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源于五个缺乏
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源于五个缺乏”
2013-01-29
内容摘要: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主要症结来源于五个缺乏,即:一缺动力,包括企业家和研发人员以及企业之间均缺乏创新动力;二缺能力,包括筹资能力、基础研究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人才集聚能力;三缺经验,包括现代技术开发经验、充分市场竞争经验和品牌经营经验;四缺品牌,包括培育、保护和发展自主品牌的战略、规划与实践;五缺环境,包括有效竞争环境、成果转化环境和政府管理环境,制约着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升和创新绩效。 关键词: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原因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主要症结可归纳为“五个缺乏”,即一缺动力,二缺能力,三缺经验,四缺品牌,五缺环境。
一、缺动力
缺动力是指大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创新激励不足的问题,企业家不愿意投入大量资源从事投入多、风险高、周期长、难度大的创新活动,“有能力缺动力”现象比较突出。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其创新动力来源无外乎有三个:一是生存的压力,即如果不从事持续的创新活动,企业就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长期生存,生存压力越大,企业创新的动力就越强。二是发展的压力,即如果企业不从事持续的创新
活动,企业虽然生存无忧,但却很难成长壮大。三是资本回报的压力,即企业创新活动一旦成功,就可以获得高于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超额利润,企业股东也可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对于大型国企特别是对于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国企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替代性竞争压力,企业普遍感受不到强烈的生存压力和发展压力,市场支配地位足以保证其获得丰厚的资本回报。因此,相对于其它企业而言,国企更倾向于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成熟技术和成熟产品,特别是引进国外成熟技术组织大规模生产,而不是选择那些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原始创新活动。
其次,从企业家个人角度来看,企业家是企业创新活动的人格化代表,是创新活动的发起者和推动者。其创新的动力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企业家职位被替代的潜在威胁。如果没有创新成果,企业无法获得持续的经济回报,企业家就可能被股东炒鱿鱼。二是企业家个人的经济回报。在企业家个人报酬与创新活动的成果直接挂钩的情况下,企业家就会有充足的动力去开展创新活动。当然,这种挂钩应当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制度安排(如股权激励机制),否则短期内企业家要么因惧怕高昂的创新失败风险而选择风险最低的创新活动,要么拿股东的钱去冒险。三是个人成就感和社会荣誉感。如果没有成功的创新活动,企业家就无法实现其事业成功的个人荣誉感,获得被公众广泛认可的社会地位。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而言,通常具有企业家和政治家的双重身份(存在“旋转门”现象)。大型国企的企业家一般
都对应着一定的行政级别,其任职通常由上级国资委直接任命,其职位升迁与调任、社会地位、荣誉与成就感往往与企业规模、增长速度和稳定性密切相关,而与技术创新成果的直接关联度较弱。
再者,从企业研发人员角度来看,企业研发人员是创新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和实践者,其创新动力的强与弱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创新的实际效果。作为个体而言,企业研发人员的创新动力与企业家大致相同,既有获得个人报酬和职位升迁的动力,也有个人价值实现的精神需求。相对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而言,国有企业研发人员的个人报酬水平普遍较低,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且通常会受到企业工资总额的限制(尽管工资总额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企业经济绩效有一定幅度的递增,但是相对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这一增幅是比较有限的)[①2010年6月国家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上海市张江高新区在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于2011年7月颁布了《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工的激励与试行办法》,对凡在张江高新区内从事创新创业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采取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以及多种分红奖励的形式,对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办法》明确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企业须具有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近3年的研发费用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且研发人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企业用于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的激励总额不得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形
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其中激励总额用于股权奖励的部分不得超过50%,大型企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10%。这是上海市首次对全市国有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方式吸引高端科技人才,具有突破性意义。参见《国企人才科技成果也可参股分红》,刊于2011年7月19日《新民晚报》。]。研发人员升迁机会不多,进入国企决策层的难度更大,因此,研发人员自身的创新积极性受到很大限制,优秀研发人员很容易被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高薪挖走,研发队伍的不稳定使得国企被戏称为外企和民企的人才培训基地。
最后,如果我们横向地看也不难发现,国企之间、国企和民企之间、国企和科研机构之间也缺乏足够的联合创新的积极性,各自为战、联而不合的现象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国企还没有真正处于只有通过联合创新才能生存和发展的境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惯性思维长期存在。二是企业实力不对等限制了联合创新的欲望,国有大企业又不愿意“放下身价”去联合中小企业。三是联合创新的成果分享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企业担心自己的看家本领被竞争对手轻易获得等等,这些都限制了国有企业横向联合创新的积极性。
二、缺能力
