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培训及服务期协议
用人单位培训及服务期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鉴于:
甲方经考察评估,同意为乙方参加本协议书中所明确的培训出资;同时,乙方也愿意接受此次培训的各项安排。基于此,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培训种类
1.1本补充协议所指培训,是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乙方提供的 培训。
第二条培训计划
2.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间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安排,在 处进行 项目的学习、实践;
2.2 关于培训项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培训纪律
3.1乙方在培训期间仍然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但有关规章制度明显与培训目的冲突的除外;
3.2乙方在培训期间应当服从有关培训机构的课程安排和授课纪律,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培训;
3.3乙方在培训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如属于商业秘密的,乙方应当遵守相关保密义务;
3.4乙方在培训期间所做出的任何发明、专有技术和诸如程序设计、文字的创造性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培训相关费用或支出
4.1 培训期间,乙方的薪酬待遇按 发放,甲方依法为乙方代扣代缴根据国家及当地税收政策所评定的个人所得税;
4.2 培训期间,乙方将继续享受甲方提供的现有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4.3 培训期间,甲方将视实际情况所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津贴,包括当不限于住宿补贴、餐费补贴以及生活补贴等,有关津贴的具体数额由双方根据甲方的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4.4 甲、乙双方确认,此次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各种津贴、探亲费以及其他相关培训费用。以下此次培训费用的估算金额,最终以培训后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学费计人民币 元;
(2)津贴计人民币 元;
(3)其他培训相关费用计人民币 元;
第五条 培训中止
5.1 因法定事由的发生或甲方要求,有关培训计划可以中止,待有关情形结束后培训计划可以继续。
第六条 服务期
6.1 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当至少在甲方服务 年。其间,非法定事由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退出培训或在培训期间辞职的,应当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甲方因此有其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对此项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索其他违约责任;
(律师解读:在本协议书中除约定在服务期内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培训费用损失外,还约定在培训期间造成单位培训费用等损失的承担。)
7.2 乙方在约定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或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被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必须全部或部分赔偿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赔偿费=培训费*(剩余服务期限/约定服务期限)。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有关培训发票、财务凭证复印件
有关培训项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