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
目前,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仍有严格的限制。据有关资料统计,国有经济投资领域约80个,允许外商进行投资的领域约60个,而允许国内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却只有30多个。另外,电力、水利设施、铁路、港口、卫生、医疗,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本应是民间投资大有作为的领域,但由于受体制的限制,民间资本却无法进入。
对于具有一定发展空间的银行、证券、电信等第三产业,民间资本的持有者虽具有强烈的投资愿望,但由于政府垄断尚未完全打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民间资本还是很难顺利进入。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大量的民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许投资的少数行业内,造成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使资源不能通过投资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
二、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的融资环境一直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信贷投放长期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间投资在融资方式选择,融资机构建立等方面受到歧视,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同时,由于各大银行强化了贷款的风险约束机制,使其获取民营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不敢轻易批准对其贷款。在直接融资方面,民营中小企业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民间投资面临资金困难。当企业自我积累无法满足其需要时,有些企业就依靠非正规的民间借贷,甚至是地下钱庄来筹集资金。但民间借贷规模小、时间短、成本高、风险大,一旦运用不当,企业可能背上沉重的负担。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三、政府审批程序繁杂,服务不到位
民间投资要受到政府一层层的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准入条件过高、效率低下、耗时耗力,这令民间投资者望而却步。另外,政府对民间投资在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的积累和民间投资的增长。民间投资的信息渠道不畅,投资政策透明度不高,市场信息不灵,投资者无法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四、民间投资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
总的来讲,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企业本身的规模小,规模效应难以形成。民间投资大多投向初级产品加工,对新兴高科技投入少。大多数民间投资者对投资方向,投资项目,缺乏预见性,随波逐流,致使民间投资项目出现区域内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10万亿元,存在着巨大的民间投资潜力。但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部分储蓄很难转化成民间投资。近年来,住房、养老、医疗、就业和教育等领域的改革全面展开,措施出台相对集中。改革后,由于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不能及时确定,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不明而加重了后顾之忧。虽然老百姓有储蓄,有一定投资能力,但绝不敢贸然投资。
如何促进民间投资
促进民间投资是个重大战略问题。没有民间投资,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民间投资,就难以战胜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十多年前的亚洲金融危机相比,当前外部环境更严峻,挑战更多,压力更大,困难更重,我们对民间投资增长乏力不能掉以轻心,而要以更有效的措施促进民间投资的扩张,通过增加政府投资给社会以强烈的信号和信心,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加快形成“政府投资带动+民间投资跟进”的格局。
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舆论支持和精神鼓励对民间投资来说,非常重要。要继续宣传“四千精神”,倡导“实业立省”、“实业兴浙”、“实业致富”的理念,给民间投资以均等的机会、足够的关心和优质的服务,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主体积极投身于“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使民间投资者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
制定民间投资促进法。有法可依,可以消除民间投资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保障民间投资的合法地位和权益。法规中要明确坚持一个“放”,做到三个“不限”,做好四个“引导”。具体地说,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应放开民间资本的进入;不限投资比例,不限投资方式,不限投资规模;把民间投资引导到实业投资的方向上来,引导到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领域上来,引导到促进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上来,引导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上来。
把民间投资纳入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民间投资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政府要加强对民间投资工作的领导,把民间投资作为促进投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把促进民间投资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列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 积极发展公共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基金,通过基金的形式把大量的民间资本吸引进来,再转流到社会产业领域中去,为民间资本开辟合理可靠的投资渠道。
运用市场机制畅通投资渠道。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顺应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趋势,创新并推广新型的项目投融资模式,架起社会资本与政府性项目之间的“桥梁”。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应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对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的基础设施项目,可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解决配套资金;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采用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转让给民间经营,以提高政府投资能力;积极试点DT(建设—移交)融资代建制,利用民间资本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模式,实现“政府按揭”;积极引入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我国民间投资问题与对策
谢啸
2012-7-17 13:32:11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6期上
提要:本文通过对民间投资最新现状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提出对策。
关键词:民间投资,存在问题,对策
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我国民营投资现状
2009年1~2月,我国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5%,其中国有投资增速高达43.4%,而内资非国有部分投资仅增长24.9%,低于国有投资增速18.5个百分点,比全部城镇投资增速低1.6个百分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私营投资增速只有23.4%,为近几年来的最低值。但是,随着3月份以来整个经济的止跌回升,民间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投资增速呈现出明显的企稳回升走势:1~3月增速比1~2月加快4.3个百分点,达到27.7%,与全部城镇投资增速的差距由前两个月的3.1个百分点大幅缩小到0.9个百分点;1~4月私营投资增速继续加快1.2个百分点至28.9%;1~5月更达到32.8%,一举追平了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而1~6月,私营投资在整体投资增势放缓的背景下继续保持快速回升势头,增速达到34.2%,反超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0.6个百分点;1~7月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本轮经济回升以来的首次明显回落,增速由1~6月的33.6%下滑到32.9%,而私营投资却令人欣慰地保持在本轮回升以来的最高位34.3%,比1~2月时的增速回升了10.9个百分点,反超全部城镇投资增速达1.4个百分点。私营投资的这种走势已清楚地表明,我国民间投资信心正在逐渐恢复,甚至可以说“民间投资走强迹象明显”。
二、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间拥有的金融资本已经远远超过10万亿元,但长期以来民间资本大量集中在股票、国债、外汇投资上,甚至有大量资本一直存在银行,处于休眠状态,投资空间有限。总结起来存在如下问题:
1、信用缺失导致民间资金不敢随意投资。信用缺失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和项目吸引资金的第一大难题,招商引资时,什么承诺都敢给,但企业投资后,许多优惠政策和措施却兑现不了,民间投资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2、融资困难,民间资本难以被充分激活。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和实力相对弱小,缺少现行信贷制度规定的担保或抵押条件,再加上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弱,大部分民营企业迈不进商业银行的信贷门槛。根本上说,民间资金要转变为民间资本,缺乏相适应的金融机构。
3、市场准入门槛高,政府职能有待改善。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可以进入的行业,民营企业却很难进入。由于缺乏对民间投资的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者在获取投资信息、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或资金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服务,不少行政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保护的问题。
三、鼓励民间投资应采取的对策
1、政府应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个人储蓄部分转化为投资,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投资信心。制定有利于民间投资
的法律法规,消除政策性限制,为民间投资提供平等的投资机会,提供法律和服务保障,依法管理,引导民间投资,做好各项工作,包括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选定、法律政策咨询。
2、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改革投融资体制。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和领域,都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教育、金融、电信等垄断性行业。实现民间投资决策程序化、项目管理专业化、政府调控透明化、中介服务社会化、投融资渠道商业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的投融资体制。应成立民营银行专门为民间投资服务。
3、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加大商业银行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基金的投资领域和覆盖面。加快二板市场建设,使民营企业经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引导民间投资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4、拉动民间投资的方式要发生变化。政府可以更多地通过贴息、补贴、合作等方式,与民间资金共同投资项目,用少量的政府资金把民间投资调动起来。此外,必须加速开放本来就应该让民间资金投资的领域,包括金融、通信、石油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等等。在这些领域,民间投资实际上是有很大潜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