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监察局
城厢区监察局 城厢区农业局 文件 城厢区财政局 城厢区纠风办
关于开展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莆城监„200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政策,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我区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我区农业好快发展、农民
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顺(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郑玉栋(区农业局局长)
张伟国(区财政局局长)
林雪琳(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陈丽娟(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林红育(区农业局纪检组长)
蔡金炎(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郑文火(区农业局经管站站长)
下设办公室,依托区政府纠风办负责抓好具体工作,主任由蔡金炎兼任,分三个督查工作小组,每组5个人,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一组组长陈丽娟兼,成员:蒋芳、郑慧聪、林力媛、陈荔芳,负责督查龙桥街道、凤凰山街道、霞林街道;二组组长林红育兼,成员:黄青峰、陈永林、林爱群、林秀涵,负责督查华亭镇、东海镇;三组组长蔡金炎兼,成员:徐雪宁、郑文火、林丽君、陈碧霞,负责督查灵川镇、常太镇。
三、重点范围
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范围是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各级通过区直有关部门或直接拨付镇(街)、村(居)、群众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村(居)本级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村(居)自行设臵的各类面向群众收费的款项管理使用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区委组织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配套资金;
(2)区综治办:综治专项经费(含摄像头、流动人口“一站式”建设经费);
(3)区建设局:扶贫帮困(挂钩结对)资金、村庄规划资金;
(4)区水务局:“六千”水利工程资金、冬春秋水毁整治工程资金、海堤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工程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含区计生协会):法定奖励费、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部分家庭贡献奖励金、“五大工程”(幸福工程、安居工程、致富工程、成才工程、保障工程)补助资金;
(6)区农业局:农技示范推广建设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农村沼气项目资金、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收益资金、村(居)自行设臵的各类面向群众收费的款项;
(7)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
(8)区委农办:0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08年度“造福工程”农民搬迁安臵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
(9)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石油价格改革财政性补贴资金;
(10)国土资源城厢分局: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村(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村(居)提留款、征地劳务费、新增耕地常态化管理补助资金;
(11)区民政局: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灾救济资金、殡葬改革资金、彩票公益金、06-07年度造福工程款、06-0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敬老院建设款;
(12)区残联:“安居工程”(危房改造)补助经费;
(13)区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浆纸一体化奖金;
(14)区交通局:农村公路网(村道)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建设补助资金;
(15)区移民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6)区台办:海建经费;
(17)区财政局:粮种直补和种粮直补资金、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村级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等等。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培训。(2009年3月下旬以前)
召开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基本情况,熟悉政策规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及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
(二)摸清底数。(2009年3月下旬以前)
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三级摸底:(1)区级部门:由上述区直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将2006年至2008年经过本部门拨付或直接拨付到镇(街)、村(居)、群众的各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年逐项列出清单,上报区政府纠风办;(2)镇(街):由各镇(街)财政所负责将2006年至2008年经过本镇(街)财政专户拨付或直接拨付到村(居)、群众的各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年逐项列出清单,上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汇总上报区政府纠风办;
(3)村(居):由各镇(街)经管站负责组织各村(居)记帐员将2006年至2008年经过区直各部门和镇(街)财政专户拨付到本村(居)或直接拨付到群众的各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村(居)本级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村(居)自行设臵的各类面向群众收费的款项管理使用情况逐年逐项列出清单,上报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汇总上报区政府纠风办。
(三)公告公示。(4月下旬以前)
加强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各工作小组在深入所到村(居)监督检查前,提前一周在该村(居)务公开栏张贴由区里统一制作的《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公告》,并事前公示由本村(居)上报的《2006年至2008年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表》,公布举报电话(区政府纠风办:0594-2684855),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重点督查。(6月上旬以前)
本次督查着重围绕重点对象、重点村(居)、重点环节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并结合现场察看、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1、重点对象:参与、享受各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村(居)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
2、重点村(居):近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财务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
3、重点环节:(1)各级补助类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包括村(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否拨付到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2)各级工程类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包括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收益资金: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按规定程序
招投标,是否按规定程序验收;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3)村(居)自行设臵的各类面向群众收费项目的资金:是否继续收取国家和全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擅自设立无法律依据的项目,向农民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是否违反“一事一议”管理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或者强行以资代劳;是否借中小学生就学、农民建房、结婚登记、外出务工经商办证、计划生育指标审批之机,强行收取税费尾欠、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是否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提供经营性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五)纠建并举。(6月中旬以前)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认真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的、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各镇(街)、村(居)要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巩固监督检查成果,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措施,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深化认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予以认真对待,统筹安排,如数亮出家底,自觉接受监督。
2、讲求实效,确保质量。要通过监督检查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缺失,推动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确保整个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明责任查究,认真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进一步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一: 年度城厢区部门、镇(街)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表;
附表二: 年度城厢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表1(工程类); 年度城厢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表2(补助类)。 年度城厢区村(居)自行设臵的各类面
向群众收费的款项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表3
城厢区监察局 城厢区农业局
城厢区财政局 城厢区纠风办
2009年3月23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区五套
班子主要领导,陈仁川常务副区长,郑成华副区长,郑锦权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