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工程技术委员会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 工程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会议
工程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方针政策;
2.报告季度工作,做出新一季工程技术委员会工作部署;
3.通报委员、顾问所提意见、建议情况。
工程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 主任工作会议
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方针政策;
2.报告上月度工作,提出下月度工作要点。
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制度
围绕年度中心工作,根据工程技术委员会具体工作要求,以向全体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季进行一次。
三、有关工作程序
(一) 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程序
1. 由办公室拟出重点问题,向每位专家发出征求意见和建议;
2. 对专家答服逐一认真进行整理;
3. 对有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直接对话;
4. 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报告;
5. 统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
6. 所有专家回函的原件存档。
(二) 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评审的工作程序
1. 根据需评审的工作内容及评审工作要求,选定参加评审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并确定小组召集人;
2. 除需严格保密的外,提前将需评审的内容书面通知选定的参加评审的专家;
3. 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召集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小组召集人综合专家发言,形成评审意见,并由全体参评专家签字认可;
5. 将评审结果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6. 评审全过程的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