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法制课讲义(五)
中小学生法制课讲义(五)
----学法、知法、守法,做新一代合格公民
当我们听到“法律”两字都会产生一种威严的感觉,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准则,具有强制性、尤其是《刑法》,其强制性最为严厉。“法律”并不可怕,它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和权益的,它有惩处犯罪的一面,也有保护人民的一面,对于遵纪守法的公民来说“法律”就是握在手中的一块法宝。我们的目标是:建立法制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所以,我们国家从中、小学生开始,就对每位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建立法制观念,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新一代合格公民。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就是每位公民的社会安全感问题,如果犯罪不断增多,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的话,“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即使实现了,也会大打折扣。我们国家从七十年代末期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实际上已经步入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轨道,开始了全面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了一系列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以我们深圳为例,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时代,产生了诸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失业下岗问题,婚姻家庭问题等等,更重要的是,当前社会价值观念多极化,多元化,极端化问题,都影响着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
长,都可能引起犯罪增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缺少系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许多公民,特别是青少年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自控能力差,容易冲动,如果我们中、小学生不学法、不懂法、没有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随时都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来。有些青少年学生违了法、犯了罪,自己仍不知道,十足一个法肓。我们对中、小学生上法制课,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你们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等。通过法制教育,扫除法肓,不断增强青少年(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从而使每位中、小学生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下面讲几个案例:有些是轰动全国的,有些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并对案例进行简单剖析,使我们更好地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案例一:大学生马加爵故意杀人案。马加爵,当年22岁,是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案情大概是这样的: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昆明市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杀害唐学李、邵瑞杰、李开红、龚博4人的念头。2004年2月13日,被告人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4名被
害人的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马加爵作案后于2月15日晚乘坐昆明到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3月15日晚,被告人马加爵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刑事部分已于2004年4月24日公开宣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法院向马加爵送达一审判决书,并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宣判,判决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龚博)父母每家人民币2万元。
这宗案件包括马加爵在内的5个年轻人都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有120天,他们都将踏上新的人生旅程,用自己的所学为社会服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就因为琐事积怨,4个无辜受害青年便不明不白地遭受了灭顶之灾。假如马加爵心胸宽广一点,假如四位受害青年(同学)谦让一点,也许悲剧就可以避免。马加爵的行为不仅剥夺了4个朝阳般的生命,也剥夺了4个家庭的希望,给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难以弥补的损失,他自己也已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让我们感到痛心,更令我们沉思。死者已逝,比制裁马加爵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防止类似悲剧的重演。
案例告诉我们:首先做人要心胸宽广、坦荡,不要钻牛角尖,自陷沼泽(泥潭);其次,做人要宽容、谦让,不要锱珠必较,逢事必争,逢争必赢;第三,人人都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做新一代合格公民。
案例二:2005年10月中旬,我们附近学校一名高一学生詹某,放学后在一学校门口小店喝汽水时被四名男子(学校在校学生)用西瓜刀砍伤。(此案已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2005年10月底,附近某中学初中学生黄某与高中学生陈某,在学校附近一小店,黄某不小心踩着陈某,进而结怨,双方多次各自纠集同学报复,2005年10月31日,陈某纠集李××、黄××在学校旁一小店内殴打黄某,当晚20时30分许,其在附近学校的门前被三名男子手持砍刀、臂力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上述案例反映的问题:1、学校教育管理疏松,存在不少漏洞和问题;2、对德育重视不够,致使不少学生品行存在问题;3、学生法律观念淡薄,发生问题不及时与学校、老师、家长反映;
