务时保持车容整洁。负责人定期驾驶执法车到局里,使用水管自行清洗车辆。
5、加强对执法车辆使用的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查扣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