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入厂须知
08-04
外来人员入厂须知
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对接人员带领或电话同意,办理登记手续,佩带入厂证件方可入厂。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请出示入场证件并配合保安人员检查;
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等不安全行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
4、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一经发现则强制删除所拍摄或录制图片,并立即驱逐出厂;
5、严禁酒后进入厂区及班中饮酒;
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严禁私自搭接电线;不要在重大危险源、吊装、动火等危险区域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除吸烟区以外的任何地方严禁吸烟,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如发现吸烟者,罚款500元,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处理;
8、人车交叉作业区须与叉车保持至少2米的安全距离;叉车及运输车辆开动时严禁站在其回转半径范围内;
9、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备、器材;
10、外来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11、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出入厂区的车辆必须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停靠;
12、严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