4、学生成帮结派倾向越来越严重。对前两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每所学校的领导、老师的注意和重视,想方设法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并切实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纠正不良品行。我要强调的是我们每位中、小学生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建立法制观念,发生问题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因为你们的生理、心理发育均尚未成熟,没有社会阅历和经验,暂时不具备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你们同学之间发生问题和纠纷,只有及时向学校领导、老师、家长反映,让学校领导、老师、家长与你们双方沟通,做工作,才能使问题解决、纠纷化解,否则,你们自己将会把事情弄得越来越复杂,越描越黑;其次,你们同学之
间要团结互助,不要成帮结派。我记得小时候读书时教室里黑板上方喷印有“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字样,按照我的理解,“团结”就是要求同学们搞好班内团结、班级团结、学校团结,事实上同学之情是永远难忘的,我现在仍记得每位小学同学的姓名和音容笑貌,有时还挺想念他(她)们呢?这也算是要求同学们搞好团结的理由之一吧!“紧张”就是抓紧时间听好课,做好作业,读好书;“严肃”就是严格对待和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活泼”就是充分展示和发挥每个人的个性。我想这八个字的基本要求对你们在座的每位同学仍然是合适的,我相信在座的每位同学一定能够做到以上要求。第三,要求同学们认真读书、慎交朋友。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告诉我们交益友使你得益,伴你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交损友使你受损,伴你走向邪路(违法犯罪之路)。所以,要求大家要慎交朋友,尤其不要结交社会上那些不熟悉、不了解、无正当职业、无所事事的朋友。这些“朋友”对你们是有百损无一益,请各位同学谨记之。
最近在我们龙岗区发生了两宗涉及中、小学生被人绑架杀害的案件。一宗是一位9岁的学生与同学外出玩耍时,被一陌生的青年男子以“买糖吃”和“带他到别处玩”等哄骗手法带至出租屋被绑架、杀害,然后,犯罪嫌疑人打电话向其父母勒索赎金。另一宗是一位7岁的学生被犯罪嫌疑人,用哄骗的手法带至旅馆(十元店)内杀害。上述两宗案件均未破案,犯罪嫌疑人仍在逍
遥法外。目前,我们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此2宗案件,力争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上述两宗案件告诉我们每位中、小学生:一是不要与陌生人交往;二是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以防被哄骗上当;三是千万不要随陌生人前往不熟悉的地方;四是如发现被人哄骗上当时,千万不要惊慌,应沉着冷静想法脱身,寻找时机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一、如何向“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呢?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快速准确接警、处理警情,市民(同学们)向“110”报警时请注意:一要简要说明出了什么事;二要详细说清出事的地点;三要说清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只有说清发生什么事才便于警察分清主次、急缓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只有说清了出事地点,才便于公安机关就近调动警力,及时赶到现场;只有留下姓名、电话,才便于联系和查询处理情况。因特殊情况不愿意留下姓名电话的,也可不留。
二、110报警台受理哪些报警:
1、受理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报警;
2、受理各种其它紧急危难求助;
3、受理各种治安问题的举报、投诉;
4、受理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投诉;
5、受理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等求助;
三、全国通用的四种报警电话:
1、110报警电话,由公安指挥中心受理;
2、119火警电话,由消防指挥中心受理;
3、120急救电话,由医疗急救中心受理;
4、122交通报警,由交警指挥中心受理;
四、对于报假警、骚扰报警等如何处罚?
110报警电话是为群众应急服务的特种电话,公安机关110报警中心工作比较繁忙,群众打电话报警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对于故意报假警或用报警电话骚扰报警中心工作的,公安机关将迅速查证,依法处罚。群众需试用110电话时,应在接通时予以说明。家长和学校要教育儿童不要以打报警电话戏耍取乐。
五、如何向公安机关举报罪案?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群众举报罪案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与罪案有关的情况。如:犯罪嫌疑人姓名、绰号、年龄、本貌、口音、籍贯、住址、电话、传呼机号码、犯罪事实、活动规律、以及同伙人、涉嫌人等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快速、准确地打击犯罪。
六、如何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告火警?
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告火警时,要准确地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地区及街道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如果发生火灾地点是在偏僻的地区,还应讲清行车路线,并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抵达火场。
七、发生大火如何逃生?
要注意运用正确呼吸方法。遇难者被大火围困在建筑物内向外呼救时,外面的人很难听到,因为熊熊大火巳燃烧成一道火围墙,向外呼救,实际上是很困难的。这就要求被困人保持冷静。遇难者应卧在地面上呼救,在低矮的地方,可燃物已经烧过或救灾未燃烧,呼救的声音可透过这些空隙向外传出,这样,外界容易听到呼救声,就能够及时设法营救。同时,火灾中,稠密的烟雾常带有毒气,就会窒息死亡。这时请记住,用毛巾和布蒙着口鼻呼吸以减少吸入的毒气。在烟雾中逃生时,若烟不太浓,就俯身行走;若烟太浓,一定俯爬行,贴近地板两寸的空气层通常是清洁少烟的。
八、发生绑架勒索案时怎么办?
当发生绑架勒索案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既不要立即交款赎人,也不要立即拒绝案犯要求,要设法稳住案犯,要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处理.在与案犯通话时应尽可能多了解其情况,记下其特征,有条件时应将电话录音,要为解救人质和捕获案犯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