缺能力表现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普遍缺乏持续筹资能力、基础研究能力、创新资源的系统整合能力和高端创新人才的集聚能力等一系列创新要素的组合能力。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低取决于其持续筹资能力,取决于企业长期盈利水平,最终取决于企业差异化竞争能力。从目前国内制造业的竞争格局来看,国有企业的持续筹资能力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民营企业依靠低成本竞争优势、产品线延伸和灵活的营销策略开展竞争,竞争特点愈发不突出;另一方面是外资企业利用品牌溢价优势和技术优势将产品线不断下移,从而在价值链高端上压缩国有企业的利润空间。从国有企业自身来看,“企业办社会”、辅业分离、大量冗员和退休职工需妥善安置、厂办大集体、“拉郎配”式企业重组、项目繁多的行政性收费和公益捐赠等等都使国有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财务负担,从而大大压缩了本就不高的盈利空间。没有足够的盈利作保障,企业也就难以长期高强度地进行研发投入。
尽管近年来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较快,但总体而言与跨国公司相比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一些国有资本占重要地位的战略性行业,全行业研发投入甚至不足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一家研发投入。如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统计,2009年全行业3413家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仅为460.6亿元,甚至低于当年丰田汽车公司一家470亿元的研发经费支出。主要汽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始终徘徊在1.4%~1.8%之间,与国外5%左右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基础研究能力是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企业研发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长期投入和知识积累的结果。同时,由于基础研究通常存在一定的行业共性和知识外溢特征,因而企业往往更愿意从事应用性研究。与跨国公司相比,我国大型国企的基础研究工作还比较薄
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在企业研发投入侧重于应用研究。1999年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改制促进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②1999年2月,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的242个科研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和转为中介机构等多种方式,推动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实现我国科技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但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科研院所改制特别是并入大企业集团后,研究院所的研究重点开始向应用性研究倾斜,导致体现行业共性技术特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被大大削弱,企业所属的科研院所各自为战,缺乏联合创新的激励机制。二是对于实际开展基础性研究的企业而言,基础性研究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如果没有倾斜性财税鼓励政策,就会使企业背上一定的财务负担。即使目前国家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体系平台,对于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给予相当大的政策支持,但是,企业持久深入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问题。三是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的联系比较松散且不固定,通常以短期项目合作为主,缺乏稳定的长效合作机制。
创新资源的系统整合能力,是衡量一个企业创新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就创新资源的丰瘐度而言,目前我国大型国企聚集的创新资源相对于其它类型的企业是比较丰富的,如拥有规模相对较大的科研队伍、可观的研发投入、较好的科研硬件条件、遍布全国的下属企业和
研发机构,各级政府的财政科技投入、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国家重点创新工程、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等,也大都落户大型国企,这是众多中小企业甚至外资企业都不具备的条件。但是由于大型国有企业普遍缺乏整合创新资源的系统能力,资源分散配置且利用率低,集团研发中心与子公司技术中心“两张皮”问题难以解决,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缺乏横向联合创新的机制设计,企业整合外部创新资源(包括系统供应商、独立研发机构、客户等)的能力和经验不足,这些都阻碍了大型国企丰富的创新资源无法转化成创新成果。
影响创新能力提高的另一个重要障碍,是优秀科研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面临招不来、留不住和用不好的问题。在发达国家里,一流的科学家更多地集中在企业,而不是在大学和研究机构(发达国家的科研人员大体上50%在企业,30%在大学,20%在研究所),没有先进的激励机制是吸引不来优秀的科技人才的。在用工、住房、社保等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大型国有企业对于优秀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已经大大减弱,加之激励机制不灵活、报酬待遇与外资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多年来,大型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相继流失,特别是科研项目的领军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大型国企的整体创新能力。此外,许多高等院校的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实际技术需求严重脱节,造成一些优秀毕业生慕名到大型国有企业来就业却发现学无所用,企业花巨资再送出去培养又怕人才学成后跳槽,最后造成人财两空。
三、缺经验
缺经验是指大型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下从事自主开发和自主品牌实践经验少,特别是长期的现代技术开发经验、充分市场竞争经验和品牌经营经验普遍缺乏,影响了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创新是一个涉及信息采集、加工处理、应用反馈等在内的系统性活动,具有相当强的连续性,特别是像电子、医药、生物等产业,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数据积累,才能从中发现其规律性。一项新技术新产品(如一种新药品),往往要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和验证才能走出实验室,真正进入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阶段。与动辄有上百年历史的外资企业相比,我国大型国有企业还比较年轻,各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在计划经济时期,受国际环境影响,我国一些重化工业部门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起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和合资合作提升了整体创新能力,但是,从整体上讲,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化历程较短,即运用现代科学原理、采用现代制造技术、利用现代工艺装备和使用现代组织方式的现代化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历史不长。国有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系统性经验,特别是决定创新能力高低的数据库资源量和集成度、创新网络建立、创新资源组织、创新流程设计和人才激励机制等研发活动的基础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成为我国大型国企与跨国公司在创新能力上的最大差距所在。
