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杜胜熙
(2014年11月4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的培训班是经中国交建党委领导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国交建在京单位、各区域总部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中央和国资委高度重视。去年2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6月11日以中办文件向全国印发。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去年9月,国资委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了做好中央企业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成立了国资委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今年《细则》颁布后,国资委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中央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在2014年9月,国资委组织在京中央企业进行了培训,对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国资委党委培训要求,要求贯彻《细则》要根据“宣传—培训—执行—检查”的思路,做好层层推进工作。
下面,我就在京单位、各区域总部贯彻落实《细则》,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细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的源头活水。在世情、党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情况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对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细则》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修订后的《细则》,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和实践探索的新经验。《细则》的出台,对于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细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领会其精神和内涵,全面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各单位各级组织部门和有关同志要深入学习,努力做到了如指掌,为执行和落实打好基础。
二、牢牢把握《细则》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013年以来,各在京单位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在京单位共发展党
员351人,较2012年少发展152人,下降30.2%,控制在了国资委党委下达的调控目标之内。发展党员呈现向一线、骨干、青年倾斜的趋势,发展党员总量、结构、方向都符合中国交建党委要求。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细则》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入党动机不纯、标准放松、把关不严等,严重影响了发展党员的质量。新细则的修订就是紧紧围绕保证质量这个核心来进行的,各项具体规定也是为保证质量来提出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办事。一要严把入口。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批量发展,禁止突击发展,不设发展数量下限。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考察发展对象的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确保吸收入党的是政治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工作中能发挥模范作用的先进分子。二要控制总量。要通过控制总量来提高质量,通过提高质量来调整数量,实现质量与数量的有机统
一。根据中央“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目标要求和国资委的要求,中国交建党委采用确定数量的方式严格控制发展规模,2013年在京单位当年发展数量为351人,2014年国资委给中国交建党委下发计划发展316人,中国交建党委已按比例下发到各在京单位,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交建党委还将继续采用确定数量的方式控制发展规
模。同时,还要看到,从2013年底统计数据来看,各在京单位累计有2206人申请入党,421人入党积极分子,落实总量调控仍有较大压力,大家要绷紧这根弦,坚持发展党员优中选优,确保发展数量不反弹。三要优化结构。近几年来,在京单位党员队伍结构得到一定优化。但是,机关中的党员比例高、一线职工中的比例低,年龄大的党员多、年轻党员少的总体情况还没有根本改善,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在发展党员时继续向一线、年轻职工倾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不断优化中央企业党员队伍结构。
(二)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政治标准当前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为民服务,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落实“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求,重点是在3个环节上严格把关。一要严格考察入党动机。突出先进性,考察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切实把严“思想入党”的关口。对于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入党,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取好处的人,
坚决不能发展入党。二要严格政治审查。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开展,做到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德,真正考实、考准。政治审查是规定动作,因为怕麻烦、图省事而简化甚至不搞政治审查的做法,必须坚决纠正。三要严格审批。各单位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审批的严肃性,切实担起审批责任。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入党材料,通过集体讨论决策。对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是非观念淡薄、功利思想严重、只顾个人利益的,要坚决“拒之门外”。
(三)把培养教育贯穿全过程。培养教育要坚持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相统一、自我教育和组织培养相统一、教育引导和实践锻炼相统一的原则。要在入党前、入党中、入党后几个关键环节下功夫,加强跟踪,把培养教育抓紧抓实。要注意防止“重发展、轻培养”的倾向,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贯彻在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四)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强化程序意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要把握好关键环节,执行好备案制度、预审制度和谈话制度等;要落实民主程序,执行好推荐制、票决制等。要防止繁琐主义,不要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环节,不搞层层加码。
(五)积极探索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随着中国交建改革发展和用工方式的多样化,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吸收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企业生产
经营任务顺利开展。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敞开本单位工作、学习的流动人员申请入党的关口,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设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长短等前提条件;要针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群体的特点,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教育培养方式,形成符合单位实际、具有央企特色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教育培养和发展入党办法。
三、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确保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要求落实到位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单位党委要承担好领导责任,组织部门要承担好指导责任,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具体工作的同志要承担好直接责任。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文件等多种形式,尽快将《细则》精神传达给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这次我们组织在京单位党委及区域总部党工委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参加集中培训,就是要以点带面,起到示范作用。大家回去以后,要抓紧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和组织员开展集中培训,要做到层层培训全覆盖,使大家尽快掌握和运用好新《细则》。
(二)加强研究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领会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本单位的具体问题,抓住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方向和目标,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承担好“承上启
下、统筹协调”的职责,既要向党委提出建议,做好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工作,又要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解疑释惑,帮助党支部提高培养教育的有效性,还要加强与单位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做好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用跟踪督查、随机调研、现场推动、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各在京单位党委、各区域总部党工委每半年要对所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向中国交建党委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报告一次工作。中国交建党委将结合党建评价考核制度的检查工作,在今年年底,对各单位贯彻落实《细则》情况进行检查。
同志们,贯彻落实好《细则》关系中国交建党员队伍建设,关系中国交建改革发展大局。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要求,按照中国交建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质量,为实现率先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