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工业工程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工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工业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企业从事工业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企业经营管理,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培养要求
(1)工业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业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工业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作物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1、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校外实践研究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12个月,往届毕业生的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为主。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业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生产企业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五、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1、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攻读工业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30学分(含实践研究及报告6学分)。
2、必修环节要求
全日制工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课程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突出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实习实践训练。同时完成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或文献阅读、实践报告)等。其中开题报告应进行公开论证;校外实践应有校外指导教师意见以及实践研究总结报告。
3、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或专业攻读全日制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4、实践研究(6学分)
研究生根据选题从事不少于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研究。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一)论文选题应结合于工业生产实际,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等工作按《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