市场竞争经验也是大型国企普遍欠缺的。企业创新能力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培养和发展起来的。只有身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才能形成科学合理的创新决策,才能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理念,才能不断提高系统创新能力。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长期处于竞争不充分状态,一些特大型企业甚至长期处于市场垄断地位,没有真正感受到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从而也就无法积累起足够的市场竞争经验。其中,国际化经验是大型国有企业最缺乏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许多企业(如大型金融企业和能源企业等)全方位开展国际化业务时间不长,缺乏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的经验与技能,如何建立全球研发网络,如何在国外设立独立研发机构,如何与跨国公司进行研发合作,如何吸引国外优秀研发人才,如何在国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等,这些能力只有不断的知识积累甚至是痛苦的试错过程,才能从幼稚走向成熟。
四、缺品牌
缺品牌不是指大型国有企业缺少产品和服务品牌、商标和标识,而是指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相比,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普遍缺乏被广大消费者普遍认可的国内外知名的自主品牌,缺乏一整套培育、保护和发展自主品牌的战略、规划与实践,这也是大型国企面临的一个共性难题。自主品牌战略是企业最高层级的竞争战略,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关乎企业长远发展。
长期以来,大型国有企业普遍缺乏发展自主品牌的战略意识,没有将自主品牌发展上升到关乎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战略来认识。在一些竞争性行业里,国有企业热衷于搞合资,借助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和国外知名品牌来占领市场、分享利润,忽视了自主品牌的创建、培育、经营、保护和发展,对于企业原有的一些国内知名品牌疏于保护和发展。对于品牌延伸和多品牌经营也缺乏足够的经验。一些外资企业在与国内大型国企开展合资合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和初衷就是要淡化甚至消灭自主品牌,如美加净、北冰洋等这些曾经在国内家喻户晓的大型国企知名品牌,在经历过被外方冷冻继而自主复兴的曲折道路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国内企业只有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强大自主品牌,才能把生存与发展的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树立牢固的自主品牌战略是企业家的首要责任,是企业家战略眼光和历史责任的集中体现。要让自主品牌战略成为大型国企的最高战略,首当其冲是要让企业家担负起发展和壮大自主品牌的责任和义务,这需要在企业家创新激励机制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嵌入自主品牌因素,把自主品牌发展的实际成果内化到企业家绩效考核指标当中。在这一点上,目前的制度设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缺环境
缺环境表现在大型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有效竞争环境、成果转化环境和政府管理环境,制约着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升和创新绩效。
大型国有企业最缺乏的发展环境是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而非吃小灶式的各种优惠政策。实际上,自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几十项配套支撑政策。应该说,大型国有企业相对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而言从中获益较多。然而笔者认为,大型国有企业并未真正处于公平透明、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铁路、市政基础设施、金融等重要领域,大型国有企业长期处于市场垄断地位,民营资本面临很高的进入障碍。在这种竞争环境下,大型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明显不足。只有打破大型国有企业对市场的垄断,才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来自生存与发展的强大压力,才能让他们激发自主创新的动力与活力。
缺乏一个有效的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制度环境,也是困扰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障碍。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平均仅为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一大批科研成果只是在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教室和实验室里循环,沦为评职称和获取经费的工具。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手段鼓励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才能真正使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在创新成果产业化推进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军用技术的民用化。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军民技术的结合和军用技术的民用化。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通常有85%的通用率,全国有85%的专家直接或间接为国防服务[③参见《迈向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纲领——“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八大亮点解读》,刊于2006年2月9日新华社。]。相比之下,我国长期
以来存在着军口和民口两套科研体系、两种管理体制。大型国有军工企业集中了国内优秀的科研人才,在基础研究、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数字化精密加工等领域,聚集了世界一流的实验设备、工艺装备,完善的设计制造标准和科研基础管理,但是其科技成果却没能更好地实现民用化。推动军工技术的民用化,应该成为提高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
多头管理和严格管控也是困扰大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障碍。大型国有企业的重大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由于投入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和主管部门层级高等多种因素,其立项审批过程相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复杂得多,除了科技主管部门外,往往还要经过综合规划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税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审批核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多头管理、严格管控和复杂冗长的行政核准制度可能使大型国企错过稍纵即逝的创新机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大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
力实证研究”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冯飞
课题组成员:石耀东 王晓明 梁仰椿
王忠宏 魏际刚 宋紫峰
课题协调人:魏际刚