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状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颁布) 3.2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天津市人大颁布) 3.3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颁布) 3.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颁布)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汇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安全/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的投入费用。负责汇总安全生产费用。依照法规,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设备部负责统计设备设施(含特种设备)方面安全投入的费用,包括业务范围内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 4.3 能源部负责统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维护方面安全投入的费用等。
4.4 质量保证部负责统计起重吊钩探伤检测等方面安全投入的费用等。
4.5 自动化计控中心负责统计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运行、点检与维护和委托校准、检验方面安全投入的费用,气体检测仪检测费用等。
4.6 供应部负责统计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防护用品、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涉及:劳动保护服装、安全帽、劳保鞋、安全绳、安全网、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口罩、耳塞、专项安全用具等。
4.7 物流公司负责统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方面安全投入的费用等。
4.8 保卫部负责统计消防、交通安全设施与设备、车辆、器材的投入,设备设施检查、维修、新增配置设施器材、配件等方面的费用和用于消防、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应急器材设备和演练费用等。
4.9 集团管理部负责统计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主要是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外派参加培训人员的费用),安全生产奖励费用,以及职工工伤保险费用。
4.10 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统计保健食品证、饮料票费用。
4.11 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审核、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并监控使用。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生产宣传(包括宣传用品和安全资料印刷); (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5)夏季防暑降温用品; (6)保健食品证;
(7)安全/职业卫生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职业卫生评价)和咨询;
(8)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 (10)安全生产检查; (11)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审核; (13)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 (14)职业健康体检;
(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16)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17)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 (18)安全标志及标识;
(1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20)安全生产奖励(包括“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安岗”以及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等);
(21)工伤保险; (22)消防器材、设施; (23)交通设施与设备、器材; (24)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运行、维护; (25)气体检测仪检测;
(2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2 公司及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
取;
(6)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5.3 各单位在年度预算中,必须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出,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核减安全生产费用。
5.4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于次年元月15日前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汇总。
5.5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汇总。统计中应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应及时收集保存相关的凭证,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6 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计划表
此表每年元月15日前报安全环保部。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
此表每年元月15日、7月15日前报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