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前期策划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前期策划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与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扩大,在总结公司关于事先策划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为统一与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前期策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不含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项目)。
2、 工程项目施工前期策划的责任主体为各工经部,责任人为各工经部经理。
3、 工程项目进场以公司职能部门(工程管理中心)开具的《工程进场通知单》为主要依据。
4、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实行审批制,各项目进场前需按时向工程管理中心提交《________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
5、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后需按时向工程管理中心上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大纲》及《项目前期策划书》进行备案(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6、 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需召开工程项目施工前期工作汇报会,该会议由工经部组织实施,汇报会需形成会议纪要,召开三天内上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公司重点监控项目的汇报会,由工程管理中心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7、 各工经部上报工程项目施工前期工作汇报会会议纪要的同时,需向工程管理中心上报《工程开工审批表》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工。
8、 因特别原因需要提前施工的,应向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提前施工。
9、 罚则:
1)、未接到《工程进场通知单》擅自进场施工,对工经部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元。
2)、未按第4~7条要求执行,对工经部处以通报批评,综合季度考核扣5分处理。
3)、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对工经部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元,年终综合考核降一级处理。
10、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11、本办法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